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波利好来袭!“金九”之后,储能风向往哪儿刮?
策划 |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瑶瑶
在即将进入“十四五”发展的新阶段,储能在未来我国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关键地位越发突显,政策和市场环境是促进我国储能产业发展的关键。据国际能源网记者/储能头条记者统计,2020年8-9月我国共发布了25项储能政策,其中国家政策6项,地方政策19项。政策对于储能与电源关系之间如何平衡做出指引,在地方出台多项储能政策中,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政策数量较多,可以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之路上不遗余力地为其扫清障碍。
2020年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出“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两个一体化建设,储能对提高电力系统建设运行效益的支撑作用得到重视,各地也将在此基础上,针对发电侧和用户侧分类开展两个一体化项目建设,而具备条件的“两个一体化”项目将优先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储能于电力系统的精细化管理价值将被充分挖掘。
2020年9月11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储能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被重点提出,战略高度有所突出。《指导意见》指出加快突破风光水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与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电力技术瓶颈,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制氢加氢设施、燃料电池系统等基础设施网络。自《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发布以来,西安交大、华北电力大学等院校陆续设立储能专业学科,专项培养储能人才,这也强化了未来储能产业化发展的信心。
2020年9月21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通知指出,示范期暂定为四年。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地方和企业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以及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除国家出台6项政策外,河南、云南、海南等多个省市政府也结合自省份实际情况纷纷出台19条政策,主要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电网侧储能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规范。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记者发现,近两个月河南省、海南省、云南省等多个省份出台政策优化充电设施建设。河南省主要对充电设施建设实施奖补政策。对专用充电设施、公用充电设施,均不受总装机功率和桩数限制,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奖补。云南省则发布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020年建设公共充电桩10000台、换电站14座,2021年计划建设换电站26座。
随着可再生能源配套储能发展成为大势所趋,过渡阶段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成为二者配套应用的唯一政策保障,就调峰辅助服务而言,决定储能投资决策的关键并非仅为调峰补偿水平,还有实际调用的调峰次数。2020年8月13日,山西省时隔近三年,再次获得明确独立电储能参与山西辅助服务市场,《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文件在辅助服务机制设计上形成突破,独立储能市场主体参考现货期间火电机组深度调峰第4档区间750元-950元/MWh进行价格申报,此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居高,且因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将在发电侧和用户侧按比例进行分摊,实现了辅助服务成本向用户侧传导的关键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9月29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提到,推动广东省电网侧储能布局,推进电源侧火电联合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储能”发电系统建设,鼓励用户侧储能电站和智慧楼宇建设。计划到2025年,形成储能规模约200万千瓦;储能初步实现规模化发展,形成源—网—荷—储全面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