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南亚是中国最重要的周边地区之一,从表象看,东南亚地区国家众多,其文化和社会异质性显著,而从政治的角度观之,东南亚国家在处理区域和国际事务时又往往能够以“东盟国家”的集体身份发出同一种声音。理解东南亚地区秩序,离不开探寻东盟的中心地位和逐渐发展出来的“世界”属性。 本文讨论的“东盟世界”是世界区域的当代诠释,是东南亚地区尝试自主创造的“空间观”。从“东盟世界”出发,东盟从来不是静态的区域型国际组织,而是包容性秩序的打造者与跨区域连接的实践者。在连接和互动中,东盟以非对抗性方式处理争端,这种外交准则基于非正式的、安静的外交,利用大量时间建立共识,拒绝将分裂问题摆在台面,在正式磋商之前已经达成相关共识。由此,东盟能够让世界所有大国参与持续和实质性的对话进程。 按照权力政治逻辑,东盟在大国权力关系中处于弱势方,但它利用自身的无害化形象和东盟的规范和原则,生成了属于自己的独特性权力,并通过担任“连接者”,有效塑造了地区秩序愿景。东盟的世界属性,使得它在西方安全化的“印太战略”挤压下成功发展了基于区域发展诉求下的“印太展望”,拒绝将自身变为大国博弈之地。东盟世界未来持续稳固,对去中心化、去霸权的新型地区秩序构建有着重要意义。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特转发本文,供读者思考。文章原刊于《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从东盟到“东盟世界”:东南亚地区秩序构建的全球意义文|翟崑
来源|《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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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概念可以追溯到“空间”与“理性空间”。空间是社会实践的产物,社会实践参与了空间的构造。空间概念是被社会建构起来的,但空间是社会再生产中的关键角色。理性空间是一个开放性的元空间,其中的行为体不断发现新的可能并能迈向新的阶段,同时又是一个他者的空间,是在互动中不断丰富完善的。“东盟世界”正是一个实践型的理性空间,是关系互动逻辑组成的圈层结构,而非权力决定的地缘空间。在这一理性空间内部,东盟各国与合作国家都能提供想法,并且按照东盟设计的规范不断完善空间属性。这种想法或观念包含东盟国家领导人对“国家-地区”的关系思考和政策优化。在东盟建立之初,新加坡外长拉惹勒南表示:“我们不仅必须考虑我们的国家利益,还要将其置于地区利益之上……区域存在意味着对我们各自国家的做法和思维进行痛苦的调整。我们必须做出这些痛苦而困难的调整。如果我们不这样做,那么区域主义仍然是一个乌托邦。”在将近60年的实践中,这一区域主义已经取得。在理性空间的实践过程中,如何应对外部世界尤其是外部大国与本地区的关系一直考验着东盟智慧,与大国互动的经验逻辑是东盟搭建跨区域合作网络的实践基础。如果从“东盟世界”出发,东盟从来不是静态的区域型国际组织,而是包容性秩序的打造者与跨区域连接的实践者。今天以东盟为中心的跨区域架构已经成为“东盟世界”的结构基础。“东盟世界”指的是以东盟中心地位为基本特征,通过“东盟+”结构连接各行为体,从地区扩展到全球,向包容性秩序演化的复杂系统。迄今为止,东南亚地区秩序“东盟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减弱,以东盟中心为基本特征的地区系统逐渐成熟,并与周边、全球秩序形成良性互动。在时间维度上,自1967年建立以来,东盟通过共同体建设和地区合作进程,多阶段、多波次推动地区秩序的体系性成长。在空间维度上,“东盟+”的结构设计不仅有效容纳了区域内外大小国家等利益相关方,而且在外部冲击和内部调适中经受住了考验。在规范维度上,东盟以共同体建设为基准,在合作进程中维持大国平衡、推广“东盟方式”,构筑起居于网络中心的制度性、规范性权力。无论在时间、空间还是规范维度,东盟作为相对弱势行为体在强势大国之间实现地区秩序创新,都创造了现象级事实,为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
目前,学界对秩序的研究主要遵循三种路径:第一,关注单位特征、排列原则的结构路径;第二,突出合作进程、规范演变的社会路径;第三,强调资源、位置与系统演化的生态路径。结构—社会—生态三种秩序模式,也是地区秩序发展阶段的度量表。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东盟世界”作为新的秩序形态,以期更系统、全面地概括东南亚地区秩序的发展状态与趋势。“东盟世界”的概念集合囊括了“东盟方式”、东盟共同体、东盟中心地位、“东盟+”等原生概念。“东盟世界”的基本运行逻辑,就是东盟不断确立和维护在地区合作中的中心地位的过程。东亚地区合作是从1997年到现在兴起的各类东亚合作制度,包括“10+1”“10+3”,还有东盟地区论坛、东亚峰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东盟中心地位”是东盟在这个地区架构中的圆心。目前,东盟中心地位是“东盟世界”的结构特征。中心性的概念涉及三个相互关联的要素:第一,东盟作为东南亚以及东亚和亚太地区区域主义的中心;第二,东盟是亚洲地区国际社会发展的中心;第三,东盟是大国参与融入、合作建立地区秩序的中心。“东盟+”结构是东盟与全球对话伙伴建立的制度性联系,在所有结构网络中,东盟都处于中心。而且,东盟不断以“东盟+”这个结构将其连接范围逐渐扩展到全球,从中国、日本、韩国扩展到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再把美国、俄罗斯连接进来。近年来,东盟还把欧洲重要国家如英国、法国还有德国一起连接进来。“东盟世界”起源于东盟,东盟发展史上的重要时间节点成为塑造“东盟世界”的分水岭。今天,这一空间覆盖了从东南亚到亚太,再跨区域到拉美、非洲和欧洲。横向上,“东盟世界”包含了东盟和所有对话伙伴关系国;纵向上,包含了东盟国家、东盟秘书处、东盟各层级的理事会和委员会以及各类二轨行为体。在“东盟世界”中,行为体之间按照“东盟方式”运行。“东盟世界”中的治理逻辑,也是动态的过程导向。从组织视角看,包容性的组织扩员奠定了“东盟世界”的整体性;从制度视角看,“东盟+”机制的建立到实践为“东盟世界”奠定了结构基础,形成了东盟中心地位的动态结构;从规范视角看,“东盟方式”的提出和扩散为“东盟世界”确立了指导观念。正如美国学者艾丽丝·巴对东盟的评价:亚洲地区秩序建设中,最引⼈注目的进展就是东盟进程超出了原有的东南亚范围,形成了包括东南亚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合作框架和平台。东盟的过程导向而非进展导向虽然引起了外界的质疑,但区域秩序是向和平方向演变的。这是“东盟世界”得以形成的要素保障。“东盟世界”的互动内涵,是以非对抗性方式处理争端,这种外交准则基于非正式的、安静的外交,利用大量时间建立共识,拒绝将分裂问题摆在台面,在正式磋商之前已经达成相关共识,就是尊重冲突各方的面子。东盟能够让世界所有大国参与持续和实质性的对话进程。这不仅包括备受关注的峰会,还包括就广泛的经济、政治、生态和其他问题进行的各层级官方对话和商讨具体的行动方案。亚洲、非洲和拉美的其他区域组织也与外部国家接触,但它们没有一个像东盟那样常态化和制度化地展开对话合作。正如东南亚本土学者的评论,东盟虽然是一个区域组织,但它是一个小联合国。
“东盟世界”的生成,经历了冷战、后冷战时期、“印太战略”兴起以来三个发展阶段,对应了不同时期的地区秩序构建。放眼更长时段,在前东盟时代,东南亚地区与世界之间就有紧密互动,曾形成了东南亚与全球联通的贸易时代。东盟成立以后,面临变动的地区与国际形势,在与外部世界的互动中不断重新定位东南亚与世界的关系。在1967年以前,东南亚地区尚未形成观念上的整体区域意识。区域的概念一直在随之变迁。东盟的成立是东南亚地区秩序构建过程中的重要节点事件,推动了作为区域的东南亚的发展,开启了东南亚自主区域身份叙事。这是东南亚建立区域合作的成功尝试。曾担任泰国外长的他纳·科曼在回忆东盟创立过程时评价:“弱国应该更多地依赖睦邻互助,而不是为本国利益服务的强国,将自己的命运与遥远的大国联系在一起是无用的,甚至是危险的,因为遥远的大国随时可能切断与较小和遥远的盟友的联系和义务”。东盟的世界观,可以结合2007年底东盟国家领导人签署的《东盟宪章》考察。宪章第12章以对外关系为主题,对东盟如何建立对外关系、建立怎样的对外关系都有明确的提法。其中第41条表示“东盟的对外关系方针由东盟峰会根据东盟外长会议的建议来制定”。制度化的东盟峰会以及各层级会议,是观察东盟国家之间以及东盟与世界互动的重要窗口,更是“东盟世界”空间存续的基本表现。冷战期间,东盟先后通过了三大宣言(《曼谷宣言》《吉隆坡宣言》《巴厘宣言》),举办了三场首脑会议(巴厘岛峰会、吉隆坡峰会、马尼拉峰会),奠定了早期东盟内部的制度化合作基调。1967年,东盟五国外长签署《曼谷宣言》,确定了东盟的三大原则——友好、合作与不干涉。1971年,东盟五国外长签署的《吉隆坡宣言》宣布建立和平、自由的中立区。1973年,东盟五国同意建立秘书处,印尼主动担任秘书处建设职责。1976年,第一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巴厘宣言》,决定建立东盟秘书处,暂时设在印尼外交部内。同时,东盟五国通过《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这也成为东南亚地区历史上达成的首个国际规范。第一届东盟首脑会议的召开也标志着东盟开启了制度化和组织化进程。在此阶段,东盟实现了区域身份和世界观的跃升:既要有效避免外部大国干涉,同时要以东盟身份与域外国家展开对话。1974年澳大利亚成为东盟的第一个对话伙伴国家,1975年新西兰成为东盟对话伙伴国家,澳新是最早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的两个国家。1977年,在吉隆坡的第二届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国家首次提出希望与包括柬埔寨、老挝和越南在内的地区所有国家发展和平互利关系。这是东盟空间从海洋世界向陆地世界兼容的关键一步。东盟五国通过高层外交和贸易往来,改善了与中南半岛国家的关系。东盟五国一致认为,应进一步努力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扩大与这些国家的谅解与合作领域。同年,东盟与加拿大、欧盟、日本、美国、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开发计划署建立对话关系。1978年,越南入侵柬埔寨,东盟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场合予以谴责。这是东盟首次在国际社会尤其是大国之间展开外交活动,也为后来东盟扩员创造了国际声誉。1979年,东盟就柬埔寨形势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提案。1981年联合国召集关于柬埔寨问题的国际会议,越南、苏联及其盟友国家予以抵制,但在东盟国家的斡旋下,柬埔寨三方势力西哈努克、宋双、乔森潘在新加坡开会同意建立联合政府。1984年,文莱加入东盟,成为东盟的第六个成员国,这是东盟扩员的第一步。1987年,东盟成立20周年之际,在马尼拉举办了第三届东盟首脑会议,修正《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议定书,以便使东南亚以外的国家能够加入该条约。这是东盟与外部国家建立关系互动的关键一步。同时,马尼拉峰会认为,东盟应加紧努力解决柬埔寨问题,重申东盟和绝大多数国家一再发出呼吁,要求越南认真讨论公正和持久地解决柬埔寨问题,包括越南军队完全撤出柬埔寨,以便柬埔寨人民行使自决权,让柬埔寨成为中立国。这一年,东盟六国开始探讨与更多的第三国或国际组织/机构建立关系的可能性。同时,六国政府首脑同意在必要时每3—5年举行一次会议。为了加强国家之间的协调,必要时可举行各国外交部长和经济部长联席会议,为东盟国家之间的内部制度化合作奠定了基础。1988年,印尼主持了关于柬埔寨问题的第一次雅加达非正式会议。第二年,印尼又主持了关于柬埔寨问题的第二次雅加达非正式会议,推动了1991年关于柬埔寨问题的巴黎会议的召开,东盟在几次会议中都发挥了关键作用。1967年到1991年,东盟的大部分活动都致力于阐明区域秩序的愿景,强调主权、不干涉和地区国家不受大国操纵的重要性。这也是延续至今的区域规范。1991年标志着东盟的区域实践开启了新阶段。这一年,东盟自贸区谈判开始,东盟与中国建立对话关系,韩国也成为东盟的对话伙伴。东盟的合作空间开始在东亚展开。1992年,《关于南海问题的东盟宣言》在马尼拉签署,这是东盟在继柬埔寨危机以后首次就南海问题达成共识。1993年,第26届东盟部长会议同意建立东盟地区论坛。1994年,东盟地区论坛正式建立,标志着亚太地区第一个安全对话机制的建立。1995年越南加入东盟,这是东盟第二次扩员,也是东盟包容性秩序构建的关键一步。同年,印度成为东盟对话伙伴国。1996年,中国和俄罗斯成为东盟对话伙伴国。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之下,东盟+中日韩合作(10+3)开启。这一年,老挝与缅甸加入东盟。再到1999 柬埔寨加入东盟。东盟十国的架构基本确立。1999年9月,在东盟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成立,东南亚与拉美之间展开跨区域对话。2003年,东盟+中日韩机制运作应对“非典”,树立了地区合作的典范。2005年,东亚峰会首次举办,东盟、中、日、韩、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领导人相聚吉隆坡,开启了以东盟为中心的最大合作架构(其后又增加了美、俄)。同年东盟获得联合国大会的观察员地位。2006年,东盟宣布起草《东盟宪章》,东盟名人小组包含东盟各国的代表,提供起草方案。2007年,《东盟宪章》在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成为东盟的纲领文件,确立了东盟的基本运行原则。2009年,东盟建立关于人权问题的政府间委员会,确立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所谓普遍人权观,也向国际社会表明东盟的本土立场。2010年,东盟通过互联互通总体规划,旨在为域内外人员互动提供更便利的条件。2012年,巴西加入TAC,成为第一个签署TAC的拉美国家。2016年,智利、埃及和摩洛哥加入TAC。东盟规范随之成为区域间共识。3. “印太战略”兴起以来“东盟世界”空间架构的搭建2017年以后,随着美国“印太战略”的发布,东南亚地区成为横跨亚太地区的关键一环,催生“东盟世界”的空间架构搭建。2019年,东盟发布《东盟印太展望》,提出东盟在海洋、经济、互联互通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与域外国家的对话与合作,回应自身对地区秩序变动背景的反思。这也是东盟对自身在亚太秩序中的定位,可谓“东盟世界”的宣言书,确保东盟在大国主导的亚太秩序构建中不会被排除或忽视。2021年,尽管受到疫情冲击,东盟保持在全球贸易中的优势地位,展现自身韧性。这一年,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启动峰会,美英澳三边安全伙伴关系随之出现,东盟中心地位面临的威胁挑战前所未有。但东盟秉持开放合作理念,整体战略大局并未受到小多边的实质影响。2021年,欧盟正式公布“全球门户”计划,这一计划在东南亚的实施是重点关注绿色转型与可持续性互联互通,东盟与欧盟的跨区域实践逐步展开。2022年,东盟十国与澳、中、日、韩、新西兰五个对话伙伴国签署的RCEP正式生效,向国际社会发出了东盟持续参与推进开放式地区秩序的明确信号。2022年东盟首脑会议恢复面对面召开,在东盟成立55周年之际,东盟就疫情后经济复苏、地区安全、气候变化等展开多边会谈,为常态化的地区秩序构建奠定对话基础。2023年5月的东盟首脑会议上,印尼总统佐科继续强调《东盟印太展望》的重要意义,尤其是该展望的三大原则——中心性、包容性和互补性值得重视。这是“东盟世界”得以建立和维持的原则。东盟还加强与不同区域组织秘书处之间的合作。在2023年9月的东亚峰会上,印尼邀请了太平洋岛国论坛以及环印度洋协会代表作为嘉宾出席,试图将印度洋与太平洋国家更好联通起来。继东盟领导人于2022年决定原则上接受东帝汶为东盟第11个成员国后,2023年5月举行的第42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了《东帝汶成为东盟正式成员路线图》,鼓励东帝汶加紧努力,为正式加入东盟做好准备。同年9月,东盟举办了首届东盟印太论坛,提出打造韧性的绿色基础设施和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和创新经济,以及可持续和创新融资。这标志着“东盟世界”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打造适应本地区和本国发展的“印太战略”。在西方主要大国将“印太战略”打造为安全战略之际,东盟以柔制刚,与大国展开选择性合作,强化“印太”展望下的发展叙事,在不确定的世界突出了“东盟世界”的包容导向。东盟能够胜任地区秩序“连接者”的角色,取决于其特殊的角色和经历。第一,东南亚位于战略枢纽地带和文明交融前沿,区域位置和互动过程经验的积累内化,使其演化出居间性和能动性。居间性指同时受周边若干区域型文明的影响,成为各种文明沟通的走廊;能动性指当结构压力较小时,该地区会产生新的文化因素反哺周边地区,成为文明革新的动力。冷战期间,东盟的成立与探索为居间性、能动性的生成奠定基础。冷战结束后,地区一体化及和平发展浪潮兴起,阵营分化和战略绑定的结构压力消解,东盟作为小国集团的居间性、能动性发挥空间空前扩大。第二,共同体建设进程使东盟具备连接者的整体性。2003年10月,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发表了第二份《巴厘宣言》,正式宣布将于2020年建成东盟共同体,包含政治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三大支柱。2007年,东盟国家制定了《东盟宪章》。2015年,东盟宣布建成东盟共同体。组织扩员和共同体建设进程,使东盟进化为更具自我认同、自信心和自主性的“二代东盟”,更加胜任地区秩序连接者的角色。东盟中心地位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积累的过程,最初脱胎于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东盟主场、议程设置是东盟中心地位在外交活动中的标志。东盟中心地位是东盟发展的关键指标,基于社会网络的科学测算和政策实践的经验感知,都可以有效证明东盟中心的存在。东盟将东盟中心地位作为其最核心的地位资源,在实践与博弈中不断优化调整、发展巩固。具体路径包括:制度是体系中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行为体开展活动的环境。东盟中心地位的制度化,有利其在知识、政策、实践的互构中不断加强存在感和稳固性。首先,东盟中心地位得到文本确认。东亚峰会的成果文件中,曾多次确认东盟在地区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另外,各大国在推出地区战略和建立伙伴关系的声明中,都会确认尊重和支持东盟中心地位。其次,东盟为地区合作设置制度门槛。例如,参加东亚峰会的国家需满足三个条件:建立全面对话伙伴关系、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与东盟组织有实质性的政治和经济关系。在推动地区合作的过程中,东盟将大国纳入自己倡导的规范体系,以增强自身的主动性和话语权。在此过程中,东盟中心地位逐渐成为相关各方的共识,共识通过社会化的互动过程被其他国家接受和内化。对东盟中心地位的共识的巩固,与以东盟为中心的合作网络的拓展,两者相互依存,双向赋能。另外,这种共识呈现出道义化的趋势,对国家的行为具有裁判功能。如果其他国家在参与地区事务中不尊重和呼应上述共识,其行为合法性就会受到削弱,在道义上陷入被动境地。无害化体现在三方面:首先,在大国相互竞争、相互制衡的背景下,东盟作为地区秩序中的弱势方居于中心地位,更能被各方接受;其次,尽管东盟国家与其他国家在部分领域存在利益冲突,但是东盟在推动地区合作中通过议程设定和协调,能较为有效地管控合作的安全化,有效提升合作的舒适性和包容性。再次,东盟在塑造地区秩序愿景时遵循包容性原则,避免国家间的矛盾、竞争、冲突、分歧等消极因素公开化,消解地区秩序的内聚力。按照权力政治(realpolitik)逻辑,东盟及其成员国相对于域内大国,处于权力不对称关系中弱势地位。但是,东盟在实践中创造出其他大国所缺乏的新型权力资源,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东盟权力”改变了地区格局。“东盟权力”生成于地区互动中。具体包括关系性权力、规范性权力和物质性权力。作为文明十字路口和全球战略焦点,虽然东盟中心地位已经形成,但秩序博弈仍将是“东盟世界”中的长期主题。秩序观的碰撞是秩序博弈的外在体现,主导权的争夺是秩序博弈的底层逻辑。大国战略竞争加剧也突出了东盟中心地位的脆弱性。各大国关于地区秩序的构建的战略、策略和手段不同,而基于地区秩序的博弈日渐呈现出阵营化趋势。2017年,美国特朗普政府提出“印太战略”,日、印、澳、英、法与欧盟等行为体也相继提出与之相呼应的“印太”地区秩序倡议,域内外大国介入态势增强。在此背景下,东盟提出《东盟印太展望》,再次尝试从包容性、开放性和建设性的方向校准地区秩序,重塑东盟中心地位。同时,现有秩序具有一定韧性,秩序修正行为可能会面临惯性的阻力。由于结构性限制,东盟在推动包容性地区秩序构建方面仍面临多重挑战。比如,各种地区秩序愿景相互叠加,不仅增加了秩序实践中的“堵点”,更在一定程度上掩盖和分散了东盟声音,进而弱化其话语权。另外,各种地区秩序愿景对接程度不足,如果缺少整合协调,可能会激化秩序博弈,最终导向对抗性竞争的轨道。
回顾东盟发展史,其始终追寻的是区域自主与大国合作的平衡之道,大国关系与地区政策则是这种平衡之道的加成条件。众多条件因素的顺势组合决定了“东盟世界”的走向,而“东盟世界”的可能走向将决定东南亚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生态会否发生逆转。从地区形势变化和已经存在的政治动态来看,未来“东盟世界”可能会出现维持、成长、虚设、崩坏四种走向。目前,东南亚地区已经存在多种秩序。首先是以东盟为中心的区域合作秩序,这也是本地区得以维持长和平的基础性结构。其次是中国-东盟合作建立包容性的地区秩序。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倡议以来,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至今已超过十年。当前,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处理双方关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愿景,也是中国和东盟共同重塑东南亚乃至亚太区域秩序的最新理念和最佳实践。最后是美国为代表的排他性亚太地区秩序,以小多边合作为特征,以Quad、AUKUS和印太经济框架(IPEF)为抓手,目前已有七个东盟成员国加入IPEF。在东盟看来,个别成员国的行为或政策主张,在权力维度将会推动亚太地缘政治格局复杂化,削弱地区与国际安全体系的稳定性,在观念层面则会因为强调“小多边”身份认同,强化地区阵营对抗与观念分歧,削弱东盟主导的规范影响力,增加亚太安全秩序的不稳定性。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排他性的秩序构建,美国仍在强调东盟中心地位。因此,大国关系“斗而不破”是目前“东盟世界”图景下的多种地区秩序共同发展的保障。2. 继续成长:新一轮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东盟印太展望》的全面落实如果中美关系相对缓和,“东盟世界”主导的正增长秩序可抓住机遇继续发展,主要体现在东盟与大国继续推动新一轮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首先是东盟与中国追求战略对接,比如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合作。中国的战略主张始终以合作共赢、促进地区增长为目标。目前,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已经与《东盟印太展望》对接,与东盟升级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仍将继续推进包容性地区秩序的构建。其次是东盟成员国普遍接受大国以经济和发展为中心的倡议。多方经济合作方式,可使东南亚进一步成为国际贸易、外国直接投资流动和全球供应链的关键节点。比如,东盟国家大多支持中国的全球发展倡议,部分国家支持和加入美国主导的IPEF,而对美国主导的Quad或中国的全球安全倡议等以安全为中心的提议,东盟国家一直持谨慎态度。同时,东盟积极与中美之外的国家,如日、印、澳等寻求加强合作领域,保持东南亚地区的开放、包容、中立。3. 地位虚设:大国有意识地虚化东盟中心地位,分裂东盟在大国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东盟虽然尽力避免分裂,但如果大国将东盟中心地位作为虚设条件,绕开东盟进行多边合作或是拉拢分裂东盟国家展开合作,东盟在地区合作中的中心地位必然会遭到架空,东盟自身团结也会遭到破坏。尤其是美国对华政策、中美对东盟政策走向,以及东盟内部挑战叠加,都会导致“东盟世界”的地位虚化。中美战略博弈是影响地区与全球秩序的关键变量,双方若从竞争走向对抗,将严重破坏东盟赖以存续的地区与国际环境。中美战略博弈加剧,导致东盟对地区政治安全与经济发展愈发担忧。在产业链与供应链方面,中美技术竞争推动部分东盟国家参与了美国的“友岸外包”战略。但从长期来看,东盟国家仍然面临劳动力水平、创新技术、基础设施水平等方面的挑战,东盟国家内部技术鸿沟仍会继续拉大。尤其是美国侧重与越南、印尼等国的产业合作,势必会加剧东盟内部产业分裂态势。从安全层面看,东盟国家担心南海成为中美冲突的引爆点。结合新加坡东南亚研究所(ISEAS)的东南亚地区调研报告来看,2021年ISEAS民调结果显示,45.2%的东盟国家民众担心中美在南海发生军事冲突;2022年ISEAS民调结果显示,东盟民众已经对维持中立立场产生了动摇。与2021年相比,坚持认为东盟应该不选边站立场的人数在下降,而认为应该选边站的人数在上升。由此可见,东南亚民众对大国竞争的态度趋于悲观。美、日等国与菲律宾的安全合作增加,只会继续加剧地区不稳定。南海争端与缅甸内政问题是多年来影响东盟团结的最大变量,也将会继续影响“东盟世界”走向。不同于既有的东盟研究,“东盟世界”将东盟与东南亚地区秩序之间的关联纳入同一个概念集合中,这个抽象的概念集合对应了现实的东盟实践。“东盟世界”通过跨区域实践建立了基本架构。其理论意义在于:一是以东盟为研究起点,将东盟与地区秩序构建的关系融入从地区到世界的空间扩展过程。既有研究强调的是东盟的地区属性,而未对东盟的世界属性有所关注,尤其是东盟在跨区域制度化合作中的连接性。二是从空间理论与复杂系统入手,将东盟国家之间、东盟与地区、东盟与全球视为复杂系统的相互作用的演化,将东盟的制度化合作与空间生产结合起来。“东盟+”就是东盟的外延空间生产方式,空间延展也意味着东盟的外部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了网络结构,进而产生了东盟中心地位。三是与全球国际关系理论与区域国际社会理论展开了对话。东盟国家存在于一个共同区域社会中,由共同的利益和基本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东盟宪章》规定了东盟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强调和平解决争端。这些国际社会的制度反映在东盟的理性规范中。同时,这些东盟规范有效避免了冲突与战争。东盟的区域自治规范拒绝大国干涉,排除了基于现实主义的权力原则。“东盟方式”是“东盟世界”的社会文化规范,无论是东盟国家之间,还是东盟国家与外部国家之间,这一规范都已成为共识。可以认为“东盟世界”整合了东盟打造的区域社会,意味着去中心化、去霸权的关系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打破现实主义的权力格局,打破世界体系的“边缘—中心”的二元对立观,代表了“全球南方”的一种新型地区秩序重建。“东盟世界”的现实意义,在于以东南亚为空间起点,通过制度化合作构建了开放包容地区秩序。“东盟世界”概念集合背后的知识体系是东盟自主与合作生产的,其中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合力构建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11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上指出:“中国-东盟关系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为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典范,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例证。”2023年7月27日,习近平主席会见印尼总统佐科时指出,中国愿同东盟共同打造地区稳定中心、发展高地。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是“东盟世界”的系统集成。“东盟世界”起源于东南亚,兴起于亚太,延展至全球,代表了开放、包容与发展的合作空间。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全球冲突风险叠加,中东、欧亚冲突仍在持续不断。东盟缔造的和平生态系统继续发展,且东盟处于对外关系的上升期,吸引其他国家加强与之互动。东盟秘书处发布的2023年东盟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3月,东盟已有55个驻第三国和国际组织委员会机构,促进东盟在各东道国和国际组织中的利益和形象。越来越多的国家申请成为TAC的缔约方。以防务安全为例,加拿大、法国和英国在 2023 年成为东盟防长会议专家工作组的观察员,为期一年,加强东盟防长扩大会议作为一个以东盟为中心的开放和包容性平台。经济方面,东南亚市场在世界经济动荡调整中仍然吸引了外部资金流入,成为如今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重塑和转移的重要区域,甚至是供应链重组的最大赢家。RCEP签订后,有力推动了区域内部贸易发展,保障了亚洲全球价值链中心地位。“东盟世界”的互动支柱进一步加强。美国前驻东盟大使大卫·卡登认为,当今东盟的最大成就,就是推动实现了东南亚地区秩序的和平、繁荣与可持续发展。在东南亚地区秩序演进过程中,“东盟世界”构建了开放、包容与增长的地区秩序。东盟设计的制度化合作架构打破了“边缘-中心”的二元对立观,建立了复杂合作系统,全球国际行为体均能通过认可和支持东盟倡导的地区规范加入“东盟世界”的系统中。在东盟早期历史演进过程中,东盟国家之间率先确立了区域合作的基本规范与制度,“东盟方式”成为“东盟世界”中的基本互动原则。《东南亚友好条约》成为外部国家加入“东盟世界”的入场券。亚太大国最先陆续加入其中。今天“东盟世界”的空间随着TAC的流动已经扩散到了欧洲、中东、非洲和拉美,形成了从本土到全球的空间延伸。东盟与东南亚地区秩序之间不是塑造者与被塑造的简单关系,东盟既非被动参与,也非完全自主构建,而是“东盟自主—区域合作—全球延展”的系统集成。目前,在“东盟世界”的逻辑框架中,地区秩序仍然呈现动态的正增长特点,其未来走向仍然取决于东盟国家之间、东盟与地区、东盟与全球之间的互动能否因应国际格局变化而不断调适平衡。总之,“东盟世界”的理性空间搭建蕴含的去中心化、去霸权特征,为人们重新认识东南亚地区秩序的构建和演进,提供了一个更加系统化的视角。*文章原载《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4年第1期。
作者:翟崑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副院长。研究领域:东南亚、亚太问题,世界政治和国际战略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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