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到暖事多!汕头政法干警这样为民办实事!
近日,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接到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指令,称有一名孕妇开车途经黄河天山路口附近路段时,突感身体不适,无法继续开车,急需交警协助到医院救治。
接到指令后,交警立即前往该路口接应求助者。经车主赵女士同意,交警先电话联系其丈夫告知情况,随后驾驶其小汽车迅速赶往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在交警的全力护送下,车辆得以最快速度到达医院,为赵女士争取到了最佳救治时间。因治疗及时,赵女士并无大碍。
在协助赵女士家属办理急救手续后,交警才离开医院返回工作岗位,继续执行巡逻任务。赶到医院的赵女士的丈夫对交警部门的及时帮助再三表示感谢。
同样惊心动魄的紧急援救,还发生在澄海区。
2月26日傍晚6时40分左右,澄海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指令,群众林女士报称其3岁的儿子在家玩耍时不慎磕破额头,伤口较深,需紧急就医。由于碰上晚高峰,情况十分紧急,请求交警协助开路,让车辆尽快到达医院。
接到指令后,该中队立即指派正在路面执勤的民警余怀贵带领4名辅警驾驶警车到猛狮国际广场门口接应求助者。一路上,民警开启警灯、拉响警笛在前方为求助车辆带路,同时不断提醒其他车辆及时避让,以最快速度护送小孩赶往医院。
在交警蜀黍的全力护送下,40分钟的车程仅用15分钟便到达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小孩争取到了最佳救治时间。
顺利到达医院后,民警、辅警又协助家属将小孩送入急诊室。看到小孩顺利进入急诊室救治后,他们才松了一口气。因抢救及时,小孩的情况稳定了下来,并无大碍。林女士对交警部门的及时帮助再三表示感谢。
“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暖心事,不仅发生在争分夺秒的车水马龙中,还发生在设身处地为群众提供的暖心服务里。近日,金平法院法院就把“法庭”“搬到”不便往返法院的当事人家中,现场办案,成功化解一起不予认定工伤保险资格的行政案件。
据介绍,该案原告柯某宏因不服被告澄海区人社局、澄海区政府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及行政复议,起诉到金平法院。主办人洪法官在审理期间,积极与柯某宏沟通,深入了解其诉求,交谈中了解到柯某宏是一名退伍军人,精神残疾,没有配偶,双亲年迈,以打零工为生,经济困难。洪法官结合案件特殊情形,主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共同帮扶柯某宏,让其感受政府温暖及司法关怀。澄海区政府也大力支持,多方筹集慰问金,共同帮扶原告。
考虑到柯某宏家住潮南区峡山街道,其父亲已八十岁高龄,往返法院不便,2月24日上午,洪法官带领审判团队,与澄海区司法局一行来到原告家中,详细了解柯某宏及其父亲的身体生活状况和目前面临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坚定生活信心,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乐观生活。在主办人情与理的感化下,柯某宏及其父亲主动当场提交撤诉申请书,撤回起诉,该案圆满化解。
急难时刻显身手,细微之处尽贴心。春暖花开的季节里,鮀城暖心事不断,坚守在不同战线上的汕头政法干警们,以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忠诚履职,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