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警方

其他

警情通报

2022年11月15日
2022年11月15日
其他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强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侵犯流动人口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职责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含岱岳区、高新区、景区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到泰山区居住或拟居住半年以上,应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登记已开通全程网办,可登陆“山东微警务”、“泰山e警”实名认证后,进入“居住证业务”办理模块,进行“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如需申领居住证,需在申报登记后,再进行“居住证申领”。申领成功后,可按需申领电子居住证。对于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机或不方便申领居住证电子证照的流动人口,仍可按原途径到公安机关申领实体居住证。流动人口未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2、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登记、报告流动人口居住或者终止居住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3、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用人单位未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与流动人口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4、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出租人告知的承租房屋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物业服务企业未报告承租房屋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5、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报告公安派出所。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报告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6、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应当自流动人口入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报告公安派出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未报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申报手续(一)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二)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具体是指: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2.居住在租住房屋(或公租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登记证明或租房协议(合同)、出租房屋房主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3.居住在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单位统一代办的,需提供登记人员花名册,签订《用工、外来、务工单位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责任书》、单位户口协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4.居住在亲属、朋友家中的,需提供房主的租住情况说明、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5.大中专学生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的,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学籍证明或其他在校就读证据材料。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2022年7月28日
2022年7月28日
其他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开信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开信广大居民朋友们: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物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将有关法律规定和举报奖励标准介绍如下:一、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1.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的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2.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仿真枪,或者发布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仿真枪的制造、买卖信息。3.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走私枪支、弹药;严禁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储存、买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二、奖惩措施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枪爆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凡举报有功的,按《山东省群众举报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视情给予1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奖励;窝藏、包庇涉及枪爆物品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2022年7月2日
其他

@高考考生 详细了解5个“临时身份证明服务点”位置

或者身份证超过有效期不能使用,你该如何“证”明自己?白慌!白慌!白慌!警察蜀黍来帮忙温馨提示考试前,各位考生和家长们可通过
2022年6月5日
其他

与生命赛跑 !泰山警方20分钟救回轻生男子

6月3日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三里派出所接到外地女子求救电话丈夫张某某欲在泰城某酒店内轻生具体地址不详时间就是生命三里派出所迅速研判锁定男子位置火速赶往事发现场同步将信息推送120到达酒店后面对紧锁的房门民警果断飞起一脚踹开房门进入房间此时男子躺在床上已呈休克昏迷状态嘴角有白色液体旁边散落着若干白色胶囊民警联合120救护人员迅速将男子送往医院抢救成功挽回一条生命目前张某某已脱离生命危险与生命赛跑与死神搏斗短短二十分钟展现的是民警的机智与冷静彰显出泰山公安的果敢与担当通讯员:徐晓彤视
2022年6月5日
其他

百米高空,飞身扑救,玄警官,好样的!

5月23日在泰城某小区33层高楼发生惊险一幕一名年轻男子欲跳楼轻生百米高空
2022年5月26日
其他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暂停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根据《泰山区关于落实防范区管控措施的通知》(泰山指办法发【2022】67号)要求,自2022年3月25日起,全区暂时关闭娱乐场所,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为强化管理,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通告如下:一、游戏厅、带有歌舞功能的酒吧、音乐餐厅、KTV、影剧院、剧本杀、棋牌室、网吧等娱乐场所应当立即关闭、停止营业。二、娱乐场所应当关闭场所入口或者在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张贴停止营业的相关内容。三、娱乐场所在停止营业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营业活动。四、娱乐场所应当配合公安机关、文旅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不得阻碍或拒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五、对擅自营业、违反政府决定、命令以及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文旅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6日
其他

动真格!两人因销售烟花爆竹被拘留

2022年1月25日,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省庄派出所民警在省庄镇某村超市,将涉嫌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杨某抓获,杨某对自己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22年1月26日
其他

这六人因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1月22日18时许,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省庄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查获6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案情还原冯某乐(男,高新区北集坡街道窦家村人)、罗某(男,泰山区七里社区人)、李某阳(男,泰山区中七里村人)、刘某泽(男,泰山区南关办事处人)、刘某(男,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办事处人)、马某哲(男,泰山区省庄镇后省庄村人),以上六名人员因心存侥幸,图一时之乐,在繁荣大街与博阳路交叉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查获。警方依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之规定,给予以上六名违法人员分别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5日
其他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关于依法查处春节期间省外返泰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关于依法查处春节期间省外返泰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暴发,加之春节将至,人流物流大幅增加,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的风险加大。为做好泰山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即日起省外入泰返泰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现通告如下:一、提前报备信息。所有省外拟入泰返泰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宾馆报备。14天内已经抵泰的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宾馆报备,按现行疫情防控政策及时纳入管理。二、配合疫情防控。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泰,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来泰,确需来泰的,抵泰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泰,确需来泰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与六类高风险人员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共同生活、工作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县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来泰,确需来泰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提倡来自无疫情地区的省外返泰人员,抵泰后就近到医疗机构自愿做1次核酸检测。紧急情况下确定的重点区域来泰人员,按相关要求落实防控工作。三、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一是进出车站、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村居、小区的人员,拒不配合或阻碍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人员登记、车辆检查、健康码查验、封闭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二是省外入泰返泰人员,不按要求主动报告,瞒报谎报病情、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踪轨迹,或者拒绝接受排查、检测检疫、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经劝告无效,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三是明知相关人员自疫区返回,在相关部门调查时提供虚假证言,帮助其隐瞒来历、行程等可能引发疫情扩散、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四是在政府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疫情相关人员进行核查、访问时,以辱骂、威胁等方式阻碍工作人员正常履职以及其它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538-8225611。特此通告。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2022年1月14日
2022年1月14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其他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如下:左右滑动查看更多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委托泰安市泰山联合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为分局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9月29日
其他

我为群众办实事|本月19-25日,警方将为泰安中小学生集中办理身份证!

近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为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决定在4月份第三周(19-25日)组织开展为全省中小学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活动,以保证参加会考和中考、高考的学生顺利考试。
2021年4月14日
其他

警方查获一名破坏交通设施人员

2021年4月7日19时许,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望岳东路南段交通设施被破坏。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并于4月11日,在泰山区金山西巷某宿舍将该违法嫌疑人宋某(男,39岁)查获。宋某如实陈述了其于当晚驾驶电动三轮车将望岳东路设置的200余个交通隔离墩推倒的事实。目前,宋某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警方提示:交通隔离墩等交通设施对于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起着重要作用,任何破坏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均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2021年4月12日
其他

通 告

X年X月X日附件:投资人信息登记表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2021年3月20日
其他

警情通报

2021年3月19日
2021年3月19日
其他

关于严厉打击扰乱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维护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举秩序的通告

关于严厉打击扰乱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维护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举秩序的通
2021年3月12日
其他

谎报警情泄私愤?这种傻事干不得!

1月21日下午15时36分,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站前派出所接一女子报警称自己在泰安市泰山区大润发附近被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劫持。接警后,站前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按照市局指挥中心指示对嫌疑车辆进行追击,在市局特巡警支队三大队快反机动队、分局治安大队火车站快反机动队警力配合下于15时45分在迎胜路南段将嫌疑车辆截停,随后民警将车内人员控制、带回所作进一步调查。经查,汽车驾驶员李某与报警人陈某红系男女朋友关系,当日因感情纠纷二人发生争吵及轻微打架行为,陈某红心生委屈,想对男友进行报复,故拨打110虚构出自己被劫持的事实。经审讯,陈某红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警方提示110是群众紧急求助的生命线,24小时全天候服务。凡拨打110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滋扰公安机关正常秩序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还占用、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甚至有可能导致公安机关延误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宝贵时间。对于谎报、恶意骚扰、滥打110电话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1年1月23日
其他

关于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2021年元旦、周末期间户籍窗口 轮流值班的公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继续执行节假日、周末期间各户籍窗口轮流值班制度,时间安排及各派出所联系方式如下:
2020年12月22日
其他

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近期,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企业电话推销房产扰民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约谈了相关负责人,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告知该企业停止电话销售过程中的扰民行为,对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下一步,泰山分局将继续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进一步加大对类似扰民行为的调查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快速打击处理。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2020年8月12日
2020年8月12日
其他

警方通告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通告北京万盈睿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立案,正在侦办中。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准确查明事实,确认投资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开公正处置该案,希望投资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即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9月24日)尽快到公安机关如实登记投资信息。相关事项如下:一、报案登记人员范围:北京万盈睿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人。二、报案登记地址: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财源派出所(东岳大街与校场街交汇处十字路口南行30米路西)三、报案登记需携带材料:1、投资人本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2、标的合同、担保合同复印件;3、银行交易流水清单;4、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POS机刷卡小票复印件。注意事项:1、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