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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固本 | 郧阳区:“三定”强化驻村第一书记队伍管理

为加强驻村第一书记规范管理,郧阳区积极拓展思路,在全区开展以“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乡村治理”为重点内容的考核活动,确保驻村第一书记认真履职、全面锻炼、发挥作用。


厘清职责,为干事创业“定纲”


建立“三方联管”机制,由郧阳区委组织部、乡镇(场)党委、派出单位共同对驻村第一书记进行管理,强化工作检查、情况反馈和履职督导。明确“四包”责任,包政策宣传、包建强组织、包精准脱贫、包信访维稳,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千家万户。实行“三个一”履职管理制度,年初向党员群众履职承诺1次、每季度向派出单位党政负责人汇报1次工作,每年向乡镇(场)党委进行1次述职,约束和促进驻村第一书记主动作为、真抓实干。


科学评级,为工作绩效“定档”


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郧阳区在考核程序方面进行了精心设计,明确了党员群众初评、乡镇党委复评、区委考评相结合的测评方式。每年底,驻村第一书记对照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准备好相应的述职材料,各乡镇成立驻村第一书记考核组,到第一书记参与帮建的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印证第一书记工作业绩,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驻村第一书记进行民主测评,按照考评情况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考核结果在本乡镇(场)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奖惩并举,为激励保障“定标”


根据履职表现、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综合每年评定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优先评先评优;对评定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评定结果为不称职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派出单位进行工作约谈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向派出单位党组织提出调整撤换建议

 

来源/郧阳区委组织部(作者 周学毅)

编辑/何磊  曹婧  责编/陆璐  审核/徐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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