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晨曦】四方协作再发力 犯罪预防更有力——记一场“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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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学之际,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携手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依托前期联合签订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作机制》,继组织在校学生参观未成年犯管教所后,又共同组织20余名正在接受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及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前往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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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服刑生活
参加活动的人员在检察官和监狱干警引导下,参观了警示教育长廊、习艺车间、服刑人员监舍、普法基地等场所,全面了解高墙电网内的日常改造生活,并体验了服刑队列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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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省未管所教育科科长在普法基地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向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随后,两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的犯罪经历和服刑体验,并深刻剖析了犯罪根源。他们曾经也是懵懂无知的少年,因交友不慎沾染不良习气,或沉迷网络诱发犯罪,法律意识淡薄使他们犯下了悔恨终身的错误,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高墙内的生活带给他们的是无尽的忏悔和对重返自由的渴望。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案例,让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受到了一次生动而又深刻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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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心灵感悟警醒
“从少管所出来,让我有种如获新生的感觉,以后坚决遵纪守法,不给社会添乱。”
“看到监狱里那些和我年纪相仿的娃,心里感到很惋惜,更感激灞桥检察院的检察官对我附条件不起诉,给了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一定会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和自由。”
……
参加活动的人员纷纷表示,之前对真实的监狱生活、失去自由的滋味丝毫不了解,这次“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使他们心灵深处受到很大冲击,震撼于监规纪律的森严、习艺劳动的艰辛,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自由的可贵,此次特殊的体验将时刻警醒自己,坚决服从监督考察管理,确保平稳度过考验期,珍惜自由,学法守法,以免坠入违法犯罪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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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过,更能对高墙心生敬畏。通过‘沉浸式’实地体验和在押罪犯现身说法,有助于教育矫治人员深刻理解犯罪行为的负面效应和严重后果,促使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激发悔改意识,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而有效降低再犯罪可能,更好地回归社会。”马琳检察官表示。
下一步,灞桥检察院将继续与关中平原检察院、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和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通力协作,依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作机制》优势,充分发挥教育基地警示作用,不断创新帮教方式方法,通过以案促“矫”,实现以法“正”身,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供稿:魏 颖
编辑:于文昊
审核:成乖盈
灞桥检察
微信号 : 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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