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以租换购”放大招,大量“房票”来了!
昨天,重庆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分别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活市场有效需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行业服务管理4方面着手,共出台了16条房地产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系统调控,
给大家梳理了一下此次调控中的亮点:
在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上:
重庆工作生活的外地人购买首套住房,出具社保、纳税等证明、或所在社区、工作单位等出具证明的,可以享受和本地居民一样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在重庆都市圈购房的四川广安籍购房者,也可享受当地人同等待遇。
再一个,为了促进一二手良性循环,重庆支持“先买新再卖旧”;
什么意思呢?
如果你要出售唯一住房,可以和房地产企业协商延长认购期,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查询后出具情况说明或数据信息共享查询后,不纳入家庭住房贷款套数核查范围。
另外,《通知》中明确优化商业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这和前两天提到的限购和认房认贷有所不同。
鼓励业主把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和长租房,将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每个家庭仅限核减一套。
说简单点儿就是:房子租出去了,就算无房,就有了新的房票买下一套房,这对于已有房产而限购的改善型购房者来说,是大利好!
既提高存量房源利用率,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又有效满足了有房人群对住房再次配置的需求,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缓政府在存量房配建方面的财政压力,可谓一举多得。
租赁市场有了大量房源的投入,供大于求,租金也会随之下降,降低了租客的租房成本。
不过,在出租方式上有所不同:
房子的租赁合同是需要在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后获得认定书,房子就会标注为长期租赁房。
为了稳定楼市,减少二手房抛压,需保证房源在一定期限内不对外出售;
其租赁合同期限需要满足不得低于5年或是承诺租期不少于10年要求。
这样既能避免炒房,也可避免租金上涨。
可以说全面打通了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市场“通道”。
一方面能够满足市民的多元化、多层次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可以真正起到平抑市场预期的作用,实现房地产市场稳增长的目标。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湖南长沙、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重庆三省一市4城出台“以租换购”类似政策。
租赁和购房政策结合的思路是对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有效探索,既符合中央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也让那么长时间以来提到的租购并举,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
不过想要体现效应,则需要实施城市本身市场需求支撑力强;
预计接下来会有更多城市逐步跟进,传导效应可能会加强,尤其对于人口净流入的二线城市来说是有较强的示范作用的。
我是小司,如果喜欢今天的内容,请为我点个在看!
切记!再好的城市,也不要再碰这几类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