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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六人因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泰山警方 2022-03-26





1月22日18时许,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省庄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查获6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










案情还原

冯某乐(男,高新区北集坡街道窦家村人)、罗某(男,泰山区七里社区人)、李某阳(男,泰山区中七里村人)、刘某泽(男,泰山区南关办事处人)、刘某(男,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办事处人)、马某哲(男,泰山区省庄镇后省庄村人),以上六名人员因心存侥幸,图一时之乐,在繁荣大街与博阳路交叉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查获。警方依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之规定,给予以上六名违法人员分别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再次提醒



禁燃禁放是一项长期工作

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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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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