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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子雍:隐私权和透明度

群言杂志 2021-08-26
作者:商子雍原载《群言》1989年1期

       隐私权和透明度显然是两种完全对立的观念。按说,无论是何人何事,一旦完全透明便毫无隐私可言,而倘要保护隐私又不能达到透明。但在时下的中国,人们一方面呼吁必须尊重隐私权,一方面又主张应该增加透明度,这不是有点儿自相矛盾吗?       然而,只要您联系中国的实际深入地想一想便不难明白,前述那两种貌似矛盾的呼吁和主张,其实倒是完全切合我们的国情的。要知道,之所以要呼吁必须尊重隐私权,是因为有些人的隐私曾不怎么被、甚或完全不被尊重,这些人大多是老百姓;同样,之所以主张应该增加透明度,是由于有些事曾不怎么甚或完全不透明,这些事多数系当官者所为。呼吁尊重隐私权着眼的是在下的民,主张增加透明度针对的是在上的官。怎么样,这二者是并无矛盾的吧!       不过,我又以为,在中国,尊重隐私权竟然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屡屡被人提起,其根本原因似乎是在于封建残余的存在和民主程度的低下。什么叫隐私?我想大概就是不可告人的事吧。由于封建残余的存在,在中国的某些地方,正当恋爱至今还被非议,因此当事者只能“偷情”;由于民主程度的低下,在中国的一些单位,对当官者劣迹的揭发有时会遭打击,故而告状人唯有匿名。就是这样,有人还可以通过没收日记、检查信件或诱之以向“党”(其实是向那些整人成癖的“小国之君”)交心等手段,掌握那些或与封建观念相悖,或向封建专制挑战的小老百姓的所谓隐私,作为打击他们的根据。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所应该呼吁的又岂止是尊重隐私权这一点;更必须着力的,我看倒是对封建残余的荡涤和对民主程度的提高。       如果说,封建残余的存在和民主程度的低下表现在众多老百姓身上,是许多有权干的事也不被允许去干,一旦偷着干了就要被追查、遭整治的话,那在少数当权者身上,前述残存和低下的表现,即为不能够干的事他们也可以干,并且干了以后还要藏着掖着,不准老百姓知道。比如,指使或支持自己的儿子去办公司、搞“官倒”,大把大把地捞钱,生活水平已经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阔佬差不多(甚至更要好),这样的事,他们敢让刚刚达到温饱(甚至还没有达到温饱)的中国老百姓知道吗?再比如,占有豪华、宽敞、低房租的住宅,并且在许多避暑和避寒胜地都有可以免费享用的高档别墅,这样的事,他们敢让几代人挤在一间十几平方米甚或几平方米的陋屋之中艰难度日的中国老百姓晓得吗?当然,这还只是少数当官者生活上不敢见人的事,还有政治上的呢!时下,人们之所以针对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力主增加透明度,我以为是由于公民意识觉醒以后对民主权利的一种强烈渴求,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人精神上出现的一种可喜变化。这无疑是应该加以鼓励的。       与其大声呼吁尊重隐私权,以使众多老百姓少受或不受伤害,倒不如大力荡涤封建残余,努力争取民主权利,让中国老百姓能把那些过去只能偷偷摸摸干的好事、正事放到光天化日之下来干;与其全力主张增加透明度,以便把少数为官者的丑行劣迹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还不如奋力铲除封建特权,努力提高民主程度,使为官者真正受到群众监督,不敢或无法去干那些害国、害民的坏事。我深感,中国眼下要干的事堪称千头万绪,但无论要干好哪一件,怕是都离不开“反封建”和“争民主”这六个大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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