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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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9月9日上午,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和党组会议,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交流研讨,同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精神、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思可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林思可检察长表示,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以检察新理念引领推动政治建设融入检察业务,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做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泰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通过部门讨论、支部学习、周一夜学等形式,引导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各项要求。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决定》精神、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与泰顺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将学习成效不断转化为实践动力,形成贯彻落实的自觉行动。二要狠抓落实,突出成效将贯彻落实同当前重点工作一体推进,切实做好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持续走好“数字检察”道路,探索实现“数字化+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泰检E”数字检察品牌。全力抓好争先创优工作,对标考核,精准谋划,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握指成拳,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紧扣泰顺打造“浙南明珠、最美山城”目标,围绕中心工作大局,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具体路径抓手,以强有力的检察方案、检察行动、检察绩效,为泰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供稿:办公室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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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报警解决纠纷,竟然酒驾来带路

因为与他人闹矛盾,产生争执,一男子主动报警想要解决纠纷,没想到醉驾被抓了现行,将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开庭审理,李某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22年7月,干完活回到家的李某某一个人喝起了酒,后因购物需要,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前往村里的小卖部。期间,与小卖部老板发生口角,一气之下,李某某选择报警处理。“你好,我们已经在附近了,请问你的具体位置在哪呢?”“稍等,我现在就来接你们。”很快,民警来到附近,但找不到李某某具体所在地,李某某便主动开车为民警带路,完全忽视了自己喝酒的情况。到达小卖部后,民警看到下车的李某某,发现他说话时有酒气,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检测,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早在2019年8月,李某某已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检察官说法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对自己也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供稿:第一检察部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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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钱违法!这名诈骗犯“赔了夫人又折兵”

本想着交了“学费”,找了“老师”,学成之后,利用平台漏洞薅薅羊毛,躺在家里就能把钱赚,没想到待业青年吴某某的一番操作之后,不仅亏了钱,更受到了法律的处罚。近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违法利用网络购物平台漏洞,骗取非法利益的诈骗案。2021年4月,在家待业了半年多的吴某某偶然听说郑某某会利用网购平台刷单赚钱,不仅工作轻松,来钱还快。这个消息一下子让吴某某的心思活络了起来:“我现在也没工作,不如去学一学怎么赚钱。”于是,吴某某向外地的郑某某学起了“赚钱”秘籍。图片来源网络在郑某某的指导下,吴某某先后在平台上注册了三家店铺,并购买大量手机号码及相应验证码在该平台上注册新账号,利用新账号可低价购买高金额优惠券的漏洞,使用购买的优惠券在自己的店铺内进行虚假交易,以此从中获利。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吴某某通过这种方式,从这家网购平台骗取了11000余元。“检察官,我现在好后悔啊!我实在不应该有这种贪小便宜,偷懒赚钱的想法。为了赚钱,我‘学费’交了15000元,之后找人注册店铺、购买新账号、电子订单等又花了不少钱,仔细算下来不仅亏了钱,自己还触犯了法律,真的得不偿失。”讯问中,吴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检察官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因一念之差,在“薅羊毛”中变身“饿狼”,触犯法律。世界上也没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所谓轻松来钱快的工作,大多不是让你走上违法的道路,就是骗子的骗术,希望大家提高辨识能力,不要轻易尝试。供稿:办公室关注我们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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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悟初心 强党性——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

强党性”系列活动,深情回顾党的奋斗历史,热情讴歌党的光辉业绩,进一步激励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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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进党校:凝聚法律监督共识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山区共同富裕‘重要窗口’的重要保障……”6月16日上午,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思可走进县委党校,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推山区共同富裕“重要窗口”建设》为题,为100余名中青班和轻干班的学员们带去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课上,林思可检察长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认识中央《意见》、提高思想站位、围绕中心工作、能动检察履职四个方面展开,带领大家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篇”。“90年来,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人民检察制度从无到有、薪火相传,不断发展壮大……”穿越时光,林思可检察长带领大家回溯了党的领导下90年来人民检察制度的风雨征程,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检察权的双重属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独特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互补性。他指出学习贯彻中央《意见》是历史责任、法治责任、履职责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要带头抓好学习贯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真正把学习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过程,变成谋划工作、落实责任的过程。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如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参与社会治理?讲课中,林思可检察长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一组组鲜活的数据,对泰顺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情况一一作了介绍。他强调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做好深化人大与检察融合监督机制、升级“心·桥”未检工作品牌、打造“泰顺生态检察长廊”等重点工作,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伴随着学员们热烈的掌声,两个多小时的法治课程落下了帷幕,学员们纷纷表示,今天的课程理论与实践并重,内容详实丰富,通过学习,对检察机关和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凝聚合力,为泰顺打造“浙南明珠、最美山城”,建设山区共同富裕“重要窗口”而努力奋斗。来源:办公室关注我们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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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幼小的你,司法救助让“事实孤儿”幼有所依

司法救助“孩子最近怎么样?每个月的低保金、司法救助金够不够孩子的日常生活所需?”近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又一次驱车前往司法救助对象小文(化名)家中进行回访。看到小文脸上洋溢着天真的笑容,检察官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此前,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一个孩子亟需救助,及时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控申部门第一时间进行详细调查,发现小文父亲在案件中离开人世,母亲又锒铛入狱,年幼的他成为了无人照看的“事实孤儿”,于是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然而,孩子母亲关押在狱,此前的监护人叔叔又外出打工联系不上,司法救助申请书等材料无法收集,救助程序一时间无法继续。签署司法救助发放表为了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将救助金早日送到小文手中,检察官选择前往小文母亲所在监狱进行事实核实,同时也为她带去了小文的照片和成长生活情况。最终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与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并从快审批发放救助金6.5万元,及时缓解小文的生活困境。检察官与小文交谈“单次的救助对小文来说显然不够,他的成长需要持续性帮助。”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效果,泰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多次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座谈交流,共同为小文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困境儿童补贴,满足小文基本的生活保障。检察官也多次回访,持续关注小文被救助后的成长、生活状况,并定期通过书信等方式,将小文的情况告知他的母亲。近年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秉持“为民司法”理念,积极发挥检察环节国家司法救助的主动性,大力开展未成年重点人群司法救助。三年来,共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9万元。供稿:第四检察部关注我们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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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地球日 | “检察蓝”这样守护“地球蓝”

世界地球日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守护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义务下面,就来看看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地球母亲的那些事!守护蓝天泰顺县被誉为“天然氧吧”,空气质量均保持在良好以上,为进一步保护空气质量,2019年,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监督行动,对县域内各施工工地进行走访调查,发现35处工地未按规定设置防尘降尘设施,导致工地内沙土裸露,地面积灰,存在扬尘污染隐患。针对发现的情况,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督促施工工地完善防尘降尘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在该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相关行政机关开展“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对35处工地设立整改清单,一一对照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工地依法严厉处罚,并建立了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守护绿水2020年,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县域内水库及各入库支流生态环境专项监督调查,发现温州市珊溪水库的入库支流仙居水库绿藻泛滥,终端水质经检测为劣V类水。经过进一步走访核实,发现仙居水库内两家水产养殖合作社在未取得养殖证的情况下,擅自在仙居水库水域中养殖水产,大量投喂鱼饲料造成水库水质严重富营养化。整改前整改后为此,县检察院立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取缔非法养殖户,加强仙居水库水质监管。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与两家水产养殖户沟通协调,养殖户承诺于2021年2月底前全部拆除养殖设备。后县检察院开展“回头看”行动,赴实地查看,一家养殖户非法养殖设备已拆除,未及时拆除的另一户,行政机关已启动强制拆除程序。目前水库水质已在慢慢恢复。守护青山2020年6月,接群众举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发现罗阳镇存在非法熔铝加工点。经调查,该加工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擅自开工炼铝,并将产生的熔铝废渣随意倾倒在附近山体,过磅熔铝废渣量达5.37吨。2021年1月,县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同年2月3日,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县检察院协助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确保何某某、刘某某将7.6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全部缴纳到位。守护生物多样性2021年3月,郑某某在禁猎期内,在山上放置电子捕兽夹用于狩猎,后将捕获到的野生动物带回家中食用。经鉴定,被捕获的动物为小麂,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济价值为人民币3000元。郑某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法规,同时也损害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此,2021年7月,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于同年9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程序,经与郑某某多次沟通协调,与其签订了公益损害赔偿协议书,郑某某主动缴纳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000元。来源:第三检察部关注我们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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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泰顺县检察院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宪法宣传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宪法知识,12月3日,泰顺县检察院开展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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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铲车上路?检察官:涉嫌危险驾驶罪

因薪资与老板发生争执,酒后驾驶工程铲车,横停在道路中央,阻碍车辆通行。近日,泰顺县检察院就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提起公诉,杨某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图片来源网络2021年11月15日下午,因到手工资与预期不相符,杨某某和工地老板发生了激烈争执,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杨某某只能借酒消愁。第二天上午,满心苦闷的杨某某再一次喝了二两白酒。在酒精的刺激下,杨某某越想越气不过,便将停放在工地的一辆无号牌铲车开上了国道,横停在道路中央,引起了周边交通阻塞,来往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只能通过路边加油站绕行。事后,经抽取血样鉴定,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图片来源网络“我就是气不过,想把事情闹大,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帮我把工资要回来,完全没想过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酒醒后的杨某某懊悔不已,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疑惑,“我知道饮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但我驾驶的是工程铲车,这也是机动车吗?”//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本案中杨某某驾驶的工程铲车若上道路行驶,属于机动车,因此他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挖掘机、装载机、铲车等工程专用车辆只能在工程作业范围内行驶,若需上道路行驶,则应登记办理牌证或使用其他大型车辆托运。供稿丨第一检察部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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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检察院召开检律会商联席会议

9月22日上午,泰顺县检察院召开检律会商联席会议,检察官、司法行政、律师代表齐聚一堂,共话检律协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晗出席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世华主持会议。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陶呈随,县检察院、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律师代表参加座谈。座谈会上,泰顺县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近年来县检察院在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亲清检律关系的情况。陶呈随副局长介绍了全县司法机关在充分保障律师履职、提高法律援助质效、提升泰顺法治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尤其对县检察院关心、支持律师工作表示感谢。随后,律师代表们纷纷结合自身执业经历,就加强刑事辩护与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搭建检律协作交流平台以及探索检律协作新方式新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会上,方晗检察长与参会人员共同再学习再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中共中央印发《意见》是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视。检察机关要以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发挥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最后,方晗检察长结合参会人员的讨论发言,尤其针对律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就新时期泰顺检察工作新形势和新情况下巩固深化检司合作、检律互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推动检律良性互动要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依法为律师履职提供相关协助和便利,确保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要深化检察机关与律师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司法协作,充分发挥律师职业监督优势,借力提升“四大检察”工作质效。二是构建亲清检律关系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依法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构筑检察人员与律师之间必要的“隔离带”“防火墙”,坚决防止不正当交往甚至相互勾结、违法交易等影响法律职业者形象、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情形,共同构建亲清检律关系。三是开展信息化、精准化协作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互联互通共享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行政处罚、行政败诉、行政复议、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等行政执法信息,以及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信息进行智能分析,强化办案的协调配合和工作的精准推进。走访律所在座谈会召开之前,方晗检察长带队走访了浙江共进律师事务所和浙顺律师事务所,与部分律师代表座谈,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供稿丨第四检察部、办公室关注我们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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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偶遇”,老人手上的金手链竟不翼而飞

八旬老人路遇女子主动搭讪,本来以为是一场“艳遇”,没想到却是一场为财而设的“陷阱”。9月2日,泰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粟某某、向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开庭审理,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图片来源网络今年5月的一天傍晚,81岁的老朱(化名)饭后外出散步,遇到一位四五十岁的陌生女子主动搭讪,称可提供特殊服务,老朱迷迷糊糊之际就被带到一处偏僻地点。随后,老朱感觉女子在他身上摸了一会儿便跑了。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的金手链不见了,于是赶紧向警方报案。经审查发现,近期泰顺县发生的多起中老年人贴身财物被盗案件,系同一犯罪团伙所为。该犯罪团伙以一男一女为一组,专门以反应慢、行动迟缓、防范意识较薄弱的老年人为扒窃目标,先由团伙中女性进行街头搭讪,将被害人骗至提前踩点的偏僻地点,再以谈话、抚摸等方式分散被害人注意力,伺机盗窃其贴身财物。女性得手后便与在附近望风的男性一同离去。检察官说法:老年人要多了解防骗防盗知识,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落入“温柔陷阱”。若不幸遇上,要及时报警,千万不要碍于颜面等原因而不去报警,这样无疑再次掉入犯罪分子的陷进,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作为老年人的子女或亲属,平时要多关心老人家的身心健康,帮助他们辨别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供稿丨第二检察部、办公室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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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驾照、真酒驾!这个司机胆真大

不顾朋友再三劝阻,酒驾上路,接连发生两次碰撞,一查,驾驶证竟然还是假的……近日,泰顺县检察院就张某涉嫌危险驾驶、伪造身份证件一案向县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5月17日晚,张某和几位朋友聚会,酒足饭饱后驾车回家。“家离这里不远,大晚上的应该不会碰到交警,也没有什么其他车辆和人,开车回去没什么关系。”抱着侥幸心理,张某不顾同桌朋友的再三劝阻,径直驾驶着车子上路了。图片来源网络因为酒后精神恍惚,注意力不集中,开出去还不到十分钟,张某驾驶的车辆就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此时的张某因为害怕没有下车查看情况,也没有报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但因为张某仍醉酒未醒,车子没行驶多远,就再次撞到路边山体,一侧车轮还侧翻掉进了水沟,张某本人更是彻底断片,直接在驾驶室内昏睡过去。张某被抓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63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的标准。图片来源网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张某的驾驶证竟然是假的。据张某供述,在2000年,刚满十六周岁的他为驾驶车辆,通过修改年龄的方式违法拿到自己的第一本假驾驶证,后这本驾驶证遗失了。张某便又一次花了五千多元买了一本假驾驶证。到案后,张某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自愿认罪认罚。7月27日,该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张某犯危险驾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检察官说法:醉驾有风险、代价高,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一、法律代价。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最高可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本案中,张某除了醉驾外,还伪造身份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经济代价。除罚金外,酒驾、醉驾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需自行承担,如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将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一系列高额赔偿。三、工作代价。酒驾、醉驾影响自己工作,会吊销律师、医师执照,开除公职,参军受限制;家长有犯罪记录,子女考公务员、上军警校、入党等会受到限制。供稿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关注我们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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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首场!县矛调中心召开检察听证会

2020年3月,汪某甲再次来到泰顺检察院反映诉求,我院控申部门干警阙贵长、林昆接访了汪某甲,了解其诉求,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并与银行、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沟通,核实、审查案件证据材料。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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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祖国|我爱你,我的祖国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也是检察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愿意为检察事业奋斗一生。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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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40周年变迁史,回首过去,展望未来!

在检察院呆了半辈子,我视检察院为自己的第二个家,对这个家的感情深厚浓烈,即使岁月变迁,我希望自己能继续为检察院作出一份贡献。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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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学习俞秀成检察长先进事迹 推进队伍作风建设

俞秀成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楷模,是人民检察官的杰出代表。他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挚爱的人民检察事业,用有限的生命彰显了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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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答复会

近年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群众,公正执法,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增加办案透明度,大力抓好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取得良好效果。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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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介绍检察职能,传播检察信息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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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钟速览《将改革进行到底》第三集《人民民主新境界》

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7种协商民主渠道,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系统谋划了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一份份改革方案的出台,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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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来了一群美女,却没想到......

彭某某,男,22岁,湖南省郴州市人,他交待“生肖时时彩”这款赌博软件是向上家购买的,赌博形式类似于“六合彩”,由十二生肖共48个数字组成,在电脑上押注,软件后台2分钟开一次奖。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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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钟速览《将改革进行到底》第二集《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介绍检察职能,传播检察信息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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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七月•服务月】泰顺检察院干警在行动!

自2010年泰顺县开启“红七月•服务月”活动以来,直至今年,已经走过了七年时光。泰顺检察院党员志愿者们一直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服务大局、贴近群众,开展了大量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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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法治进校园】以爱之名,未检与你一路同行

“如果有人看过或碰过你身体的隐私部位,或是有人企图这样做,第一时间要告诉父母。记住,无论是谁,都不能替他保守秘密。其次,立即报警,不要因为害羞而让坏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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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对司法所矫正活动监督

近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泗溪检察室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点验活动,以强化对司法所矫正活动的监督。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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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5.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0.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5.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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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检察院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学习

会议围绕中央新出台的“两项法规”,对全院领导干部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集中学习培训。纪检组长徐忠勇对“两项法规”作了详细解读,检察长陈学志对学习贯彻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