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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纠纷 法院执行局局长刺伤院长

2018-05-03 王煜 王姝 重案组37号


法院院长在自己家中,被下属、法院执行局局长刺伤——5月3日,这起发生在陕西咸阳市渭城区的刑事案件,引起关注。


咸阳市政府官网通报,5月3日6时许,咸阳市中华路一家属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致两人受伤。公安机关接警后第一时间处警,现场控制一名犯罪嫌疑人,另一人在逃。经初步侦查,两名犯罪嫌疑人一名系渭城区法院职工,另一名系该院临聘人员。

今日晚间,咸阳市政府官网再次通报称,初步调查显示,嫌疑人因人事纠纷行凶。目前受害人无生命危险,公安机关正在抓捕逃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全文981字,阅读约需2分钟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苏俊。



一名嫌疑人为伤者下属


5月3日上午6时许,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路一家属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致两人受伤。经初步侦查,两名嫌疑人中,一人系渭城区法院工作人员,另一名是法院临聘人员。案发后一人被警方控制,另一人在逃。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从咸阳市委宣传部确认,受伤者为渭城区法院院长苏俊及其妻子,在逃嫌疑人为其下属、法院执行局局长董某。


事发后,伤者被送至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院急诊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重案组37号,伤者目前正在胸外科救治,无生命危险。


渭城区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约上午10点得知院长苏俊出事。事发后,渭城区法院紧急召开会议作了内部通报。



嫌疑人因琐事纠纷行凶


今日晚间,咸阳市政府官网再次通报称,初步调查显示,犯罪嫌疑人董某(渭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员)、王某某(原渭城区人民法院门卫,系董某远房亲戚),因在法院担任临聘门卫的王某某被辞退等琐事,两人一同来到苏某(渭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家中,争执中,持水果刀将苏某及其妻子刺伤。

目前,受害人无生命危险,公安机关正在抓捕董某。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公开资料显示,苏俊于2015年3月当选为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董某则约从2012年起,担任渭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注意到,上述刑事案件发生前,苏俊和董某数次一起出席有关“解决执行难”的活动。

苏俊履新渭城区法院院长不久,2015年5月,渭城区法院在渭城区凤凰广场,搞了个集中兑付大会,集中公开兑付近450万案件执行款。这次活动由董某主持,苏俊出席。

去年5月,渭城区法院与该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裁)决专项行动,二人也均有出席。


新京报记者 王煜 王姝

编辑 李骁晋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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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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