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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之辩】之四:项羽鸿门宴案辩护词
本文为原创,但纯属虚构。关键词【犯罪故意】。
被告人项羽对刘邦怀恨在心,指使范增命项庄以舞剑为幌,意图谋害刘邦。幸先有项伯之护,后有樊哙之勇,再得张良之计,终使项羽未能如愿。为维护沛公之望,应将项羽下狱,定罪故意杀人(未遂)。
——摘自《垓下引》
高祖明鉴:
暴秦无道,亡秦必楚。今天下纷争,各路诸侯群起,然有佞人诬告项羽,图谋不轨。方丙庚身为辩护人,将以事为实,以史为镜,证西楚霸王之清白。
据《史记》所载,时项羽军四十万,刘邦军十万,此强彼弱。项羽如杀刘邦,易如反掌,更无需趁赴宴之机、借他人之刀。
一则项羽无杀人之意。范增存有杀害刘邦之念,毋庸置疑;然张良使项伯游说项羽,项羽许诺善待刘邦。至鸿门宴中,范增三次以目光示意,项羽均默然不语,从未指使范增,未存歹意。事后,项羽更接受张良所献玉璧,与刘邦尽释前嫌。
二则项羽无杀人之行。项庄拔剑之时,恰项伯随之拔剑,两人之剑均未有行刺刘邦之举。即使舞剑乃项庄受范增之命所为,其罪也因归于范增。然范增乃项羽之亚父,非其部属,则范增行为不可归罪于项羽。
三则项羽更无杀人之果。史载刘邦路斩长蛇,其勇不下于樊哙;即无樊哙等护主之行,刘邦也未必有所损伤。况刘邦未受任何攻击,卮酒如厕离去,怎可将其无伤之果推于项羽?
观之,本案乃曹无伤、范增等人谄媚于上,妖言惑主,所幸项羽未受蒙蔽,并无过错,因而无罪。
辩护人:方丙庚
高祖五年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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