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电动车坐三个小姐姐,还不戴头盔……
3月15日下班时间,
万科路段的十字路口
出现了一辆这样的电动自行车
↓↓↓
三个小姐姐,一人驾驶,
一人蹲在前面脚踏的位置,
一人坐在后面,
这般花式超载,塘警立即拦下!
除了违规载人
被拦下的还有
……
不戴头盔
不按规定的车道行驶
使用滑行
工具
这些被拦下的驾驶员,
先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然后都要掏出手机“扫一扫”,
这扫的是什么呢?
为强化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提升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交警大队结合“大巡防”工作,在全镇范围内推广“莞微劝导”微信小程序,为有效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人车和谐、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提醒,如小程序中有3次及以上违法记录,将根据违法次数接受相关处罚。此外,第10次违法的交通方式为电动自行车的,将暂扣电动自行车作进一步处理。
莞微劝导
交通方式 | 违法行为指南 |
行人 | ★违法行为“在机动车道行走”,处罚标准10元。 ★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10元。 ★违法行为“使用滑行工具”,处罚标准10元。 |
自行车 | ★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骑行”,处罚标准50元。 ★违法行为“加装动力装置”,一律先扣车再进行处罚。 ★违法行为“载物超宽超高”,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违规载人”,处罚标准50元。 |
三轮车 | ★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骑行”,处罚标准50元。 ★违法行为“加装动力装置”,一律先扣车再进行处罚。 ★违法行为“载物超宽超高”,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违规载人”,处罚标准50元。 |
电动自行车 | ★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骑行”,处罚标准50元。 ★违法行为“载物超宽超高”,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违规载人”,处罚标准50元。 |
行人
自行车
三轮车
电动车
劝导到底有没有效?
我们来听听
这位刚刚被“教育”完的街坊怎么说~
文明出行 平安相伴
遵章守法 生活幸福
每一个街坊都要做到
珍爱生命,重视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