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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担当不作为?清涧处理12人

榆小纪 榆林市纪委监委 2018-10-31

为全面整改中央办公厅督查反馈我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上成立专门工作组,从8月中旬至9月中旬,对全市各级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隐形变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受理处置。

近日,清涧县纪委对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1.清涧县供电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白宁、工会主席贺罡、师家园则供电所所长刘彦辉工作失职问题

2011年4月18日,清涧县供电分公司职工刘某因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刘某服刑期间,其父多次以刘某生病为由请假,并于2017年10月向清涧县供电分公司申请停薪留职,时任牛家沟供电所所长刘彦辉、牛家沟供电所主管领导贺罡、县供电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白宁在没有核实真实原因的情况下予以批准,导致刘某在服刑期间领取工资及生活费77965元。白宁、贺罡、刘彦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违纪资金被收缴。

2.清涧县老舍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所长陈涛违规干预、插手村级办公经费使用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期间,陈涛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村级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村级办公经费,通过县财政局干部黄伟平(另案处理)等人违规给所辖村组购置办公家具。陈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清涧县老龄办副主任贺延环、高杰村镇民政办原主任白明亮、主任师辉、财政所干部白亚东失职失责问题 

2010年至2013年期间,贺延环、白明亮和师辉、白亚东在高龄补贴申报确认、年检审核、发放过程中工作失职失责,导致11800元高龄补贴被高杰村镇大有坪村村民白克明冒领。贺延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明亮、师辉、白亚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清涧县李家塔镇派出所所长呼建新、县公安局户政股股长郝鸿江失职问题

2010年5月21日,高杰村镇派出所户籍民警朱某(已死亡),违规补录两个虚假户口。时任高杰村镇派出所教导员呼建新、县公安局户籍股负责人郝鸿江,对户籍工作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呼建新、郝鸿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清涧县水务局农村供水管理办副主任师增恒、宽州镇四合队村委会原主任王岗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6年,清涧县水务局在宽州镇四合队村呼家岔小组实施饮水工程。师增恒、王岗在工程建设中监督不力,在参与工程验收中失职失责,导致承建方在未完成设计工程量的情况下,全额领取工程款。王岗、师增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榆小纪评】

 问责不担当不作为将成为常态


不担当不作为危害之大,不亚于腐败之祸。推诿应该做的事,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腐骨蚀心的“慢性顽疾”,危害不言而喻,轻则贻误工作,重则阻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埋下长期不可逆隐患,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

清涧县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有的涉及监管不力,有的涉及不正确行使职权、不认真履行职责,有的涉及慢作为乱作为。这样的问题并非个例。当前,我市少数干部存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欠缺,怕出事、怕担责、不负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问题;存在官本位思想严重,只想当官不想干事,缺少为民情怀,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问题;存在遇事怕担当、不作为、工作“走程序”“防乱子”等痼疾顽症。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还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面整改我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全市各级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隐形变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向不担当不作为的“慵懒官”“太平官”问责将成为常态,一经查处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撸起袖子加油干,尽责、负责、担责,干好本职工作,为全市追赶超越做出应有贡献。(文刀)





本期赠书:《活着》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讲述主人公徐福贵在大时代背景下人生和家庭经受的苦难,余华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


每日一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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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吉帅 李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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