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 | 第十九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
第十九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
推送日期:2018年1月6日
截稿时间:2018年3月15日
会务邮箱:nianhuilunwen@163.com
投稿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邮编:10014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科研管理部
第十九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拟于2018年5月中下旬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新时代中国检察制度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面对新时代中国检察制度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应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研究和破解理论和实践难题,加快推进检察改革,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请各地区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检察人员、专家学者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检察机关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围绕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中的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开展研究,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提交年会交流。提交的论文,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具有创新观点和实践指导意义。对于入选的年会论文,我们将择优结集出版。
本届年会参考选题如下:
一、检察工作的新格局
二、检察职能与监察职能的关系
三、检察职能的完善和检察工作机制的创新
四、十八大以来检察改革的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
五、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程序的完善
六、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中的问题和对策
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年会参考选题只是研究方向的设定,作者可以自拟论文题目和研究视角。
格式要求如下:
1.论文名称为二号宋体,加粗。正文为五号宋体。全文单倍行距。页面上下左右边距皆2.5厘米。论文内各级标题序号依次采用“一”“(一)”“1.”。
2.论文所有注释均采用每页页下脚注,注释序号为小五号阿拉伯数字,不加圆圈或者方括号,每页单独编号。脚注文字为小五号宋体。论文末尾可以列举参考文献。
3.作者所在单位及姓名标于论文标题下一行,居中,四号楷体。作者职务、职称以注释的形式在第一页下脚注注明,注释序号为*。
论文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书面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科研管理部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ianhuilunwen@163.com,邮件主题请依次注明“所在单位、姓名、论文标题”。每篇论文最后单页依次注明作者的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会议将根据论文入选情况决定参会人员。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邮编:10014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科研管理部
联系人:倪娜,彭玉,许慧君
联系电话:(010)86423817,(010)86423821,(010)86423811
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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