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抽梯”后安装工坠亡,涉事执法人员停职免职
1月23日晚,郑州航空港区一名广告牌安装工人在执法人员将施工用梯子带走后,从三楼顶部顺着绳索滑下楼时不慎坠亡。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称,初步处理决定对几位执法人员免职、停职处理并配合警方调查。
1月26日晚,郑州市公安局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回应称,警方将违规设置广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刑拘。重案组37号探员从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确认,被刑拘人员系湘鑫图文广告店负责人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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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丨郑州城管“抽梯”致广告牌安装工坠亡,官方:涉事人员已被停、免职。 新京报动新闻出品(ID:xjbd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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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丨工人安装广告牌,城管将梯子抽走后一人坠亡,文印店老板被刑拘。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安装广告牌 城管要求拆除
网传视频显示,天色已晚,一栋三层建筑楼楼下一男子躺在地上,周围有数名警察在警戒线内执勤,建筑楼顶可看到另外一名男子。
欧燕(化名)是湘鑫图文广告老板刘某的妻子,她称,死者欧某是她店里广告牌安装工,也是她的同学,都是湖南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乡人。自2017年以来,欧某一直在她店里打工。
事发前几天,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姓吴的负责人找到欧燕,要求他们帮忙制作广告牌,安装在附近不远新港大道客运站北50米的一座三层建筑楼顶。广告牌共10个字,需在楼顶焊接铁架后将钛金字安装上去,收费3000余元。
1月23日早上10时,店里的员工欧某与周某用三轮车拉着制作好的广告钛金字以及铁架前往安装地点,随后用铝制伸缩梯上到建筑三层。
下午4时30分,欧某给欧燕打电话称,十个钛金字所需的铁架已焊接完成,钛金字也已装到第四个。但城管来了,说没有办理安装许可证,必须把广告牌拆了。
“我赶紧就让丈夫去现场,我给甲方(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打电话询问,对方说二十分钟给我回复。”欧燕说,文印店距离事发点只有百米,其丈夫刘某到现场后让两个工人将广告字全部拆卸掉。
下午4时40分,欧燕正好出门接孩子放学,经过此地时刘某告诉她,拆铁架需要用的砂轮纸用完了,需要去五金店购买。刘某还催促欧燕,赶紧给甲方打电话。“他说城管嫌拆的慢,要把梯子和三轮车带走,工人还没下来。”
▲安装工人通过梯子登上建筑物安装、拆除广告牌。 新京报动新闻模拟图
城管抽走梯子 安装工坠亡
大约18时许,周某给欧燕打电话称,剩下最后一个广告字没拆,楼下正在装修快要断电了。 “让我交涉下别断楼上的电源,拆架子用切割机需要用电,楼上太冷了,他们想下楼来休息一下。”欧燕说,电话挂断没一会,就接到电话称,欧某坠楼了。
欧燕称,事发后,对面一家饭店的监控完整记录下全过程,欧某坠楼后,“ 46 32508 46 15231 0 0 3499 0 0:00:09 0:00:04 0:00:05 3499从监控视频上看到,17时8分,城管将梯子抽走。”有目击者告诉她,在没有梯子的情况下,欧某下不来,就用绳索从楼上滑下来,在此过程中不慎坠落死亡。
▲据监控视频显示及目击者称,在执法人员抽走梯子后,安装工人用绳索从楼上滑下时坠亡。 新京报动新闻模拟图
死者欧某的兄弟徐阳(化名)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出事后,他第一个赶到现场,看到楼上悬挂一条绳子,另一位安装工站在楼顶,此时欧某已经坠楼到地面,口鼻处均有血迹。
“欧某躺在地上头上有血,我一直在按着帮他止血,掐人中也没有反应,不停叫他名字 没有回应。”欧燕到现场不久,救护车赶到,宣布欧某已经身亡。直到晚上9时,周某才在消防人员的帮助下回到地面,“腿一直在抖” 。
1月25日,航空港区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向重案组37号探员证实,1月23日下午5时57分,医院接到120求救电话,随即赶往航空港区长途汽车站东北角一大楼处,一男子高空坠楼抢救无效死亡。
重案组37号探员拨打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吴姓负责人电话,对方称对事情不清楚。
另一名安装工周某未接听电话。
▲安装工人坠楼后身亡。 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追访
执法人员被停、免职 文印店老板被刑拘
1月26日上午,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下称“执法局”)回应称,1月23日下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在新港大道客运站北50米发现,有人正在一企业三层建筑楼顶违规安装户外广告。经查,该楼顶广告未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手续,属违规施工。
执法人员对违规广告的施工人员进行劝说,并将施工使用的三轮车和梯子从现场带走暂扣。一名违规施工人员从建筑顶部顺着绳子向下滑时不慎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消防人员将楼上另一名施工人员安全送到地面。
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该局事后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责令当天参与执法的相关人员配合公安部门接受调查。并于当天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免去带队执法的中队长职务、对涉事执法队员停职、对分管该辖区的执法大队长进行通报批评。死者家属的善后工作也在有序进行。
26日晚间18时许,重案组37号探员从郑州市公安局获悉,警方已将违规设置广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刑拘。探员从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处确认,被刑拘人员系湘鑫图文广告负责人刘某。
此外,欧燕也向重案组37号探员证实,丈夫被警方刑拘。得知丈夫被刑拘,欧燕表示非常不解,“就算安装的楼顶广告未办理许可证,也是甲方的(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事情,梯子是城管拿走的,为什么要抓我丈夫?”欧燕称,目前死者欧某的家属已赶到郑州,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评论
“城管抽梯致人坠亡”,已经涉嫌犯罪了
“抽梯致死”不单是个执法违规的问题,它已不在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范围,而有犯罪之嫌。具体应当如何处置,应当根据城管人员不当执法时的情形来判断。
如果城管人员抽走梯子时,施工人员还处于楼顶上,由于危险度并不高,执法人员的心态也能大概推测,就是制止和警告违法施工。
虽然这种执法行为有所不当,但并没有致对方死伤的主观故意,对当事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刑事责任。从刑法上看,一般量刑范围可能在3至7年。
也许,有人不服气,认为当日广告牌安装属于违规施工,涉案城管不过是正常履行职务罢了。可是,正常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能构成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城管如何执法,在法律法规中,有着非常明确的程序规定,并没有哪一条规定可以置违法者的生命于不顾,更没有规定,违法后凭借职务的正当性,就可以“网开一面”。
出现抽梯致人死亡案,与有关执法人员法治精神缺失有关,同时也是任性执法的习惯使然。
所以,应当把这一案件作为法治的试金石,把依法行政真正落实到位,也为众多执法者真正敲响警钟,别让类似事件再度上演。
文 | 欧阳晨雨(学者)
新京报记者 张彤 实习生 欧梦雪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王心
往期重案回顾:
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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