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竟然酒驾!还说是老婆的错……
各位司机
最近在路上有碰到蜀黍吗?
周末朋友聚会酒局一趴接一趴
蜀黍查酒驾一车又一车
小编说了无数遍
酒驾的后果你们承担不起
却总有“醉猫”非要以身试法?
结果驾照没了
还亲手把自己饭碗砸了
近日,塘厦公安交警在沙湖大道开展夜查行动,截查了一辆粤B号牌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潘某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嫌疑。
民警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潘某进行吹气测试,结果为
206mg/100ml,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结果为235.2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据潘某供述,当天因为和老婆吵架心情不好,就找朋友喝喝酒诉苦,期间喝了白酒。
聚会结束后,因为车子快没电了,潘某赶着想要找充电桩进行充电,第二天拉货用,行驶至沙湖大道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
现如今,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
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面对交警的询问
潘某表示感觉一切好像做梦一样
现在不仅驾照没了
工作也要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此,小编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
饮酒后一定要控制住自己
不管是二轮、三轮还是四轮
统统碰不得!
否则,下一个上公众号的就是你
夜查行动进行中
不管阴天晴天,不管白天黑夜
条条大道,约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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