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女子雇朋友撞死自己 丈夫和朋友以故意杀人罪被诉
车祸发生在江苏句容市,肇事者徐红伟是吴敏的好友。2017年6月15日,他在约定好的地点,开车撞向吴敏,并进行二次碾压。
这是一起“商量好”的车祸。原因是吴敏不想活了——2008年她被诊断为宫颈癌,病情进入晚期后,她“吃什么吐什么,疼得吃不消”。
2017年5月23日,吴敏在家中服药自杀,被家人及时送医救治。自杀未果后,她多次联系徐红伟,请对方开车将自己撞死。其丈夫王斌也承诺,事后绝不会找徐红伟麻烦。
车祸发生4天后,吴敏死于家中。案发后,徐红伟和王斌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近日,句容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全文2372字,阅读约需5分钟
▲吴敏被撞倒在地。视频截图
患癌女子求朋友撞死自己
吴敏的丈夫王斌今年52岁,小学文化程度。据其介绍,二人结婚已30余年,夫妻感情很好。2008年吴敏被查出患宫颈癌,此后他便带妻子到江苏市肿瘤医院治疗。
直到2014年3月,因宫颈癌扩散严重,吴敏开始频繁化疗,“2017年化疗了20多次”,王斌称,从那时起,由于身体“疼得吃不消”,妻子开始萌生自杀的念头。
吴敏第一次自杀发生在2017年5月,“在家喝了农药,后来救好了。”王斌回忆,从那以后,妻子身体状况变得更差,“吃也不能吃,喝也不能喝,一天到晚吐。”
起初,王斌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妻子“做傻事”。但后来,“天天看妻子活得这么痛苦,想着早死早解脱,就同意了。”他告诉吴敏,如果真想寻死,就写个东西,这样自己以后好交代,“意思是,出了事不要连累到我。”
在这份陈述书中吴敏表示,病情进入晚期,“实在是痛苦得不得了,才想找个人开车把自己撞死。”
5月下旬,吴敏联系到朋友徐红伟。两人相识10余年,她在陈述书中提到,觉得徐红伟心肠好、老实,自杀未果后,就找他帮忙:希望对方开车把她撞死,早日解脱。
“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我把你撞死了,你家里不找我麻烦呀。”一开始,徐红伟并没有答应,并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他供述称,从那以后,吴敏“一天打一个电话”求他帮忙,其丈夫王斌也表示,绝不会追究他任何责任。
直到2017年6月15日,吴敏再次打电话时,他才答应。徐红伟在庭审现场解释称,由于吴敏多次请求帮其解脱,说这是做好事,自己心一软,便犯了糊涂。此外,事发前吴敏把遗书和银行卡
46 32255 46 14940 0 0 3336 0 0:00:09 0:00:04 0:00:05 3336给他,并承诺保险赔下来,除了丧葬费,其他的钱都是他的。
碰撞后二次碾压
据王斌介绍,6月15日当天,和徐红伟约定好时间地点后,吴敏便独自一人出门。
吴敏的陈述书显示,她和徐红伟协商,在句容市西五环碰头。到达后,她打电话告知徐红伟,并沿着路边走边等。两人在一个隔离带碰头后,徐红伟掉转车头,从身后把自己撞到,此后她便失去意识。
庭审现场,徐红伟供述,在西五环的致远路上,他和吴敏碰头,那里既没有红绿灯也没有监控。确认吴敏家人不会找麻烦后,他让吴某背对着顺路往前走,自己就踩油门加速撞上去。
看到吴某一动不动,徐红伟报警称,出了交通事故。下车后,他发现吴敏没有死,便又回到车上调转车头,从吴敏身上再次碾压过去。
此外,徐红伟介绍,当天王斌也曾打电话给他,让其下手“狠一些”。
王斌证实此事称,当天他告诉徐红伟,“你要解决她的痛苦,就要把她撞死,下手狠一些,不要弄得半死半活的。”
交警做笔录时,发现徐红伟言语反常,便调取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当晚9时许,徐红伟驾车到事发路段时,吴敏行动缓慢走在路上。徐红伟开车撞上去,随后报警称出了交通事故。徐红伟打完电话回到车上,将车辆倒退约20米,再次从吴敏身上碾压过去。
事发当天,吴敏被送往句容市人民医院救治。该院吴医生介绍,吴敏被到医院时,腔腹积液严重,宫颈癌扩散严重,手术风险很大。但家属拒绝手术,吴敏抗拒治疗,要求出院。由于涉及交通事故,交警不让出院,随后转到重症监护室。
“不肯手术,驾驶员也没有跑,按理说这种情况应该由驾驶员赔付,所以家里放弃手术治疗,我就觉得很奇怪。”医院外科九病区主治医生巫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吴医生介绍,17日下午,吴某病情恶化,家属要求放弃治疗,便自行联系车辆回家。两天后,吴敏在家中去世。
“侵犯被害人生命权利”
经句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吴敏系宫颈癌术后转移至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车辆撞击所致损伤对其死亡进程稍有影响;其被车辆撞击所致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徐红伟、王斌被查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并取得吴敏近亲属的谅解。
▲句容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4月3日庭审现场,公诉人提出,多方证据足以认定,徐红伟、王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
此外,二人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虽然是在吴敏多次请求下,才帮助她结束生命,目的是帮其解脱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压力和痛苦。但我国宪法和法律都明文规定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二人行为明显侵犯吴敏的生命权利,是为法律所禁止的非法行为。
公诉机关认为,两人行为明显侵犯吴敏的生命权利,徐红伟应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但可从轻处罚,建议判处2到3年有期徒刑;王斌建议判处1到2年有期徒刑。
徐红伟辩解,自己是小学文化程度,不懂法律。对于故意杀人罪名,其表示认罪,对于量刑也没有意见。其辩护人表示,徐红伟撞击并没有直接导致吴敏死亡,系犯罪未遂,此外考虑如实供述、吴敏病重请求、家属谅解等因素,希望从轻处罚。
王斌辩解称,作为丈夫,其没有做到应有的义务,缺乏法律意识,希望法庭考虑其家庭实际情况,减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到,二人夫妻关系良好,此事为受嘱托杀人、不是实施者,社会危害性小,请求从轻处罚。
公诉人强调,允许受嘱托杀人,会带来很多社会、法律、伦理问题。被害人有可能是在疼痛难忍情况下,才做出错误的决定,如果帮其实施这个决定,与我国法律不相容。
此外,如果赡养人无力或不愿意赡养(亲属),通过帮助其自杀来摆脱自己的责任,这会引发社会伦理问题,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考虑到案情重大,该案件将继续审理,法庭将择日宣判。
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实习生 卢功靖
编辑 李骁晋 校对 郭利琴
往期重案回顾:
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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