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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放过,你扔的不是垃圾是"炸弹"

南朋友☞ 南沙业主圈 2019-10-08

以前我们住在乡下的普通的平房里,

大家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感情好的邻里,

每到晚饭时间,

小孩子经常去邻居家蹭点吃喝,

民风淳朴。

而如今在房价不菲的南沙新区,

小区楼层越建越高,

我们住在一平米1、2、3万的小区里,

你却不知道你的邻居是怎样的人。

即使小区做了一些邻里活动,

努力往熟人社区发展

不少小区住户走出来参加社区活动

也有部分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参与到社区共治

但是住户在生活中还是会遇到一些问题

比如

高 空 抛 物

可能也个别住户认为,

高空抛物只要不是被当场抓到就可以高枕无忧。

其实

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

为了保护受害人

就只能让有可能

造成损害的住户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也就是楼上所有住户均需“连坐”赔偿

除非住户能举证自己是清白的。

所以建议还是不要再高空抛物,

连乱丢垃圾都改一改,

才不会让你的邻居和你一起被“连坐”!

高空抛物的现象几乎在每一个小区都偶有发生。这个说起来绝不是小事,砸到车还有保险公司,如果砸到人那可就是伤害案件了。在南沙“高空坠物”的事情同样时有发生,受到威胁的不仅是的财物,甚至可能还是生命。惨案事例也时常上媒体新闻。因此呼吁广大南沙业主杜绝这种不良行为的发生。在你扔东西的时候,想想楼下的住户或者路过的行人。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有些因为找不到肇事人,往往只能自认倒霉。据了解,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有可能要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楼上住户向楼下扔出的垃圾给别人或财物造成伤害的,即使是当事人没有出来承认,可以要求整栋的住户一起承担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建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万一砸死人是要赔命的

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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