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这条立法建议被采纳,未成年人“防网络沉迷”家长将不再缺位
数字时代,未成年人每天都与网络展开亲密接触,网络已成为未成年人打开认知地图、丰富知识库存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未成年人限于认知水平、自控能力等方面,更易于沉迷网络,给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带来了挑战。
防沉迷,家庭教育不可缺位
近日,徐汇区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盗窃的案件中发现,欧某父母平时忙于工作,欧某逐渐沉迷网络,在某网络游戏直播平台观看某主播游戏直播后,趁主播睡觉之际,通过查看其QQ号获得主播的手机号,再通过主播的直播间获取手机验证码,登陆主播的QQ号,窃取其账户内的q币。
在另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董某等人在聊天群内得知上海N金融平台存在系统漏洞,以及使用FD软件抓包并修改数据,从而实现虚假充值并提现的操作方法后,使用教程所示的方法在该账户内虚假充值人民币1万元,并迅速提现至银行账户,赃款被其用于日常上网、购物等消费。该案涉案人员中年轻人居多,其中未成年人有80多人,大都沉迷网络,自我约束能力薄弱,家庭管教严重缺位。
检察官结合办案和调研发现,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现象,很大部分是由于家庭干预的缺位或不当,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由此可见,未成年人“防网络沉迷”家长不可缺位。
立法建议,强化家庭职责
为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探索家庭干预路径,徐汇区检察院于2022年7月召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会,8月与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共同召开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家庭干预研讨会,形成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工作机制,吸取了实务界和相关学者关于强化家庭教育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意见,并结合未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向起草《上海市家庭教育条例》的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立法建议。
建议市、区人民政府强化家庭教育的引导和宣传,通过制订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标准,提升监护人家庭教育能力,强化网络素养;同时,强化公权力的介入,公检法司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网络防沉迷宣传教育。针对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相关单位和组织依法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回函称:我办受上海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托,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条例》相关立法调研及起草工作。你单位提供的立法建议条款符合实际需要,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较强,对条例的起草具有很强的参考性。
据悉,《上海市家庭教育条例》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促进“依法带娃”,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家庭教育行为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徐汇区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特殊理念,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严厉惩治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立足检察职能统筹监督履职,提升综合司法保护,不断深化完善特殊工作模式;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支持体系,推动未检工作创新发展;打造徐汇未检品牌标杆,增强未检团队能力建设,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稿件来源|未检办 钱念航
文字编辑|钱念航、沈佳青
图片|沈佳青
排版|沈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