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2号
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2号
为保障疫情期间香港生活生产物资供应和深港两地跨境货物运输的安全顺畅,做好深港跨境运输疫情防控,根据《深圳跨境货物运输“一级接驳、二级作业”工作方案》,盐田区在盐田街道明珠大道59号建设“盐田区明珠跨境货物综合接驳站”(以下简称“盐田明珠接驳站”)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的通告》精神,盐田区于2022年3月9日零时起正式实施“提前预约、专车引导、定线进出”跨境运输模式,“盐田明珠接驳站”仅为作业目的地在盐田区的跨境货车司机服务。现就跨境货物运输及相关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跨境车辆、内地车辆需提前预约。跨境车辆与内地车辆实行“一对一”转运,跨境车辆与内地车辆需提前进行沟通确定转运时间,跨境车辆在跨境运输作业前24小时在“跨境安系统”上申报预约;内地车辆在运输作业前24小时在“盐田区明珠跨境货物综合接驳站预约系统”二维码上申报预约。
二、实施“一级接驳、二级作业”。“一级接驳、二级作业”指服务盐田区的跨境车辆入境后统一到盐田明珠接驳站进行货物接驳,跨境司机无需前往各作业点。跨境车辆入境后,按申报信息及规定运输路线全流程封闭由专车引导至“盐田明珠接驳站”,按照综合接驳站的指引进行指定区域装卸货,运输作业完成后跨境车辆将由专车引导至口岸返回香港。为提升接驳效率,压缩跨境车辆等候时间,请各企业在成功预约的时间段确保内地车辆先于跨境车辆到达盐田明珠接驳站。
三、严禁跨境车辆在非指定接驳站场所与内地车辆私下进行违规接驳业务,违者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跨境货物运输其他防控措施,按广东省、深圳市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管理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文件执行。涉及进口业务的企业,需严格遵照《深圳市境外输入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固定、一监控、一台账”原则,进行境外输入物品作业处理。
有关文件和作业点、指定路线等信息另行在“跨境安”平台和政府网站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sz.gov.cn)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情况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后附“盐田区跨境转运作业指引及接驳预约”二维码及咨询电话。
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盐田区跨境转运
作业指引及接驳预约
二维码
盐田区明珠跨境货物综合接驳站
咨询电话
编辑: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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