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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西方汉学家写的晚清史,将打破你的常识!

人文英华 2022-03-19


书差为官之爪牙,一日不可无,一事不能少。然欲如指臂应使, 非严以驭之不可。盖此辈止知为利,不知感恩。官宽则纵欲而行,官严则畏威而止。


——[清]何耿绳

道光年间任直隶大名府知府



“良法美意坏于奸胥蠹役。”——(清)屠仁守


长期以来,几乎所有研究清代地方政府的学术著作,皆漫画式地将衙门吏役普遍描述为贪腐成性、一心只为追求自身私利之辈,认为这些“为官之爪牙”的小人物在侵蚀着帝国统治的根基。


如果清代的书吏和差役们真的像通常说的那样皆极为贪腐,那么普通人如何可能前往县衙打官司?


如果县衙这一帝国官僚机构的最低层级被贪得无厌的吏役所充斥,那么整个清帝国的众多县级政府何以实现持续性运转?


此外,上述这一切,又能对我们理解清朝统治的基本特征提供何种启发?


正是带着诸如此类的疑问,美国的汉学家白德瑞开始了对清代巴县档案的探索。这批档案目前被保存在位于成都的四川省档案馆。


经过对巴县档案中相关资料长达18个月的研究,作者开始建构出一幅与人们先前的设想相当不同的历史图景。于是,有了这本相当有学术分量的专门研究清代吏役的著作——《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



《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
作者:(美)白德瑞 著 ;尤陈俊,赖骏楠 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1年7月

书吏和差役,帝国之“爪牙”,基层社会运行和帝国统治不可或缺之人。


在《爪牙》一书中,作者利用清代巴县档案中的丰富素材,向我们刻画了清代巴县衙门的差役和书吏们生动形象。通过辨析史料提供的丰富信息,作者挑战了人们对衙门吏役的刻板印象,探讨吏役在维系帝国统治与基层社会运行中的“合理性”(不可或缺性),从而更为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些人物在清代县衙当中所实际扮演的角色,并思考其活动是如何可能影响到清代的国家与地方社会之关系。



01

“超级教授”黄宗智主编的
“实践社会科学系列”003号图书


本书为“超级教授”黄宗智主编的“实践社会科学系列”003号丛书,该丛书所收入的理论作品,不是由理论出发去裁剪实践,而是从实践出发去构建理论;所收入的经验研究则是那些具有重要理论含义的著作。之前已出版《意欲何为:清代以来刑事法律中的意图谱系》《实践社会科学研究指南》。


《爪牙》一书所追求的学术风格,鲜明体现了黄宗智教授20世纪90年代从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进军中国法律史研究领域以来一直倡导的学术进路。



凭借着过硬的内容,本书得到了四位学者的一致推荐。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忠明:《爪牙》此书的一个耀眼亮点,是以“惯例”为分析工具,考察巴县衙门书吏和差役的人员构成,评估他们的人数与行为,推翻了以往那些印象式的夸张描述。此外,此书对吏役之“家族、朋党和派系”的分析,对“权力网络”概念的运用,亦有学术启发意义。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赵世瑜:虽然中国学者自瞿同祖、缪全吉诸先生以来对明清时期的胥吏有一些开创性的研究,但《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一书利用清代中晚期巴县档案为主要材料所做相同主题的研究,将这一群体置于具体的地方情境和日常行政运作的实况之中,使我们对其的认识更为深入。随着近年来清代县级档案的整理出版和各地大量地方文书的搜集与利用,对这一群体的认识将会更为丰满、多样和细致。因此,此书无论在具体分析还是在理论讨论上,都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邱澎生:《爪牙》一书运用详实的巴县档案,矫正了我们习见常闻的惯性思维,并就胥吏如何作为清代政治系统有效运作的重要“非正式制度”,借助迈克尔·曼(Michael Mann)的历史社会学理论视野,进行了极有学术意义的对话与发展。


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泰苏:《爪牙》一书是西方学者研究中国史的典范之作,自其出版以来,一直广为学界称誉。如今它的中译版面世,对于国内学者来说,是又一次了解、剖析、学习“他山之石”的良机。



02
深挖历史细节,还原真实图景

《爪牙》一书,深挖清代巴县衙门档案史料,脉络清晰,论点集中,在零碎散乱、复杂繁多的档案中,尽可能还原历史细节,合理地描绘出一幅清代县衙吏役的日常综合图景。


在本书中,作者并非对清帝国境内所有的县衙进行整体性概述,而是着眼于其中的某一座县衙展开具体研究。也就是在过去的十多年里面,西方学者逐渐能够接触在中国已知现存的规模最大、最完整的清代地方政府档案,亦即四川省的清代巴县档案。


作者最初的研究是建立在从光绪朝巴县档案中挑选出来的500多卷档案之基础上,而为了从中挑选出那些可用于本课题研究的档案资料,他花了10个月的时间。



想对这些档案文献加以利用,其中的难点之一,源于本书力图理解的那些惯例性的、非正式的运作方式所具有的高度地方性。


例如,有关巴县衙门吏役们的内部组织架构及其程序的信息,很少会在某一份或某几份档案文献当中被全面提及,这些信息通常是零星散落在很多个不同的卷宗之内,且往往是用高度当地化的习惯用语加以表述。


作者凭借着扎实的学术功底,在这繁复的档案中,将零碎繁琐的资料梳理清晰,向我们展示了与以往刻板印象大为不同的另一幅历史图景


清代巴县衙门的书吏和差役们,自己创制出了并奉行着一些非常精细的惯例、规矩与程序,以用来将诸如招募吏役新人、内部晋升和分派承办各种有利可图的任务等事项加以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通过对某些吏役滥用权力的极端个案进行内部惩戒的方式,来避免因此招致长官的追究。

这些被吏役们称为“房规”“班规”的惯例、规矩与程序,往往也为巴县知县们所实际认可。后者在解决吏役们内部发生的争端时,常常会对这些惯例、规则与程序加以实际维护。

但是,这些事实上发挥着行政法律制度之功用的惯例、规则与程序,却不被清代的正式法律所承认,其中一些做法甚至历来被朝廷视为非法的并下令禁止(例如陋规的收取)。

不过即便如此,上述这些惯例、规矩与程序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实际上在弥补着由于缺乏正式规则所造成的空隙。因此,吏役们凭借自身对于办理县衙公务而言的那种不可或缺性,以及此类行为的惯例化特点,获得了一种“非正式的正当性”(informal legitimacy)。


03

学术价值较高,学术启发性强


在构建以“爪牙”为中心的清代基层社会运行的大叙事中,作者表现了一种更为宏大的学术视野,他在方法论的层次上,将地方史、社会史、政治史,以及心理分析等研究方法相结合,展现了更为丰富的学术样貌。


自从本书英文版于2000年出版以来,有关此主题的新研究尚不多见。这本出版于2000年的英文专著,二十年后看起来依然有着很高的学术参考价值,并没有因为后来一些同样研究吏役的作品的陆续面世而在学术史上贬值。


用著名汉学家叶山(Robin D. S. Yates)教授在2002年发表的一篇书评中的话来讲,此书可以说是“新兴的(中国)法律社会史领域的必备读物”之一



在主要研究法律社会学的译者尤陈俊看来,迄今为止,白德瑞此书仍然是继瞿同祖的《清代地方政府》一书之后,对清代衙门吏役专门加以研究的那些作品中最具研究方法启发性的一本专著。


他强调的是“研究方法启发性”。这是因为,在白德瑞此书英文版出版后到如今中译本面世之间的这二十年当中,也有一些中外学者在这个问题的研究上发表和出版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但坦率地说,管见所及,后来的绝大多数研究作品所做的推进,主要在于史料文献之利用、史实细节之揭示等方面的进一步拓展与丰富,其学术贡献基本上限于史学领域。


相较而言,白德瑞此书以清代(主要是光绪朝)巴县衙门的吏役为研究对象,不仅进行了细致的史实挖掘,在瞿同祖等前辈们所做的先行研究之基础上做出了创新性的学术推进,而且还直接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等重要学者的社会科学理论进行对话并加以反思。


而后一特点使得本书的学术贡献并不限于历史学界,而是还扩展到了社会科学界,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官僚制、国家与社会之关系、话语分析等社会科学所关心的重要问题皆富有学术启发性。



04

译文反复打磨,力求“信、达、雅”


在翻译上,本书的译者忠于英文原著,将西方一些特有的学术表述做了本土化处理,契合清朝的时代语境,贴近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语言流畅,为中国法史学作品如何与西方演变做更有效的比较和对比,提供了优秀的范本。


举例来说,白德瑞此书在谈到巴县衙门的某位书吏或差役不再担任书吏或差役时,最常使用的一个英文单词是retire。如果直接将英文原书那些地方使用的retire翻译成“退休”,当代的读者或许也能大致明白其意思,但这种译法显然不符合清代的历史语境。因此,如果回到清代的历史语境当中,本书英文版当中那些被与书吏或差役关联在一起的“retire”,其准确的译法应当是“役满告退”。


再如,本书作者在描述书吏和差役在巴县衙门从事的这份工作时,最常使用的一个英文单词是occupation。但如果直接将occupation翻译成“职业”,那么将与那种在清代正式行政制度设计中吏役所做工作被当作一种临时性劳役的官方立场相冲突。因此,译者在斟酌再三后,决定将作者在英文原书中使用的occupation翻译成“营生方式”。



除了逐字逐句地对照着英文原书进行重新翻译以确保忠于作者原意,译者还做了以下尝试,极力达到翻译上的“信”“雅”“达”。比如:


撰写了30多个“译者注”,添加在本书相应的脚注当中,这些“译者注”,不仅对书中使用的一些普通读者或许不大了解的重要概念、术语加以解释,例如“啯噜”“厘金”等,而且还为书中提及的一些历史细节补充了有助于普通读者加深理解的背景性知识说明;


利用各种途径,尽可能地核对书中所引用的巴县档案史料;


对于一些在西方社会科学界常见但中国(法律)史学界目前尚不甚熟悉的理论概念,在翻译成中文时做了更贴近中国读者之语词使用习惯的处理;



对英文原书个别章节的标题在翻译时做了适当的处理等。


05

设计上契合本书内容


在图书的设计上,本书从一些已影印出版的巴县档案选编、官箴书、清末的《点石斋画报》等史料中选取了若干张档案原件照片、书页和图画,作为中译本封面设计的素材与书内的插图。



例如,书内的首张插图,便是译者在翻阅了全部的《点石斋画报》后,所选出来的一张与本书研究主题恰好契合的图画。



又如,书内插图中的那两张某人自愿投充巴县衙门捕役的投充状和巴县衙门两位捕头为该人作保的保状,乃是译者在翻阅《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乾隆朝(一)》时所发现的。



此外,为了让这些插图与本书内容更好地相互映照,译者还将那些巴县档案原件、书页和图画中的关键文字或全部文字录出,以方便读者阅读。



书吏和差役,他们是帝国的“爪牙”,更是基层社会运行和帝国统治不可或缺之人,阅读本书,了解清代县衙书吏与差役的日常综合图景,从“爪牙”透视中华帝国晚期的历史。

文 | 走走
来源|广西师大出版社





[美]白德瑞 著

内容简介

本书是继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一书之后,对清代衙门吏役专门加以研究的所有作品中最具研究方法启发性的一本专著。


长期以来,几乎所有研究清代地方政府的学术著作,皆漫画式地将衙门吏役普遍描述为贪腐成性、一心只为追求自身私利之辈,认为这些“为官之爪牙”的小人物在侵蚀着帝国统治的根基。


本书利用清代巴县档案中的丰富素材,向我们展示了与上述刻板印象大为不同的另一幅历史图景。清代巴县衙门的书吏和差役们,自己创制出了并奉行着一些非常精细的惯例、规矩与程序,以用来将诸如招募吏役新人、内部晋升和分派承办各种有利可图的任务等事项加以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通过对某些吏役滥用权力的极端个案进行内部惩戒的方式,来避免因此招致长官的追究。这些被吏役们称为“房规”“班规”的惯例、规矩与程序,往往也为巴县知县们所实际认可。后者在解决吏役们内部发生的争端时,常常会对这些惯例、规则与程序加以实际维护。


但是,这些事实上发挥着行政法律制度之功用的惯例、规则与程序,却不被清代的正式法律所承认,其中一些做法甚至历来被朝廷视为非法的并下令禁止(例如陋规的收取)。不过即便如此,上述这些惯例、规矩与程序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实际上在弥补着由于缺乏正式规则所造成的空隙。因此,吏役们凭借自身对于办理县衙公务而言的那种不可或缺性以及此类行为的惯例化特点,获得了一种“非正式的正当性”(informal legitimacy)。


本书超越了那些将衙门吏役简单视为反面人物的刻板印象描述,从而更为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些人物在清代县衙当中所实际扮演的角色,并思考其活动是如何可能影响到清代的国家与地方社会之关系。它不仅在瞿同祖等前辈们所做的先行研究之基础上做出了创新性的学术推进,而且揭示了迥异于马克斯•韦伯所描画的现代西方理性化官僚行政的另一种行政行为模式。


作者简介

白德瑞(Bradly W. Reed),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学博士,师从著名华人历史学家黄宗智教授,现为弗吉尼亚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清代的法律史和地方政府。出版有专著Talons and Teeth: County Clerks and Runners in the Qing Dynasty(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在Late Imperial China、Modern China、American History Review、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书评多篇。


译者简介

译者:尤陈俊,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中国法律史、法学学术史、比较法和法学研究方法论。在《法学研究》、Modern China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有专著《法律知识的文字传播:明清日用类书与社会日常生活》以及《从诉讼档案出发: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等多部编著。


译者:赖骏楠,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史。在《法学研究》、《清史研究》、Modern China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有专著《国际法与晚清中国:文本、事件与政治》以及译著《战争之谕:胜利之法与现代战争形态的形成》。


章节目录

中文版序
英文版序
本书征引的巴县档案史料来源及其说明
第一章 “非法”的官僚们
    第一节 学界以往的研究
    一 行政机构与官僚制度
    二 国家与社会
    三 腐败
    第二节 19 世纪的巴县
第二章 书吏
    第一节 内部组织情况
    一 行政架构
    二 功能与职责
    第二节 人员
    一 典吏
    二 经书
    三 卯册无名的书吏
    四 代书
    第三节 人数
    第四节 出身背景与经济状况
    第五节 房规
    一 内部惩戒与争端解决
    二 保举与任命
    三 排名与晋升
    第六节 非法行为的正当化
第三章 家族、朋友和派系
    第一节 亲族关系
    一 巴县衙门中的金氏族人
    二 吏房:兄弟与贿赂
    第二节 庇护人、派系与朋友
    一 庇护关系
    二 拉帮结派
    第三节 工房
    一 前奏:地盘争夺战
    二 冲突:卢礼卿对伍秉忠
    三 复充书吏
    四 尾声
    第四节 结论
第四章 差役
    第一节 内部组织与人员管理
    一 分工与排名
    二 职责
    第二节 服役期限、内部晋升与纠纷解决
    一 服役期限
    二 新人征募与内部晋升
    三 惩戒手段与纠纷解决
    第三节 “瞒上”
    第四节 “岂尽无良?”
    第五节 品行端正的公人与道德败坏的差役
第五章 不当的联盟与知县的手下
    第一节 责任关系网
    一 派系
    二 庇护人与被庇护人
    第二节 重思“爪牙”
    一 国家的代理人/ 当地民众的敌人
    二 19世纪巴县的田赋与各种附加税
    三 收税人
    四 包税人
    第三节 社会基层的朋友们
第六章 司法中的经济因素
    第一节 案费与收入
    第二节 围绕案件管辖分工与案费分配的争执
    一 书吏们内部的纠纷
    二 差役们之间的冲突
    三 小结
    第三节 控制与权威
    一 抑制吏役扰害百姓:对案费收取数额加以限制
    二 三费局
    三 尽量不让纠纷进入县衙:非正式纠纷解决渠道的正式化
    四 巴县知县下辖的佐杂衙门
    第四节 小结
第七章 不可或缺之人的正当性
    第一节 非正式的正当性
    第二节 衙门吏役的“腐败”
    第三节 权力网络
附 录
附录一 巴县衙门各房的差务分工
附录二 巴县衙门内的金氏族人
附录三 巴县衙门工房书吏们就互助及待承办案件分派所订立的合约
(光绪二十年,1894)
附录四 案费章程与三费章程(光绪三十二年,1906)
附录五 巴县衙门各房差役关于案件管辖的分工(光绪三十一年,1905)
附录六 巴县衙门粮役们就案件分派订立的合约(光绪二十八年,1902)
参考文献
译后记

出版信息

精美书影



作者: [美]白德瑞(Bradly W. Reed)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原作名: Talons and Teeth : County Clerks and Runners in the Qing Dynasty

译者: 尤陈俊 / 赖骏楠

页数: 502

定价: 78.00元

装帧: 精装

丛书: 实践社会科学系列

ISBN: 978754957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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