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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灞桥检察院探索“123”履职法 深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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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灞桥检察院将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与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在办案中探索“123”履职法,扎实推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一个品牌架起困难妇女救助“连心桥”。倾力打造困难妇女群体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品牌——“白鹿同心”,与区妇联建立长效协作机制,邀请妇联主席、妇女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19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收集意见建议十余条,均有效解决。办理侵害妇女权益刑事案件4件、农村外嫁女妇女权益保护案件1件,救助困难妇女5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其燃眉之急。以“如我在诉”的理念高质效办好每起涉困难妇女案件,枫桥式工作法被省检察院内刊推广。

两项机制共绘未成年人检察“同心圆”。一是与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会签《建立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组织召开座谈会,与会单位达成一致,以定期回访、线索互通等方式拓宽线索渠道,助力构建以检察支持为核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今年共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二是与关中平原检察院、省未管所、省儿心会四方会签《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在法治教育、基地共建等方面深度合作,探索形成“前端预防+后端矫治+再犯预防”全链条保护模式,组织3名省人大代表、10余名师生代表在省未管所开展实地法治教育。依托陕西首家入驻职业学校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方合作协力解决农民工群体“揪心事”。与区人社局签订《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实施意见》等2项机制,以人民监督、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坚持监督与争议实质性化解相结合,办理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行政争议化解案件3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款近10万元;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均制发检察建议。对办案中发现的农民工权益受损线索,及时调查取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持续跟进督促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供稿:朱青华

编辑:苏新勇

审核:成乖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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