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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 | 老人投资需谨慎:拿你当朋友 ,你却骗我140万!

汕头政法 2023-08-09


2020年底至2021年初,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先后接获市民高某、赵某报案,两人均报称被潮南区仙城镇人马某平诈骗钱财。其中,高某是马某平认识了十几年的朋友,而今年61岁的赵某则是马某平的同学。


据赵某反映,他跟马某平是老同学,两人经常有来往。2014年底,一次交谈中马某平得知赵某要租赁土地办工厂后,就热心表示他认识仙城镇的“马镇长”,称“马镇长”手头有几块西美村的地皮准备内部交易,他可以牵线搭桥,花70万元就能帮其购买其中一块地皮。几十年的同学关系,让赵某对马某平非常信任,于是,他请马某平帮忙斡旋。2015年初,赵某拿着70万元现金到马某平家中,交给了马某平。不过,让赵某想不到的是,所谓的“仙城镇内部交易地皮”都是马某平编造的谎言,这西美村的土地自然是买不到的。这件事拖到2018年9月份,马某平又和赵某说,友南村有块地要内部出售,西美村那边的租客不肯搬走,所以“马镇长”将原先西美村的地皮转到友南村。当时,马某平还带赵某到现场看,确认这块地皮没有建筑物,属于荒地。

马某平还告诉赵某,原先是6间地皮,现在要加多2间给他,需要补办一些手续,要花钱。2018年9月11日到2019年3月2日期间,赵某就陆续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转给马某平约80万元。

2019年1月,赵某在追问马某平事情进展的过程中,曾有产生过怀疑。马某平就提供了所谓“马镇长”的手机号码给赵某,让赵某自己跟“马镇长”联系。于是,赵某通过手机短信联系到了所谓的“马镇长”。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手机里这位“领导”,竟然也是马某平假扮的,这个手机号码也是马某平自己的。

同月14日,马某平拿出一张土地购买凭证交给赵某的妻子,这张凭证后来被证明系伪造。意识到被骗的赵某向公安机关报警。无独有偶,除了赵某外,被害人高某也向市公安局潮南分局报案,同样声称被马某平诈骗。那么,高某又是如何被骗的呢?原来,高某曾因犯罪被判刑,2020年5月释放后,他想做生意却缺乏资金。马某平通过微信与高某取得联系后,告知高某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从而贷到30万元。面对朋友伸来的橄榄枝,高某动心了。马某平告诉高某,需要提前支付贷款的利息,高某先后转账9000元和3000元给马某平。12000元到手后,2020年6月25日,马某平又告知高某还要补交利息,高某又转了1850元给马某平。过了两天,马某平又告诉高某,可以帮他补办信用卡并提高额度,但需要收手续费。最终,高某总共被骗20850元。

2020年9月,高某再也联系不上马某平,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2021年10月11日,马某平被公安机关抓获。那么,马某平从赵某和高某处骗来的钱,都到哪里去了呢?马某平表示,自己喜欢赌博,因此这些钱一部分赌博输掉了,一部分被自己花了。

今年2月17日,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平犯诈骗罪,向潮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6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上,被告人马某平辩解,其只诈骗被害人赵某90万元,并未向赵某收取购买西美村土地的70万元现金。那么,关于被告人马某平是否骗取被害人赵某用于购买西美村土地的70万元现金的问题,潮南区法院是如何认定的呢?潮南区人民法院法官陈渭泓说:“本案有被告人马某平签名确认的3张购地款明细草稿纸,其中1张关于被害人赵某为购买西美村土地,向被告人马某平交付70万元现金的内容写在草稿纸的正上方、被告人马某平签名的左上方,其他事项则写在下方,符合书写习惯,且该笔70万元的金额与其他事项记载金额的总和,与草稿纸底部的总计金额基本能够吻合,少量计算上的误差,能够得到其它证据校正。因此,该草稿纸记载的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被告人马某平骗取被害人赵某用于购买西美村土地的70万元现金的事实。”

而对于被告人马某平在本案中骗取被害人赵某的犯罪总额,潮南区法院又是如何认定的呢?潮南区人民法院法官陈渭泓说:“本案3张购地款明细草稿纸及4张明细清单等证据,能够认定被告人马某平骗取被害人赵某款项1376300元;同时,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能够认定被告人马某平还骗取被害人赵某81272元。因此,认定被告人马某平骗取被害人赵某的款项共1457572元。”潮南区法院经审理还认定,被告人马某平谎称其能够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给被害人高某使用,以及以帮助被害人高某补办信用卡及提升信用卡额度为由,从2020年6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共骗取被害人高某人民币20850元。

潮南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平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平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潮南区人民法院法官陈渭泓说:“被告人马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其能够帮助被害人赵某找关系购买土地,并以缴纳土地款、办理手续、还人情等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赵某款项共140多万元,还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另一被害人高某2万多元,其行为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潮南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平的犯罪数额属数额特别巨大。潮南区人民法院法官陈渭泓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马某平的犯罪数额已超过5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据此,潮南区法院对被告人马某平宣告一审判决。

潮南区人民法院法官陈渭泓说:“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平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此外,一审还判决责令被告人马某平退赔被害人赵某人民币1457572元,退赔被害人高某20850元。




法院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马某平利用老年被害人法律知识缺乏、防诈意识薄弱等特点,编造并不高明的骗术,轻易骗取被害人信任,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广大老年朋友在为自己养老谋福利、买商品等过程中应选择正规渠道,谨慎对待所谓的免费“热心”服务,切莫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此外,老年朋友遇事应该多与子女或者亲戚朋友沟通商量,增强防诈防骗意识,守好养老“钱袋子”;在意识到受骗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收集、提供证据,协助司法机关及时高效打击诈骗违法犯罪。



来源:汕头橄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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