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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司法:在新时代平安法治建设中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汕头政法 2023-08-09



编者按


深入实施创建平安幸福汕头“六大工程”,是新时期汕头市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亦是实现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的有效途径。汕头政法系统如何答好这道命题,对建设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具有重要意义,更关系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大力推进。

开启2022年新征程,汕头市委政法委、南方日报汕头新闻部联合推出“平安幸福奋进时”系列访谈报道,聚焦全市政法机关平安法治建设实施路径,为汕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汕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颜世荣:

在新时代平安法治建设中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汕头市司法局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将精准对标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坚决担负起新时代平安建设的使命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近日,汕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颜世荣在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专访时说道。

颜世荣表示,作为政治机关和政法机关,汕头市司法局将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把抓好学习贯彻工作作为头等大事,采取多项有力举措,推动党代会精神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结出硕果,充分发挥汕头司法行政力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汕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颜世荣。

南方日报:当前,汕头各地各部门正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八个坚定不移”,全力谋划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站在新的起点上,汕头司法将以什么样的举措为汕头发展保驾护航?

颜世荣:市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就是汕头司法行政机关的努力方向。汕头市委依法治市办和汕头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准对标“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法治需求,优化法治产品供给,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通过大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把党代会描绘的蓝图变成美景实景。

一是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质量制定法治汕头建设规划、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并抓好“一规划两纲要”的实施工作,持续建设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为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继续坚持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以良法善治促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越走越宽广。汕头司法继续坚持立法引领,以增进民生福祉、做好“侨”的文章、促进经济建设、鼓励创新发展、保障亚青会举办、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立法为重点,把立法资源更多往“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方面倾斜,以做优顶层设计服务“工业立市、产业强市”。

三是通过加大法治监督力度,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发挥法治的规范约束作用。除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外,将重点围绕落实司法部部署的试点工作任务,探索构建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开拓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新局面。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镇域经济做大做强。围绕“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有关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是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服务需求。按照党代会的部署,全力实施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加强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并紧密结合弘扬潮汕优秀传统文化,借力借势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加大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力度,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共同参与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聚焦便民惠企目标,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南方日报: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汕头市司法局在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颜世荣:汕头市司法局作为政法机关,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将精准对标“平安看得见,幸福摸得着”的目标,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坚决担负起新时代平安建设的使命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可以调动支配的全部资源,依托司法所深入基层,紧密联系群众的优势,全面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筑牢平安汕头的稳定基石。

二是从严做好重点人群监管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强化重点人群管控;持续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体检活动,深化戒毒警察延伸管教;进一步加强在册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排查,落实重点帮教对象“一人一策”措施;探索建立信息核查反馈、通报制度和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积极引导拓宽重点人群安置就业渠道,落实强戒场所安全稳定;全面落实“严于平时、高于防控”防控要求,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持续巩固深化全国统一模式建设,不断提升戒治质量。

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当前,汕头市司法局已报请汕头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汕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接下来将以落实该实施意见为抓手,大力实施培养“法律明白人”工程,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免费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提升法律援助的水平,发挥法律援助参与维护安全稳定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润物无声的功效,以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为重点,积极推动“普法进村居”,发挥“1+N+7”普法机制作用,在精准普法上下更大力气,加快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浓厚氛围。

南方日报:2021年以来,汕头各地各单位党组织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取得良好活动成效,收获群众广泛好评。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有哪些典型案例?

颜世荣:学史力行,实干为民。2021年,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将党史学习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深度融合,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法律援助工作顺民意、解民困、暖民心,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到公平正义。

年底农民工劳动者被集体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以上情况,汕头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引导来访被欠薪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有效追讨被拖欠工资。同时法援机构还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2021年下半年,汕头市法律援助处就受理了一起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员工集体待岗且未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案件。案件处理过程中,汕头市法援处从稳定员工情绪,妥善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加强对该案件的监督指导,发挥与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联动协调机制作用,协调办案律师积极引导劳资双方开展调解。最终于2021年12月初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向36名职工支付待岗生活费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09万余元。

除依职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追讨欠薪外,汕头市法援机构还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主题宣传服务活动,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出谋划策,指引问题解决途径。活动期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近1300人次,办理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案件147宗,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助力春节前后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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