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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合知产|种草了会吞硬币的网红玩具“无脸男”储蓄罐?小心有假货!

陈倩 徐汇检察
2024-08-26

图片源于网络

看过《千与千寻》的朋友,一定都还记得“无脸男”这个角色吧?


此前,官方周边产品“无脸男”储蓄罐一上市,迅速就虏获了众多粉丝的心。而此款储蓄罐中“无脸男”能张开嘴巴、吞下硬币的有趣设计,也让不少人纷纷直呼“啊心动了心动了,我种草了!”“无脸男”储蓄罐也一下子成为了网红玩具。

 网红玩具 

 无脸男 

 储蓄罐 

图片源于网络

但,小心!可别买到了假货!日前,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假冒“无脸男”储蓄罐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18年,某某工作室通过在线购物网站检索发现,有店家在未经自己授权的情况下,竟私自卖起了公司的一款“无脸男”储蓄罐,侵犯了公司著作权,遂委托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报案。


经审查,这家店里的“无脸男”储蓄罐仿品皆来自于一家玩具厂。玩具厂的经营人名叫潘某,据其称,自己制作这款储蓄罐从未申请过授权,“这储蓄罐是日本的一个叫千与千寻的玩偶,我在电影里见到过,没得到过授权”。其仅仅通过网上购买正品制作模具的方式就进行了批量生产与售卖,“我们通过模具制造‘无脸男’储蓄罐,外壳颜色是通过外面的家庭作坊刷的,然后再把零件组装起来”。

玩具厂里的仿制品

至案发,潘某以每个数十元人民币的价格,已对外销售了2800余个“无脸男”储蓄罐,公安机关并在其经营地查获待销售储蓄罐3950个,而此产品官方售价为人民币199元。


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该玩具厂产品与某某工作室的“无脸男”储蓄罐构成复制关系。日前,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以潘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无脸男”储蓄罐是某某工作室享有著作权的一款美术作品。潘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通过自己实际经营的玩具厂对该款产品进行大量生产,并以低廉的价格在网上对外销售。这一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四项,破坏了著作权人对于美术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和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也损害了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在此提醒,在生活中,选购商品时要尽量选择官方旗舰店,警惕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若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投诉。同时,也要注意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盗用他人的劳动成果,若自己的专利、著作未经授权被以盈利为目的产生商业用途,则可向司法机关反映,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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