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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报道|涉案超千亿 “善心汇”传销案二审维持原判

张春波 中国审判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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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张天明、查方胜、宋文军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备受社会关注的“善心汇”传销案终于尘埃落定。


此前,张天明等人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


以“慈善”作伪

时间回溯到6年前。2013年5月,张天明注册成立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心汇”)。


张天明在归案后曾对办案民警讲述了创办善心汇的过程。他表示,自己是从“云互助”等模式中受到启发,改良后形成了善心汇—一个被包装成慈善机构的传销系统。


据了解,彼时若想开户成为会员,必须要先找到一个推荐人,并向公司缴纳每年300元的会员费。开户后,会员可以获得一个名为“善种子”的激活码,之后方可进行打款和收款。善心汇内部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公司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事实上,会员的获利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投入的资金。


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宋文军等10人在张天明的安排下,开展传销活动,在全国各地大肆发展会员,收取巨额费用。2016年5月起,查方胜、张天生、贺智英、ZHANGTIANYU(新加坡籍)、阎莉、林千平、韩明等8人先后注册成为善心汇会员,并通过多种方式发展下线。至案发时,查方胜共发展下线会员25595人,下级网络24层。


“崩盘”如期而至

2017年7月,张天明和善心汇各地组织负责人相继归案。


张天明在归案后向警方承认,善心汇就是传销。“我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取得个人利益,各种包装都是为了迷惑大众,吸引更多人加入。其实,我很清楚,善心汇迟早会‘崩盘’。”


截至案发时,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已达598万余人,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此外,公安机关在对善心汇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后,张天明等人还通过微信群进行煽动,使600余名会员于2017年6月9日至11日先后到有关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方式请愿示威,并拒不听从治安管理人员的劝导,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2018年12月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亿元;对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二审维持原判

就在同一天,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祁阳县人民法院对善心汇案的其他被告人亦作出一审宣判。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天明、查方胜、宋文军等24人不服,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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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1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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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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