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实况记录10月15日上午(十)
第十二届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实况记录10月15日上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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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综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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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建顺老师认为,到了最后的点评,应该说先是如释重负又是恋恋不舍,这短短的一天半论坛就要结束了,但我们还有好多的话和事情要办。
首先,论坛我粗略的统计下这么多老师和学生发言,真是交流和切磋砥砺前行,会议的量是非常大的,我们的论坛发挥了作用,大家讨论的非常好,像主持人讲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很高兴和欣慰,对于下一步研讨和发展打下了基石。
第二,论坛二字强调大家的交流切磋,每一位同学都展现了自己的风采,都是半个专家,点评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有利于成长。
第三,关于如何看待批评。老师和同学的批评很犀利,我们批评的初衷是想让大家更加进步,才能安心的将文章公之于众。如果文章没有经过打磨和交锋,不能节省资源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升华和批评都是重要的。实质上点评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每一个点评者也是很好的学识者,反复的看文章会有不同的观点,从中也体会到教学相张。
第四,如何看待奖评。这是一个激励机制,能够入围和投稿都是很优秀的,大家踊跃投稿的精神值得肯定,要继续发扬光大。评奖也是有限制,这是客观的。
第五,学习研究不仅仅是颠确和批评,不要把批评当
做学术的精髓,要在确认成绩和发展上再下点功夫。第六,如何规划学术人生,各位都有学术规划就不具体展开了,祝愿各位学术不断成长,生活工作快快乐乐,时时开心快乐,时时顺心如意。谢谢大家。
孟鸿志(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孟鸿志教授首先对本届会议、参与会议的博士研究生及评议人提出了赞扬,对于参会的教授表示感谢。接着,孟鸿志教授指出这次会议的主题非常切入我们时代的背景,“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公法解释与适用”是这是非常宏大的一个时代课题,非常有价值。其中尤其是公法所面临的挑战问题。本次会议的九篇文章所反映的问题都是热点问题,其内容都很有意义。总体来说,本次会议做的非常成功,这次会议的经验值得学习。
再次,孟鸿志教授提出了以下四点意见:
第一,在论文写作中,大家存在上一个共性的问题,即题目和内容的问题。文章所要表达的意思和题目之间的关系对于编辑而言是很重要的。
第二,本次会议一方面训练了我们学生自主的活动,另一方面需要将老师的意见整理吸收,使其变成一个成果。
第三,注意规范性词语的使用。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哲学社会科学有一个较高的要求,比如什么样是法律禁止性的语言?目前已经公布了哪些词汇的禁用,如果在未注意的情况下使用禁用词语,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第四,要注意政治导向问题,学会洋为中用,将所研究的问题与中国实践结合起来,研究有价值的理论。此外还要注意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尤其是法律话语体系。对国外资料的研究,一定要对中国有用,使用中国的话来表达,同时表达的不能过激,能够让人接受。最后,作为下一届公法博士论坛的承办单位代表,孟鸿志教授向各位老师和同学发出了诚挚的邀请。
翟国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翟国强老师表示很荣幸在十九大召开前期参加同样重要的会议,并谈了几点自身体会:
第一,论坛总体感受,与会者都是未来公法学界的精英,大家都有着强烈的批判意识,这是中国公法学界的一股清流。翟国强老师指出,这个时代,我们要感谢批评的人,通过学术批评才能不断地进步。
第二,要强化中国问题意识。2002年中国宪法学的年会中,专家前辈就提出年轻人没有中国问题意识。翟国强老师表示自己也是通过多年的工作,才体会到专家提出的问题意识。在与国外的专家交流的过程中,中国法学的话语体系要有自主性和独立。
第三,如何面对西方的法制。这也就包括两个立场,对抗的立场和合作的立场。学,不论东西。学问都是相通的,在追求中国公法学体系的时,要有独立的体系。与此同时也要本着比较意识开放的学习外国的观点。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下,面对西方的法制,要本着谨慎的态度。
第四,关于论坛的建议:其一,对于时间的把握,可以更合理的分配。报告人应该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报告,专家点评可以精简,学生点评可以适当增加时间,充分展现才华;其二,我们公法博士生论坛的会标也可以进一步改进,翟老师对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的图标提出了修改意见,法学崇尚公平公正,但以篆书书写的:“公法”两字,明显“法”字要重于“公”字,如此怎么会是法学上的公平,建议做适当性修改。
牟宪魁(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牟宪魁老师指出,第一,建议同学们把公法的基本概念吃透,不吃透做研究时容易模糊、逻辑混乱,这一点是做研究的前提。第二,要有扎实的外国法基础,尤其是留学的同学要负责任的把国外的理论传进来,向前辈学习扎实的做外国法研究,将任务接下去。第三,运用概念说理,谈到比较法上的概念或理论要搞清楚到底是哪一个国家的,英美法和大陆法尤其是在公法上差别很大,不是一个频道上的,做研究要吃透一块讲明白一块就可以了,不要“炒米饭”式,建议有比较法的自觉,搞清楚自己是哪一国法,据我了解大部分学者都有自己的某一块外国法的研究。第四,要对部门法搞清楚,例如民法上的很多理论在国外已经很成熟了,但国内的相应理论不成熟没有研究透,公法研究上同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基础理论要吃透,做宪法研究才不至于让其他部门法笑话,公法研究责任重大且任务重大,同学们要能吃苦。第五,关于论坛的感想。论坛已经十一年,大家精神上已经走向成熟了,论坛也应该走向法人化的方向发展,这是必然的方向。论坛章程理事一年一届,不利于成熟化的运作,章程需要修改。大家要对未来全国公法博士生论坛的发展、下一代的发展负责。最后,牟宪魁老师对吉大法学院以及在座的各位表示感谢。
李海平(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海平老师指出自己任教10余年,这一天半的会议是参加的最认真的会议。整个会议下来感触颇多。不仅收获友谊,更收获了专业知识。再次感谢与会的老师同学。同学的报告总体来说:第一,选题都比较好,一个好的选题是成功的一半。第二,写作套路也很成熟。这是可以学习之处。第三,理论观点很新颖,有很大的理论抱负。李海平老师也指出了一些不足之处:第一,基本概念的界定不准确。第二,文献的梳理和学术对话明显不足。第三,规范的分析还不够。第四,跨学科的研究有些随意。第五,在自由讨论环节的博士的发言不够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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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届承办单位
学生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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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运昊(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尊敬的各位老师和各位公法学同学:
上午好,我是东南大学法学院2017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张运昊。两天的会期一晃而过,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在吉大的这两天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之中,因为我在这里不仅收获了思维碰撞所带来的智识乐趣,更在这里收获了深挚的师友情谊和品尝了吉大友谊宾馆色香味俱全的东北美食。同样,我想这两天对东大法学院和公法学科而言也同样重要,因为就在昨天,经过全体论坛理事会理事的投票,东南大学法学院正式被接纳为论坛的理事单位。同时,在今天,东南大学法学院也将正式接过下一届论坛的主办权。在此,作为下一届论坛的理事长,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南大学法学院全体公法博士生向论坛给予东南大学法学院的信任表示感谢,同时也一并向承办此次会议的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各位老师和同学表示感谢,办会十分不易,可以想象你们一定熬了不少通宵,也长了不少青春痘,你们辛苦了。
其次,作为下届承办单位,我也想借此机会向在做的各位老师和同学简单介绍一下东南大学法学院和东南大学的公法学科。现在的东南大学一直被外界认为是一个以理工见长院校,其实东大有着历史悠久的文科特别是法学学科教育历史,其最早可以追溯至东大的前身,也就是国立中央大学于1928年成立的法学院,这一时期,东大法学院名流荟萃,一大批著名学者如钱端升,韩忠谟,史尚宽等都曾任职获就学于此。在1952年院系调整后,东大法学被整体迁出,直至1995年重新恢复法律系并于2006年正式重建法学院。自06年起至今,东大法学已重新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去年,东大法学已正式成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东大的公法学科目前更是已逐渐形成宪法行政法和刑法双重鼎立,双雄争辉之势,在此背景下,东南大学公法学的发展迎来了良好契机,东大博士生培养也日臻完善。
最后,我想在这里向在座的各位老师和同学发出邀请,欢迎大家明年到南京参加下一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希望各位老师和同学支持和关心东南大学公法学的发展。在此,我们也向大家承诺,我们将严格按照论坛章程和会议规则办会,以吉林大学为榜样,力争做到公正透明。相信,大家在明年一定可以享受到一场精彩的精神盛宴,同时也可以一品秦淮河的柔美与明城墙的历史厚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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