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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围追拉扯民警鸣枪,这一枪到底该不该打?

2016-11-24 赵凯迪 重案组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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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名为“民警鸣枪制止村民争斗,遭围攻抢枪”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11月24日,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从云南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证实,视频内容系11月22日处理当地一起村民纠纷时,该分局永丰派出所民警遭到围攻后鸣枪示警。事件导致4人不同程度受伤。


就此有律师表示,民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如遇有危及公共安全、本人或者其他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等暴力犯罪行为时,可视现场情况和危险程度,依法使用武器。



▲民警遭拉扯后保护枪支。    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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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丨实拍云南昭通民警鸣枪制止村民争斗 遭围攻抢枪。     视频来源:一手Video



遭尾追拉扯 民警鸣枪


网传视频显示,一持枪民警被有多人围追、拉扯,其中有一人喊道:“你拔出枪来了是不是?”该民警转身朝天鸣枪,并喊道:“你再给我过来?”



▲民警鸣枪示警。    视频截图


此后,有多名手持锄头、铁锹的人追赶围堵民警,并上前拉扯民警胳膊和衣服,还有人指着自己的头,说:“你朝这儿打”。民警则一直后退。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注意到,这段视频并不完整。41秒后,场景跳跃,一男子揪住该警察的衣领,将其推至墙角。这时,有一女子悄悄溜到警察身后,疑似抢枪,警察则用双手将枪藏到自己身后。“不要抢,抢不得”,这时,人群中有人大喊。


一阵拉扯过后,人们将警察围住。“我没打(开枪打人),你们的(锄头)一直对着我。”该民警反问。


▲鸣枪示警后民警仍遭拉扯。    视频截图


警方通报:事件造成4人受伤


11月24日中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从昭通公安局昭阳分局宣传部证实,此视频属实。


当天下午2点49分,昭阳公安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11月22日10时许,该分局永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处理当地一起道路阻断纠纷。在现场处理过程中,有人围攻民警及工作人员,警告无效后民警鸣枪示警,但部分人仍未停止围攻。事件导致出警民警、辅警、永丰镇工作人员及当事人等4人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伤者已送医院救治。公安机关已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部分涉案人员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探员追访


警方鸣枪示警 引发网友争议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争议。有人认为村民并无过激行为,警察不应鸣枪。“视频中,村民虽然拿着锄头、铁锹,但并没有袭击警察,也没有看到明显有村民去抢枪,因此警察不应恐吓他们。”


也有人表示,视频不完整,因此无法了解真相。“视频中,警察鸣枪之后,可以看到枪已经是空仓挂机状态,就是没子弹了。”微博认证为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特警大队大队长的网友表示。


民警何种情况下可以鸣枪示警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介绍,根据公安部的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危及公共安全、本人或者其他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等暴力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危险程度,及时选择采取持枪戒备、出枪警示、鸣枪警告、开枪射击措施,有效预防、制止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人民警察在现场处置犯罪行为人准备实施或者正在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经口头警告无效的,可以视情向天空等安全方向鸣枪警告;来不及口头警告的,可以直接鸣枪警告;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开枪射击。


此事中民警是否可以使用武器


王永杰表示,如果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条件,警察开枪伤到对其有严重人身危险的村民,则不需要担责。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本次事件中,警察在依法行使职权,部分堵路村民已经有围攻警察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的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行为,人民警察可以依法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如导致围攻村民受伤,属于执行公务的行为,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人民警察在依法使用警械、武器过程中,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围攻持枪警察承担什么责任


王永杰称,视频中,有村民与持枪警察发生纠缠,村民应该是认为警察鸣枪不必要,追问警察为何鸣枪,而持枪警察也一直在步步退让,保持了克制,事态没有恶化。


在该视频中,警察的枪没有被抢走。村民抢枪的故意不明显,不宜轻易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如果警察的枪被抢走,抢枪人涉嫌妨害公务罪。本案中,有警察受伤,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调查警察受伤的具体原因和伤害的程度,本着刑法谦抑性的精神,决定对行为人采取措施的由轻到重的顺序是警告、罚款、治安拘留、刑事拘留。


警方是处理事发纠纷的中立的第三方,本案实质上是村民与砂石料场的群体性纠纷引起,村民的原本的诉求未解决,如果再有村民被判刑,长远来看,会影响当地警民关系。当然,对这些村民进行必要的法治教育还是必须的。


而韩骁律师则表示,本案中抢夺人民警察枪支的行为,属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相关人员已涉嫌妨害公务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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