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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邪不压正!扫黑除恶正当时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期三年“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打响。三年行动规划分别为:

2018年,迅速启动、深入推进;

2019年,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警方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我市警方连续出击   打掉多个黑恶团伙


郧西雷霆扫黑除恶除掉一“村霸”

2018年6月21日,郧西县扫黑办将一份关于城关镇上北隅村10余名村民联名举报“村霸”李某的举报信转交给公安局。郧西县公安局立即着手对该线索展开调查,先后走访50余名群众,从各种渠道获取各类证据材料100余份,一举查明李某的犯罪事实,及时将其刑拘。


经查,自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多次寻衅滋事、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如:2014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用水泥浆在上北隅村七里沟通往土门镇家竹村隧道口处设置障碍,迫使家竹村内的采石场工程车辆无法通行,后向采石场老板潘某索要1000元,道路得以恢复通行;


2016年7月,李某用水泥墩子,在上北隅村天河七里沟大桥桥头处设置障碍,导致大型车辆无法通行,影响采石场生产经营,时间长达15天;


2016年8月,李某与同村村民白某因邻里琐事发生纠纷,后李某多次在白某家楼下持菜刀对白某实施辱骂及言语威胁;


2018年5月,李某以不允许李某将车停在集体闲置地为由,用装载机和垃圾箱将李某家的前后门堵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间长达1个月。


近日,郧西县公安局经过一个多月深入细致走访调查,与县检察院密切配合,于8月9日将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执行逮捕,成功除掉一个作恶多端、危害百姓的“村霸”,当地干群拍手称快。


竹山县侦破陈富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为谋求利益,竹山县居民陈富刚长期开设赌场,组织赌局,以“放水”等方式获取高额非法利益。至2018年3月,已发展壮大成一个以陈富刚为组织领导者涉恶犯罪团伙。


为防止竞争者和赌客捣乱,该团伙购置大批刀具,武装护赌;为催讨赌债,该团伙实施了威胁恐吓、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对付公安机关打击,该团伙安排专人“放哨”,配备对讲机通风报信,形成集团化、职业化犯罪趋势。目前,公安机关核实的参赌人员200余人,陈富刚从中抽头渔利达200余万元,向赌客放水金额达300余万元。


陈富刚团伙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在打击举报人、索要赌债、替团伙成员摆平事端的过程中实施了威胁恐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部分参赌人员欠下巨额债务,或远走他乡躲债、或家庭婚姻破裂、或自残自伤,影响极为恶劣。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该团伙威逼利诱,致受害人不敢报警。


2018年3月3日,十堰人曹军伙成员9人赶赴竹坪乡,欲到陈富刚赌场赌博遭到拒绝,双方发生矛盾冲突。3月4日,曹军等人在竹坪乡集镇碰到陈富刚手下周辉,当即持刀将其砍伤,后驾车往陕西旬阳方向逃跑。陈富刚闻讯带人驾车追赶,把曹军的车辆逼停,将未来得及逃跑的曹军殴打致重伤后逃离。竹坪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控制现场,抓获两名嫌犯,将伤者紧急送医。曹军在送医途中死亡。


案件发生后,当地迅速成立案件侦办领导小组,把该案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案,公安机关全力侦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目前涉案人员全部到案,案件后续侦办正在有序进行中。


竹山县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以陈富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以曹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两个,破获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案件15件,抓获团伙成员30人,查扣涉案资产90万元。


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各类举报线索647条,打掉涉恶团伙97个,破获涉恶刑事案件358起,刑拘犯罪嫌疑人663人,67名涉恶人员主动投案,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1.87亿元。


扫黑除恶任务艰巨   拨打电话可及时举报

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8月20日,市委书记书记张维国在县市区党委书记平安稳定暨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议上强调:

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进行动员和组织,坚决扫除涉黑涉恶团体,严肃查处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确保尽快取得成效。


8月2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在会上强调:

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抓好扫黑除恶等工作,加大依法打击力度,营造强大舆论氛围,不断净化社会环境。


8月23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海军在丹江口市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强调:

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举措,补齐突出短板,着力形成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攻坚克难,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查问效、提升办案质量,以抓铁留痕的工作作风、务实高效的工作举措,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扫黑除恶一直在持续,一起来看看如何进行举报!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十堰建设,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通告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


二、主动投案自首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或有关政法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对纵容、包庇犯罪嫌疑人或者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到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检举揭发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举报人及其家属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十堰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719-8622110;


举报邮箱:sy_shce@126.com;


举报寄信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号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


十堰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十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2月26日


扫黑除恶知多少  一图让你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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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绝不手软!

如你有相关线索,

请快快举报!

最后,

一起把这条消息扩散出去!


来源/秦楚网、十堰广播电视台

编辑/何磊  曹婧  责编/陆璐  审核/徐文涛

文章已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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