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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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守护“食”安——灞桥检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共享食安”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活动在华阳城广场设主展台,灞桥检察院围绕“诚信尚俭
10月17日 下午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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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灞桥检察院开展“关爱老年人 守护‘夕阳红’”志愿服务社区行活动

莹编辑:于文昊审核:成乖盈灞桥检察微信号
10月11日 下午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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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学互鉴 共促共进 | 白河县检察院来灞桥检察院交流学习

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9月19日 下午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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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

莹编辑:于文昊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9月12日 下午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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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晨曦】四方协作再发力 犯罪预防更有力——记一场“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灞新学期开学之际,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携手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依托前期联合签订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作机制》,继组织在校学生参观未成年犯管教所后,又共同组织20余名正在接受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及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前往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1深入了解服刑生活参加活动的人员在检察官和监狱干警引导下,参观了警示教育长廊、习艺车间、服刑人员监舍、普法基地等场所,全面了解高墙电网内的日常改造生活,并体验了服刑队列训练。2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省未管所教育科科长在普法基地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向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随后,两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的犯罪经历和服刑体验,并深刻剖析了犯罪根源。他们曾经也是懵懂无知的少年,因交友不慎沾染不良习气,或沉迷网络诱发犯罪,法律意识淡薄使他们犯下了悔恨终身的错误,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高墙内的生活带给他们的是无尽的忏悔和对重返自由的渴望。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案例,让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受到了一次生动而又深刻的警示教育。3直击心灵感悟警醒“从少管所出来,让我有种如获新生的感觉,以后坚决遵纪守法,不给社会添乱。”“看到监狱里那些和我年纪相仿的娃,心里感到很惋惜,更感激灞桥检察院的检察官对我附条件不起诉,给了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一定会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和自由。”……参加活动的人员纷纷表示,之前对真实的监狱生活、失去自由的滋味丝毫不了解,这次“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使他们心灵深处受到很大冲击,震撼于监规纪律的森严、习艺劳动的艰辛,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自由的可贵,此次特殊的体验将时刻警醒自己,坚决服从监督考察管理,确保平稳度过考验期,珍惜自由,学法守法,以免坠入违法犯罪深渊。检“体验过,更能对高墙心生敬畏。通过‘沉浸式’实地体验和在押罪犯现身说法,有助于教育矫治人员深刻理解犯罪行为的负面效应和严重后果,促使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激发悔改意识,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而有效降低再犯罪可能,更好地回归社会。”马琳检察官表示。下一步,灞桥检察院将继续与关中平原检察院、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和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通力协作,依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作机制》优势,充分发挥教育基地警示作用,不断创新帮教方式方法,通过以案促“矫”,实现以法“正”身,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供稿:魏
9月2日 下午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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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晨曦】法治“公开课” 庭审“零距离”——公检法联动开启“法治第一课”

英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8月30日 下午 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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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构建全链条保护工作大格局

羽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8月28日 下午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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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 检察送法上门 护航企业发展

白浩东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8月16日 下午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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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文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8月9日 下午 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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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以“检察蓝”护航“老有颐养”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近日,灞桥检察院会同公安灞桥分局、灞桥区民政局共同前往西安市灞桥仁德老年公寓开展实地走访调研,研商加强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举措。调研人员首先与院方负责人、护理人员及入住老人进行深入交流,对公寓日常运营现状、老年人权益保障、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摸底调研,现场查看了老年人入院评估制度、异常呼叫制度、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安装和消防记录情况。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检察干警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强调养老机构安全规范运营的重要性,并引导养老机构从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实入院评估、强化日常监管、健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院方负责人结合自身的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推进辖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进行了交流讨论;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从业人员配备、监管措施等情况,并表示将会与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为生活在养老服务院的老人创造一个安全、幸福的生活环境。下一步,灞桥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督促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行,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检察蓝”护航“老有颐养”。供稿:白浩东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7月30日 下午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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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12309“小窗口”发挥检察服务“大作用”

炜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7月29日 下午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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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灞桥检察院联合多部门会签机制 强化虚假诉讼打击和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近日,灞桥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公安灞桥分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区法院联合会签《关于推进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两项工作机制。《意见》共二十条,聚焦虚假诉讼内涵、工作原则和制度保障、线索发现及移送、司法联动、类案监督、联合惩处及普法宣传等内容,并列举了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不动产确权、企业破产、劳动争议等5种应当重点关注的案件类型。《意见》的会签,畅通了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案件查处、防范打击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办理时限,构建起虚假诉讼多维度监督格局。《实施办法》明确了法检两院应当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深化协作,通过搭建联合听证、磋商等平台,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渠道;同时,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协同化解机制,形成各尽其责、配合有力监督有效的联合化解工作格局,在最大限度内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下一步,灞桥检察院将持续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托《意见》和《实施办法》两项机制,与会签单位强化协作配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实现检察服务与人民需求的“双向奔赴”。供稿:袁
7月25日 下午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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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走进社区直播间 传递法治最强音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屈可伸、第二检察部干警白浩东走进席王街道御锦二路社区“圆梦直播间”,与广大居民群众畅谈网络安全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直播过程中,干警白浩东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向直播间的群众普及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特点和社会危害,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常用手段,并就《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向群众进行详细解读。互动环节中,参与群众积极分享交流自己的防骗经验,检察官以顺口溜的方式提醒群众增强防骗意识,守好钱袋子,不做工具人。屈可伸副主任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同时为大家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以及针对这些行为应采取的干预和矫治措施,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直播间内群众纷纷点赞,气氛十分热烈。走进社区直播普法,有效扩大了防范网络诈骗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覆盖面,加深了群众对网络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保护自身安全的能力。下一步,灞桥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法治宣传新方式,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每一位群众心中。供稿:陈
7月23日 下午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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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四批)“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案例一某奶牛合作社诉江苏省某市某街道办事处不履行行政补偿法定职责检察监督案【关键词】生效行政裁判监督
7月11日 下午 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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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灞桥检察院携手多方力量 持续打击涉老犯罪

雪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7月9日 下午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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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察建议整改效果听证 守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颖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7月8日 下午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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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星火】灞桥检察院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系列活动

党组书记讲党课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明以《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题,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主题鲜明、生动深刻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活动二
7月1日 下午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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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星火】灞桥检察院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表彰大会

莹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6月27日 下午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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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聚合力 互学互通促发展——灞桥检察院组织党务干部到党建示范点参观学习

莹编辑:于文昊审核:成乖盈灞桥检察微信号
6月21日 下午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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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警合力护民生 守护群众“救命钱”

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6月20日 下午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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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普法守护成长 晨曦照亮未来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延伸法治教育触角,关爱保护农民工子女,解决法治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切实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筑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道防线,6月7日,灞桥检察院“白鹿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团队走进神鹿坊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普法宣讲活动。检察干警魏颖结合办案实践,通过以案释法、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等方式,为学生们讲解了防范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以及遭受校园欺凌的应对策略,分析了校园欺凌可能引发的危害,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筑牢法律“防火墙”。与此同时,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明理向善,勇敢抵制校园欺凌,不当残忍的施暴者、更不做沉默的被害人,对校园欺凌坚决说“不”。法润童心,检护成长。灞桥检察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系列活动,积极搭建乡村学校法治教育的桥梁,传播法治声音,让乡村的孩子们感受未检温度,用法治之光照亮孩子们的前行之路。供稿:魏
6月11日 下午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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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白鹿同心”给未成年人送去检察温暖

丽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6月7日 下午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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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白鹿青绿”二三事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有这样一群人,为发现案件线索,他们携手跋过山,涉过水;为调查取证核实案件事实,他们过闹市、入乡村;他们的手机相册里存满了污水、垃圾堆、路灯、栏杆、井盖、盲道的照片;他们的浏览记录里,都是法律法规及地方文件、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他们只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只为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他们,就是灞桥区检察院“白鹿青绿”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你最爱的奶茶“我们去喝杯奶茶吧!”“好呀,那家看着还不错,咱就喝他们家的吧。”现如今,种类多样的奶茶已成为年轻人的“时尚单品”。但是,是不是所有的奶茶都符合食品安全呢?今年3月,“白鹿青绿”办案团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内6家知名且受群众欢迎的饮品店进行质量安全抽检,重点围绕饮品成品、食品原料、直饮水和食用冰块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发现了食用冰块菌落超标问题,随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内自制饮品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再次检查自制饮品店179家,抽检50批次且全部检测合格,现制现售奶茶的食品安全隐患已消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了守护。小区里的“飞线”“大爷,电动车充电不能私自拉线,这样太危险,小心着火了。”“对对对,唉,以前咱不知道,你这样一说我就知道咧。”今年4月份,“白鹿青绿”办案团队在摸排线索时发现,辖区内个别小区存在部分居民将电动车停在消防通道、通过私拉电线在小区公共区域给电动车充电的现象,及时开展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向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定期排查21次,劝阻整改违规充电、停放行为111例,并为案涉小区加装一批充电桩,为业主提供更多的集中充电场所,不仅方便了小区居民,还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称赞!消失的“垃圾巷”“大姐,这里的垃圾是啥时候清理的?”“就是你们来了没几天就清理了,原来臭气熏天,还多亏了咱检察院,让这出了名的垃圾巷消失了,真是给咱群众办了件大好事!”“白鹿青绿”办案团队在针对某起生态环境领域案件进行回头看时,周边的群众对他们说。还记得检察官第一次来到这个巷子时,绵延数百米的巷子两侧堆满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仅环境脏乱差,而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周边商户,他们了解到此处垃圾长期堆放,无人清理,不仅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还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日常出行。针对该问题,“白鹿青绿”办案团队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运垃圾1000余方。“垃圾巷”消失了,周边的居民的一大烦心事解决了,老百姓的心也舒畅了!于寻常处见温情,于细微处显担当。“白鹿青绿”办案团队将持续以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为着力点,通过能动履职,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办好群众身边一件件“民生”小事,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供稿:王艺馨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6月5日 下午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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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筑牢养老“安全巢” 同心共护“夕阳红”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落细,近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灞桥区民政局、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等职能部门召开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专题座谈会,特别邀请西安市人大代表田雅妮到会指导。会上,灞桥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清介绍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内容及意义,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结合本院办案实际,指出养老机构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就如何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管、预防相关犯罪行为提出建议,表示要以“我管”促“都管”,联合各职能部门共同推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体系。灞桥区民政局、公安灞桥分局相关领导分别围绕辖区养老机构现状,职能发挥、依法打击等方面进行了介绍,与会单位还就如何维护养老机构内被看护人人身权利、进一步规范管理职工入职查询以及做好食品安全和消防检查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并达成共识。田雅妮代表建议:一是要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工作,通过邀请专业人士进养老机构讲解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升入住老年人维权意识,帮助其维护自身安全和尊严;二是要加强安全监管,通过整合司法、行政部门资源力量,为老年人创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让其能够安享晚年生活。下一步,灞桥检察院将切实按照“检护民生”专项活动部署要求,以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养老机构“抓前端、治未病”,共同为辖区养老机构筑起安全监管体系,护航最美“夕阳红”!供稿:刘鑫萍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6月4日 下午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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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体学习研讨

璐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6月3日 下午 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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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晨曦”1分钟普法微视频院线首映——走进“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

DAY5月30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携手灞桥区教育局在中影JMS国际影院(灞桥店)开展“检教同行
5月30日 下午 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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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进社区 党规党纪入人心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灞桥检察院专题党课进社区5月27日,灞桥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元来到党建联系点灞桥区悦湾社区,为社区党员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王元主任与社区党员共同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通过具体案例分析,重点强调了修订《条例》的亮点内容,让党员们深刻理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髓,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王元主任结合自身学习体会,谈了如何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家纷纷表示,一次党课,就是一次淬火,不断地淬火,意志会更加坚定,境界能不断提升。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把党纪印刻在心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心有戒尺,行有所止”,使党纪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供稿:马
5月28日 下午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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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宣传《信访工作条例》 推动信访法治化

炜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5月27日 下午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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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合作再深入 协同育人谱新曲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积极响应最高检近日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实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质增效,5月21日,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与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校合作框架协议会签暨揭牌仪式,将合作领域扩大到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领域,进一步促进检察业务与政法高校法律研究之间的深度融合。灞桥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骏、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姬亚平、党委书记赵玎玎、副院长杜国强、副教授杨永康、赵哲,西安市人大代表田雅妮、钱守霞,西安市政协委员程远以及灞桥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启动仪式由灞桥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明主持。启动仪式上,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姬亚平对行政法学院的发展历程、科研成果、理论建树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双方的合作机制、合作方式、合作成果等提出了希望和要求。随后,副院长杜国强与灞桥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清共同签署了检校共建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后,双方共同为“教学研究实践基地”“行政检察实务研究基地”“检察公益诉讼实务研究基地”揭牌。姬亚平院长为灞桥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宝营和副检察长王旭清颁发了“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实务导师”聘书。交流研讨环节,与会人员踊跃发言,以“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为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检察业务如何依托检校共建平台凝聚合作共识、拓展合作空间、畅通沟通渠道、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实现优势互补与联合提升等内容,展开了全面的研讨与交流。
5月22日 下午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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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护民生·高质量发展中国行”启动

到检护民生一线抓“活鱼”最高检“检护民生·高质量发展中国行”启动5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高质量发展中国行”——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网评品牌活动在陕西省府谷县启动。活动方案指出,检察新闻最鲜活的素材在基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集中采访工作,既要把“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陕西样板”宣传好,也要全面阐述新时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层实践,为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据介绍,自今年2月至12月,最高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活动要求,开展本次集中采访,既是对“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次检阅,也是对专项行动的推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生动讲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要瞄准基层,充分挖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亮点机制、典型案事例以及履职成效,更好地引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走深走实;要融合文字、视频、音频、图片等报道资源,推动形成立体式传播场域,传递检察好声音,讲好检察好故事。据了解,本次采访活动由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最高检新闻办公室、最高检第六检察厅联合举办,在为期一周的时间里,来自中央网络媒体记者、网络正能量人士、商业网络平台代表将深入榆林、延安、西安等地区检察机关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5月21日 下午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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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大爷大妈,“免费采耳”了解一下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大爷,免费采耳了解一下”“预防耳部疾病,体验免费采耳”······一句句叫喊声吸引了早起买菜的王大爷(本文所有人名均为化名),看着对方专业的设备和宣传的效果,耳朵一直不好的王大爷心动了。自称有多年采耳经验的小张热情地招呼王大爷坐在凳子上,跟同伴一起给王大爷掏完耳朵后,告诉王大爷说里面有很大的结块,普通掏耳朵是免费的,但掏结块就要根据结块的大小付费了,不及时掏出来就容易造成发炎、耳鸣甚至失聪等问题,旁边的托儿也趁机附和。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诱导下,王大爷越听越怕,对小张的话深信不疑,同意让其掏耳朵,看着“掏出来”指甲盖大小的结块,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王大爷最终支付了1800元。王大爷的耳朵里真的有这么大的结块吗?实际上,小张趁王大爷不注意的时候,把事先准备好的结块放进其耳朵里,然后再慢慢掏出来,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担忧引诱其上当受骗。案发前,小张及其同伙利用同样的手段累计获利1万余元。最终,小张及同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对打着免费采耳的幌子实施的诈骗行为均供认不讳。灞桥检察院经审查发现这是一起针对老年人的诈骗行为,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督促办案机关开展追赃挽损,主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损失已全部挽回。后经法院审理,小张及其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检察官提醒:以“免费”等字样招揽生意的,可能存在陷阱,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特别是一些“免费医疗”,不仅可能存在财产损失的风险,更可能被不当的“治疗”损害身体健康,请大家千万小心。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检查,切莫病急乱投医!供稿:张永奇
5月17日 下午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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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检·白鹿晨曦】“晨曦+沐光+管教+支持” 四方携手推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力作

颖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5月16日 下午 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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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察建议+公开听证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就有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线索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情况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宝营主持,西安市人大代表于昊晅、孙文革、唐晓芳受邀参加,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市人大代表寇觅等全程参与。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从案件线索来源、基本事实、处理建议、相关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回复整改情况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听证案件的基本情况,阐述了监督理由。与会人员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听证人员在仔细了解案情、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经过认真讨论评议,对检察建议的内容和整改落实情况表示支持与肯定。灞桥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在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履行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的使命和担当。下一步,灞桥检察院将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办案理念,紧盯重点民生领域的难点问题,以高质效履职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更高期盼,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民生水平,通过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供稿:梁
5月11日 下午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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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课后服务新体验 模拟法庭开庭啦

甜编辑:苏新勇审核:成乖盈微信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灞桥检察
5月11日 下午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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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检·检察开放日】凝共识、聚合力,以法之名守护“她”权益

关注我们检察开放日为持续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4月23日上午,灞桥区检察院举行“法治守护半边天
4月23日 下午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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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肩负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也面对着前进道路上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挑战。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坚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使全党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就一定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来源:人民日报
4月23日 下午 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