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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五年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8万件 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双下降

2018-02-28 新媒体中心 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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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导向,以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为重点,以打造过硬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为保障,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深入推进,开创了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崭新局面。


一、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创新发展


——审判质效大幅提升。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各类案件813564件,审结781257件,在法官数量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审结案件数和结案率大幅上升,再审率和改判发回重审率双双下降,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更加明显。


——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坚持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为导向,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努力构建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低”问题。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诚信体系建设,适度强化诉讼当事人的真实义务与协力义务,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对严重违反诚信原则,毁损、隐匿和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给予制裁。在海南旅游卫视诉爱美德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中,对当事人的伪证行为处以法定上限100万元的司法罚款。


——案件审理效果良好。依法审理涉及无人飞行器技术、交互式电视应用技术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基础前沿领域技术成果保护;对“老干妈” “LV”等中外商标给予驰名商标保护,制裁恶意抢注、搭车模仿等商标侵权行为,推动品牌经济发展;在奇艺公司诉幻电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案件中加强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引导和保障作用。迈克尔·乔丹诉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广药集团公司诉广东加多宝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腾讯公司与奇虎公司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案件的成功审理,明确法律标准和行为准则,彰显激励和保护创新的鲜明态度,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指引。


二、深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完善审判体制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底设立以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敢为人先的勇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充分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形象,赢得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重要里程碑。201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周强院长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知识产权法院在提升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推动司法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天津、郑州、长沙、西安等15个中级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进一步推动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和审判工作专业化。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全面铺开。在全国6个高级法院、95个中级法院和104个基层法院试点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构建“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集中型立体审判模式,重点解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等环节的协调配合,有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实现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重大飞跃。


——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发布《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选任方式、职责权限和管理模式等,构建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人相互协调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对有效查明技术事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案件管辖制度更加合理。明确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调整知识产权法院辖区内基层法院案件管辖布局。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适当集中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明确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截至2017年底,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专门管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垄断和涉及驰名商标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达224个。


三、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司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备。确立了“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基本司法政策,以创新、法治、市场和开放的司法理念引领知识产权审判,确保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法律适用标准统一透明、切实有效。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总结、归纳、提炼过去3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功经验,首次系统地、创新性地提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措施,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趋于完善、审判能力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为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发展夯实了制度、组织、经验和理论基础,让世界更加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


——司法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强。根据法律修订的新情况和司法实践的新问题,适时发布《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5件重要司法解释,细化裁判标准,统一司法理念、尺度和规则。


——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案例指导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案例指导工作方式,构建以十大案件、50件典型案件、案件年度报告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案例发布长效机制。以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为依托,以建设全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理论研究中心、指导案例发现识别中心、指导案例信息智能汇集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为目标,按照理论化、规范化、信息化、开放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


——司法调研工作成果显著。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究(广东)基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究(上海)基地”,并在北京大学等6所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在苏州等9市中级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开展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侵权损害赔偿、自由贸易区内知识产权等专项调研,加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理论水平。积极参与民法典、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种子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编纂修订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努力把知识产权审判的经验智慧转化为法律制度规则,受到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审判公开不断深化。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大力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络直播,创新庭审公开形式,拓展庭审公开的范围。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包装不正当竞争案全程庭审直播,30多家境内外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赢得高度评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及时发布全部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提高了裁判文书的公布范围和效率。定期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及时总结、权威展现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成果、新经验。


——信息化建设深度发展。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为载体,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推行网上办案,实现全程留痕,实时监督。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分析研发司法数据,加强司法公开成果的应用,提升司法公开的智能化,努力建立科学、合理、客观的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开通网上立案、咨询、调解、接访,探索远程视频开庭,充分运用商标、专利等专业数据库资源,推进司法公开的信息化、数据化、精细化。


——司法宣传更加灵活丰富。精心筹划“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充分借助手机电视、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广东行、重庆行、浙江行等活动精彩纷呈,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举办“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展”,通过实物、图文、音视频等多种方式,集中展示30年来知识产权审判执行、司法交流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事件和代表性成果,提升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环境和氛围。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在案例研讨、人才培训、教学实践等方面强化资源共享与合作共建。


——司法交流力度明显增强。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并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依托“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积极开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研讨交流活动,宣传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先后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视野、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与争端解决机制等国际会议。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空间,通过派员参加国际会议、出国培训、邀请外国法官和学者来华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动态,促进相互沟通与合作。通过各种对话平台,积极参与和引导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创设和修订,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国际规则。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知识产权队伍建设,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引导知识产权法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按照干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要求,努力打造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和科学技术知识培训,着力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知识产权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国现有知识产权审判庭300余个,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约3000人、司法辅助人员约2000人,基本形成了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深入推进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五个严禁”,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等制度,强化对司法权行使的内部监督,自觉规范和约束司法行为,以公正高效廉洁的审判活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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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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