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企业招收这些员工,政府支持,有财政补贴
企业在用工时,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方面人员时,可以得到相应补贴。近日,市人社局整理了我市企业用工可享受的一系列补贴政策,都有哪些好政策,一起来看看。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企业参与就业扶贫,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一年以上的可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吸纳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
对企业吸纳在校大学生实习实训的可享受最长3个月的实习实训补贴,专科生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月1200元,研究生每月1300元。实习实训补贴支付给大学生本人,由实习实训单位申报。
对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均可申报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进行补贴。
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支付给职工个人。
来源/市人社局
编辑/何磊 曹婧 责编/陆璐 终审/徐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