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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关键词学《家庭教育促进法》之一:尊重


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依法带娃”的理念正在逐渐深入人心。


市检一分院将以一个新的视角带领大家审视这部法律,通过“关键词”的形式,打破条条框框,高效地帮助大家抓重点、抓关键,迅速把握整部法律的核心精神以及新时代家庭教育的真谛,引导家长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用正确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今天,我们来看第一个关键词——尊重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一共出现了五处“尊重”这个词,分别是——

1

第五条: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2

第五条: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3

第十七条: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4

第十七条: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5

第十七条: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上述规定可分为两类:一是尊重特点,二是尊重权利。


尊重特点

有一种教育叫做“时光不语,静待花开”!

尊重每个孩子的特点和差异,根据年龄和不同个性进行科学引导。正所谓“因材施教”。有时对待孩子多一些耐心,“静待花开”,将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尊重权利

没有秘密的孩子长不大!

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发表意见的选择权等等。可能有些家长会产生疑问:“看孩子的日记就是想了解他真实的想法,目的是对他进行更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否则平时问他他也不说”。作为家长,必须懂得平衡好教育责任与孩子的隐私权。“没有秘密的孩子长不大”,孩子成长到一定年龄段,特别是青春期时,为其保留一定的个人隐私空间是必要的,家长应予以充分尊重。


另外,有些孩子在社交圈、朋友圈里“屏蔽”父母,对此,父母要正确看待,调整好心态。其实,孩子“屏蔽”父母,跟父母好不好无关!正确看待“屏蔽”,给孩子成长空间,面对孩子成长中的“疏远”,父母不是要孩子去配合自己,而是要努力调整自己的方式,从而去配合孩子的成长需求。



文字:庞   涛

排版:周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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