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网络举报婚外情而不侵权?
在往期的离婚攻略中,大师一直都强调婚外情这种牌的威力在法庭之外(如果不知道原因的,可以关注【离婚大师】,查看以往攻略)。
何为法庭之外?工作单位、党组织、学校、居委会、街道办、小区、报纸、电视和网络,这些都会成为离婚撕逼的战场。所谓的妻离子散、身败名裂、铃铛入狱,不外如此。其中,威力最大莫过于网络。看看最近的“复旦小三门”事件就略知一二。然而,采用网络发帖方式举报令外一方,往往会涉及侵权,这个界线没把握好,就很容易受到反制。
大师今天就借南京女童父母状告发帖者侵权一案,跟大家总结下网络发帖的技巧。
南京女童父母状告发帖者侵权一案,法院认为发帖这发布的内容与查明的事实一致,没有没有夸大或隐瞒事实,更没有虚构、造谣和污蔑,微博反映的内容与事实一致,不存在捏造或诽谤的内容。内容属实,就可以避免了名誉侵权和诽谤罪。
发帖举报的内容属实具有更重的战略意义在于:可以在心理上压制对方,令对方不敢轻易网络反击或采取司法手段反击,哪怕存在侵犯隐私嫌疑。由于内容属实,舆论容易一边倒,对方把事情弄得越大,社会关注度越高,被其他人披露出来的信息会越来越多,对方无从也无力追究侵犯隐私的责任。
南京女童父母状告发帖者侵权一案,法院认为被告对相关信息的披露是节制的,对相关照片进行了处理,没有暴露受害儿童真实面容,也没有披露施某某的姓名和家庭住址。
也许有人就会觉得奇怪,如果不用实名,照片打了马赛克,别人怎么知道我老公是谁?怎么道德围剿他?你别急,这个虐童案的帖子也没有说明道姓,照片也经处理,后来网友不都辨认出来了嘛?那个复旦小三门的举报信,也是用化名啊,最后大家都知道是复旦历史系某某老师。网络上总有那么一帮活雷锋帮你人肉搜索出来的,那是多么具有正义感的一个群体啊!有此需要的网友,可以网搜复旦小三门的举报信,值得参考。
总得来说,大师提倡和平、文明解决离婚问题。但有些人想要通过媒体舆论讨回公道,很多时候也出于无奈。大师对此是深感同情的,毕竟法律对婚外情的处罚太轻了,受害方基本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去应有的补偿。此文谨献给那些想通过网络讨回公道的受害者的善意提醒,不喜勿喷!如果你有兴趣了解更多网络发帖技巧,可以关注【离婚大师】公众号,查阅《离婚案件网络撕逼的10大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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