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加分可高达15分!考研加分及照顾政策详解!
初试加分政策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注意,满足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一般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分数线公布前,高校会发提交材料的通知,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可以加分。(如果学校官网没有发布,要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主动联系学校提交材料。)
照顾专业
照顾专业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比非照顾专业略低)。
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中医类照顾专业:
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
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 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另关于少干计划的调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2、强军计划
条件:
“强军计划”招生数量由教育部和总政治部商定,“强军计划”不占用统考名额。“强军计划”的招生名额一般由解放军政治部分配到各单位,拿到单位的分配名额即有资格报考。
招生对象为作战部队团职以下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军队综合大学和工程技术院校从事理工科教学的部分教员,以新武器装备较多的部队技术骨干为重点。学生毕业后,一律回入学前所在部队工作。
加分政策:
相较于普通考研招生来说,“强军计划”会相应的降低分数线。
3、援藏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