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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手册:江苏高院执行异议审理指南(三)解读表

姜勇 在法言法 2023-08-16

实用手册:江苏高院执行异议审理指南(二)与司法解释对照表


2019年3月20日,江苏高院发布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三)》,笔者对具体条文适用的方式、范围等进行了梳理,仅供参考。

 

一、租赁权异议部分

共分4条,主要是针对租赁时间、合同效力、占有使用、虚假租赁、审查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下表为程序方面: 

异议理由

请求

适用法律

是否支持

抵押/查封后租赁

停止处置/阻止移交

民诉法225条

不支持

抵押/查封前租赁

阻止移交

民诉法227条

支持:合同有效+支付租金+实际占有

停止处置

不支持

 下表为实体方面:

审查内容

适用法律或审查内容

是否支持

租赁合同效力

租赁司法解释2、3、4条


虚假租赁


不支持:低价/伪造/倒签/伪证/近亲属或关联企业

5年以上租赁

订立时间/租金水平/违反常理/备案/借贷/实际占有


非案外人占有


不支持:备案+新设营业地址

 

二、特殊担保物权异议部分

共分7条,主要是针对质权、应收账款、留置权等方面的内容。见下表: 

异议理由

请求

适用法律

是否支持

享有特殊担保物权

排除处分

民诉法225条

不支持(可主张优先受偿)

排除处分

民诉法227条

审查:权利丧失或减损价值+实际损害优先受偿权

享有特户、封金、保证金的质权

解除查封

民诉法225条

不支持

实现质权+解除查封

民诉法227条

支持:合同+专门账户+占有+与结算账户不同

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解除查封/排除执行

民诉法227条

支持:查封前合同+质押登记+同一债权+未规避执行

享有回购质押券、价差担保物、行权担保物、履约担保物的质权

不得冻结扣划

民诉法227条

支持:有效设立

享有留置权

解除查封

民诉法225条

不支持(可主张优先受偿)

系质物留置物所有人

排除执行

民诉法227条

不支持;支持:将应收款交付执行/未成立或质权留置权消灭

抵债标的享有留置权

排除执行

民诉法227条

支持:动产+查封前签订可以留置的合同+占有;不支持:不得留置或期限届满/未占有/债权消灭/接受其他担保

 

三、动产所有权异议部分

5条,针对保留所有权的动产、特殊动产、挂靠方面,见下表: 

异议理由

请求

适用法律

是否支持

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

解除查封

民诉法227条

支持:实际占有+剩余价款交付执行

案外人保留所有权

解除查封

民诉法227条

不支持:被执行人占有;支持:法定解除权+查封前合同+流转证据+将价款交付执行+无关联利益

案外人保留所有权(流转二次以上)

解除查封

民诉法227条

不支持:被执行人善意取得

特殊动产买受人

排除执行

民诉法227条

不支持;支持:查封前合同+实际占有+付清价款或将价款交付执行

机动车挂靠

排除执行

民诉法227条

不支持;支持:案外人出资+挂靠合同

 

四、股权异议部分

3条,针对股权转让、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方面,见下表: 

异议理由

请求

适用法律

是否支持

股权买受人

排除执行

民诉法227条

支持:查封前合同+付清价款或将价款交付执行+实际实际行使股东权利+未登记无过错

案外人为隐名股东

排除执行

民诉法227条

不支持;支持:申请人明知

被执行人为隐名股东

解除查封

民诉法227条

支持;出资+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不支持:被执行人出资+被执行人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五、债权异议部分

6条,针对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利害关系人方面,包含了审查程序、执行措施以及有关实体认定,见下表: 

异议理由

请求

适用法律

是否支持

第三人对冻结到期债权不服

停止执行

民诉法225条

(诉讼中申请复议)

第三人对责令追回和赔偿不服


民诉法225条


对到期债权按收入执行

停止执行

民诉法225条

支持

对提出异议后的继续执行不服或未依法送达履行通知

停止执行

民诉法225条

支持

指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民诉法225条

执行中又提出的应审查

利害关系人对该债权提出异议

停止执行

民诉法227条

不支持(包括受让人、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债权人、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债务人、应收账款质权人、实际施工人)

案外人系该债权受让人

停止执行

民诉法227条

支持:查封前合同+区别其他债权+不导致优先受偿;不支持:非同一债权/损害债权人/与被执行人存在利益关系

 六、建设工程款债权异议部分

7条,针对发包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方面,见下表:

异议理由

请求

适用法律

是否支持

对工程款冻结

解除冻结

民诉法225条

不支持

对合理进度款和工人工资的冻结

解除冻结

民诉法225条

支持

未直接送达履行通知


民诉法225条

支持

承包人为被执行人,实际施工人提出异议

排除执行

民诉法227条

支持:符合实际施工人身份+充分证据

实际施工人为被执行人,案外人提出异议

排除执行

民诉法227条

支持:承包人且实际建设+充分证据;不支持:被执行人与发包人直接关系/查封前转让债权/承包人未实际建设

与被执行人内部承包关系

排除执行

民诉法227条

支持:与被执行人存在劳动关系+内部承包合同+非分包转包性质

七、法定优先权异议部分

2条,涉及税务机关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见下表:

异议理由

请求

适用法律

是否支持

欠缴税款

实现优先权

民诉法225条

不支持(可申请优先权)

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实现优先权

民诉法225条

不支持(可主张优先权)

 

指南(三)还涉及了参与分配异议和异议之诉的内容,见下表:

 

条文

情形

是否支持

第9条

被执行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对案外人的留置权的真实性、优先受偿顺位和比例产生异议的


第33条

被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对税务机关受偿顺序提出异议的,

审查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被执行财产是否被设定抵押、质押或者被留置情况

第34条

被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对案外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提出异议的

支持案外人:案外人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已经诉讼或未超过六个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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