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爷|金斯伯格去世:大法官对美国有多重要?
金斯伯格
美国时间9月18日,罹患胰腺癌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去世。作为世界上最喜欢打官司的国家,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在重要程度上用“权高位重”来形容一样合适。金斯伯格的突然去世,对美国政坛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左右走向、以及即将到来的美国大选都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如果你是一个影迷,或者一个女权主义者,那一定听说过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的名号。在美帝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此前有3名女性,金斯伯格即是其中之一。好莱坞一部高分《性别为本》的电影让这个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年轻时执着于平权官司的女律师家喻户晓。
金斯伯格的突然去世,可能不仅仅是女权界失去了一位旗帜性的人物,更重要的是,对目前的民主党可谓沉重打击,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对整个美国的长期走向产生微妙的影响。甚至可以说,间接的帮助了川建国和共和党。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知道,在美国三权分立的体系中,白宫掌握行政权,国会掌握立法权,法院则掌握司法权。最高法院在美国地位超然,它是唯一根据《美国宪法》专门设立的法院,而其他法院则由国会设立。它拥有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所有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权。最高法院大法官有专门的头衔“Justice”,下级法院法官只能叫做“Judge”。
最高法院共有1位首席大法官,8位大法官。之所以是单数,就是为了防止出现重大问题表决出现两方对等的情况。在英美这种判例法系统中,法官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职业,既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又需要足够的经验积累。所以有别于行政职务定期竞选,为了确保大法官不受政党、政府、团体影响,保持独立地位,美国大法官是终身制的。也就是一经任命,只要本人不主动退休,这个位置可以一直干到去世。
美国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
所有大法官均是由美国总统提名,并且需在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后方可任命。但一旦就职,他就完全不受任何行政上的控制。所以虽然贵为总统,也不是经常有机会能够提名大法官。只有等大法官职位出现空缺,除非他们被国会弹劾并被定罪,主动退休或者去世,才能得偿所愿。
那么为什么大法官的人选在美国两党政治中这么重要呢?我随便举个例子。2000年的美国总统选举,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和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选情极为接近,相差只在毫厘之间,最终决定胜负的是佛罗里达州,投票结果显示布什领先戈尔不到1000票。因为这点票数丢了整个选举,戈尔自然不服,上诉法院,要求重新清点票数。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后以五比四的微弱多数否决戈尔要求,实际上是大法官们决定了总统归宿。戈尔没办法,只能老老实实地宣布竞选失败。
由于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最高法院的判例一旦落锤,此后都必须循例遵守,要推翻很困难。这对整个国家会形成长久的影响。比如奥巴马任内最重要的政绩——医改就是经过最高法院认定合宪才得以推行。又比如川建国上任之初曾经想废除民主党主推的“儿童入境暂缓遣返”(DACA)项目,结果被最高法院无情否决。搞得建国哀叹:“好像最高法院不喜欢我?”
正是因为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生活中拥有至高无上、一槌定音的权力和权威,无论哪一任总统上任,都把提名大法官看做大事,一般都会选跟本党政治立场较为接近的法官。因为大法官的终身制,一定选定,可以说对自身是长久的利好。所以川建国在上次提名卡瓦诺担任大法官的时候,民主党如临大敌,甚至不惜动用性侵指控这一招阻止提名,但最终还是让川建国得偿所愿。
那么两党都以什么标准选大法官呢?
大法官本身并没有任何属性,但是不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执行不同,一般有保守派、温和派、自由派之分。所谓保守派并不是观念保守,而是在判决中更注意法律条文的本意,不随意做出宽泛的解读和延伸;所谓自由派就是讲求理念革新,对法律的适用往往有超越旧规的诠释。温和派则居于两者之间。
在美国,目前共和党被视为保守党,其提名的大法官自然也是保守派;民主党被视为自由党,其提名大法官自然是自由派。两党相争不下,提名很难通过的时候,就上温和派。事实上在目前的美国政治氛围中,已经没有温和派。
克林顿当年提名金斯伯格
此前的最高法院中,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比例是5:4,现在金斯伯格去世,川建国在自己第一个任期仅仅只有3个月不到的时候,又有了极为难得的提名机会,自然会再次提名自己心仪的人员,此消彼长,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比例很可能是压倒性的6:3,这对于美国政治的长期走向可以说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民主党要想扭转这种局面,恐怕短期内就很难通过选举实现了。
本来在川建国任内,在他的大力右转下,整个美国社会都在重拾保守主义的观点,更接近于里根时代的美国理念。如果在最高法院再取得决定性的优势,那么可以说,整个美国的右转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最后还是要说,金斯伯格大法官其实是一位非常值得尊敬的传奇女性,她年轻时代为男女平权、种族平权、阶层平权所做的艰苦卓绝的努力,其实也是非常值得说道的故事。我想不仅美国人会记得她,很多后来者也会记得。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