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 | 第三届“民法与商法的对话”研讨会
第三届“民法与商法的对话”研讨会
推送日期:2018年1月28日
截稿时间:2018年4月10日
会议时间:2018年4月21日
会议地点:郑州
会议主题:民法典分则编纂中的民法与商法关系问题
会务邮箱:13552621@qq.com
随着我国民法总则的颁布实施,如何在民法分则的编纂中妥善处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当下应当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重要议题。经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同意,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拟于2018年4月21日在郑州召开第三届“民法与商法的对话”研讨会,由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与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作为小型学术研讨会之一,诚邀您的莅临。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民法典分则编纂中的民法与商法关系问题
本次会议的议题分别为:
(一)民商合一视野下债法总则的重新定位
(二)民事物权与商事物权的规范体系安排
(三)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区分规范与立法技术
(四)民事侵权与商事侵权的规范差异与法典地位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
2018年4月20日(周五):全天会议报到
2018年4月21日(周六):全天召开会议
(二)会议地点
1.住宿宾馆:待定
2.会议地点:待定
3.参会人员的住宿费由我院承担,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人员
1.国内外知名民商法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
2.围绕会议主题撰写、提交论文并经承办方确认的人士
3.会议规模:50人左右
四、论文提交的具体要求
1.请参会者根据本届会议的研讨内容提交论文或者发言提纲,篇幅适度。
2.请于2018年4月5日前,将参会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拟提交的论文题目,以电子版方式报送给本届会议承办单位联系人,以便确定会议人数与具体会议室。
3.请参会者最迟于2018年4月1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送给本届会议承办单位联系人赵亚老师,邮箱为13552621@qq.com,以便承办方汇集论文并印刷成册。
4.为便于会议论文集的编辑,参会论文请采用《法学研究》的引证格式。
五、联系方式
赵亚副教授:18503885560
岳冰副教授:18503885567
张程(研究生):13703747716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 450000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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