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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电动车坐三个小姐姐,还不戴头盔……

塘厦公安 2024-04-11

3月15日下班时间,

万科路段的十字路口

出现了一辆这样的电动自行车

↓↓↓

三个小姐姐,一人驾驶,

一人蹲在前面脚踏的位置,

一人坐在后面,

这般花式超载,塘警立即拦下!


除了违规载人

被拦下的还有

……


不戴头盔


不按规定的车道行驶


使用滑行

工具


这些被拦下的驾驶员,

先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然后都要掏出手机“扫一扫”,

这扫的是什么呢?



“莞微劝导”小程序上线啦!

为强化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提升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交警大队结合“大巡防”工作,在全镇范围内推广“莞微劝导”微信小程序,为有效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人车和谐、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提醒,如小程序中有3次及以上违法记录,将根据违法次数接受相关处罚。此外,第10次违法的交通方式为电动自行车的,将暂扣电动自行车作进一步处理。



莞微劝导




交通方式

违法行为指南

行人

★违法行为“在机动车道行走”,处罚标准10元。

★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10元。

★违法行为“使用滑行工具”,处罚标准10元。

自行车

★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骑行”,处罚标准50元。

★违法行为“加装动力装置”,一律先扣车再进行处罚。

★违法行为“载物超宽超高”,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违规载人”,处罚标准50元。


三轮车


★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骑行”,处罚标准50元。

★违法行为“加装动力装置”,一律先扣车再进行处罚。

★违法行为“载物超宽超高”,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违规载人”,处罚标准50元。

电动自行车


★违法行为“闯红灯”,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骑行”,处罚标准50元。

★违法行为“载物超宽超高”,处罚标准20元。

★违法行为“违规载人”,处罚标准50元。


行人

自行车

三轮车

电动车



劝导到底有没有效?

我们来听听

这位刚刚被“教育”完的街坊怎么说~


文明出行 平安相伴

遵章守法 生活幸福

每一个街坊都要做到

珍爱生命,重视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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