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拉开新序幕,房“租”不炒出炉!
现在很多在大城市务工的朋友,生活中第一件事可能就是租房了。
运气好一点儿,能从房东手上直接租,而大部分人还是通过中介去租房,可是这房子租起来容易,住起来可就不那么简单了。
我身边就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有的人在合同期内住的好好的,房东突然要涨房租,不接受就不让你住了。那有的人嫌换房麻烦,就只能忍气吞声接受涨价了;
还有一种,就是现在好多中介或者个人,先从房主手里把房子成批租回来,一租就租几套十几套的,然后再加价租给普通人,赚中间差价。
这大城市房租本来就不便宜,这么搞不就更贵了吗,最后还得是咱们普通人买单。
不过可能从明年开始,国家就要开始管管这些人了。
就在8月24号,北京市住建局就率先发布了全国首个地方租赁条例——《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
北京对其他城市一向有示范作用,同样的政策法规下一个可能就轮到你的城市。
我自己也仔细看了这个条例,给大家总结了三个关注点。
第一点,3个管控:控制租金涨幅、控制佣金价格,控制租金价格。
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合同网签、信息查询、信息核验、登记备案等服务,并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具体来说呢,就是政府首先会出台租房佣金指导价,规定咱们普通人从中介手中租房,中介收的佣金不能超过1个月的房租;
其次呢,政府会限制房租每年的涨幅,比如每年涨幅不能超过5%等等,如果涨幅过快,政府可能就直接出房租指导价了,一步到位卡死房租价格。
第二点,就是分类管理。
什么意思呢?
房屋中介只能干中介的活,就是只能撮合房东和租户成交,不能做二房东;
如果有企业想要做二房东的生意,就必须在企业的工商注册里明确标注“住房租赁经营”才行。
以后所有住房租赁企业必须在政府备案,统一监管,最高押一付三,不得诱导贷款,不得哄抬租金。
这么规定,就是要分类管理好租房市场里的这两类企业,谁违规,处罚谁,清楚明了。
这第三点,就是一些细节。
比如新房空气质量不达标不能出租,包括如果租户如果没能按时交租金,房东不能用暴力威胁,或者断水断电的方式赶人家走等,这些行为以后就算违法了,可以直接举报。
再一个,交房租时,只能转至承租人账户,不得划转到其他账户,包括出租人、住房服务机构、经纪机构。
这次公布的条例,规范了租赁市场,真正让大家租有所住,住则心安。
不要觉得,反正我也不打算租房,跟我没关系。
以前没关系,以后可能就有了。
很多人不愿意租房住,无非是觉得租房没有安全感。
一旦落实,那么对刚需来说,租房对买房的替代效果就能大大提高了。
此外,那些有两套以上的家庭也要注意了,你多出来那套房如果自己不住,总要出租。
而以后往外租房,可能就不像过去那么随意,一不小心可能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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