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神操作:多次悔拍为哪般?
深圳罗湖法院拍卖的一处房产,经历了四次第一轮拍卖,目前已经出现了三位竞买人悔拍的情形。究竟是这处房产本身的问题,还是另有真相?
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所公布的信息看,笔者把四次拍卖情况列表如下:
轮次 | 成交价(元) | 竞买人 | 结果 |
1 | 13770559 | 张某某(身份证号 620111……) | 悔拍 |
2 | 16320559 | 马某某(身份证号 620102……) | 悔拍 |
3 | 16670559 | 冯某某(身份证号 620121……) | 悔拍 |
4 | 16870559 | 陈某某 | 待确认 |
据悉,深圳的限购政策非常严格,不亚于北京、上海等地。在如此政策下,这么多竞买人参加拍卖又集体悔拍难以想象。
而根据本案公布的拍卖裁定,其中,前三次的竞买人身份证号码显示均为甘肃兰州人,而被执行人张某某住址也在甘肃兰州,未必只是一个巧合。
再请看,在第四次拍卖中,这位竞买人展现了他神一般的操作,在没有其他人加价的情况下,他自己给自己加价255万元!
而在第三次拍卖中,也出现类似的情形,这位竞买人一次性竟然加价375万元!
目前,法院已经没收三位悔拍竞买人的440万元保证金,还有220万元保证金也已入账,至少该房产抵押的500万元应该够了。
也许这几次拍卖中存在一些隐情。江苏高院曾于2017年9月12日发布《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其中第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尚未看到广东有类似规定,但拍卖公告中也载明:“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刚刚结束的第四次拍卖结果,笔者拭目以待。
您认为这次的竞买人是否会悔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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