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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幼小的你,司法救助让“事实孤儿”幼有所依

司法救助



“孩子最近怎么样?每个月的低保金、司法救助金够不够孩子的日常生活所需?”近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又一次驱车前往司法救助对象小文(化名)家中进行回访。看到小文脸上洋溢着天真的笑容,检察官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

此前,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一个孩子亟需救助,及时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控申部门第一时间进行详细调查,发现小文父亲在案件中离开人世,母亲又锒铛入狱,年幼的他成为了无人照看的“事实孤儿”,于是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然而,孩子母亲关押在狱,此前的监护人叔叔又外出打工联系不上,司法救助申请书等材料无法收集,救助程序一时间无法继续。


签署司法救助发放表


为了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将救助金早日送到小文手中,检察官选择前往小文母亲所在监狱进行事实核实,同时也为她带去了小文的照片和成长生活情况。最终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与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并从快审批发放救助金6.5万元,及时缓解小文的生活困境。

检察官与小文交谈


“单次的救助对小文来说显然不够,他的成长需要持续性帮助。”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效果,泰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多次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座谈交流,共同为小文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困境儿童补贴,满足小文基本的生活保障。检察官也多次回访,持续关注小文被救助后的成长、生活状况,并定期通过书信等方式,将小文的情况告知他的母亲。


近年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秉持“为民司法”理念,积极发挥检察环节国家司法救助的主动性,大力开展未成年重点人群司法救助。三年来,共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9万元。

供稿: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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