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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付】的几个问题——执行解析(38)
本公众号推出的系列文章《执行解析》,是以问题的形式对执行的基本规定予以简要阐述。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为简略版,除个别章节外,都不包含详细的注解等。需要完整版内容的可以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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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付】的几个问题——执行解析(38)
问题1:什么是交付?
交付实际上是行为执行的一种,但交付涉及物品。交付的对象可能是种类物,可能是特定物。如果特定物为他人持有的,法院可以通知他人交付。
问题2:原物灭失或毁损是否可以责令赔偿?
对于特定物的交付,如果交付的物品灭失或者存在损坏情形,可以由当事人对此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只能另诉处理。
问题3:交付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对于种类物,如果交付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的,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认定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被执行人重新履行;二是可以由申请执行人对交付瑕疵问题另行主张。当然,在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相应程序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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