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外地防疫物资被通报批评,大理致歉并予以退还补偿
2月6日下午,云南省委宣传部消息称,针对大理市征用疫情防控物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立即返还被征用的物资。
在此之前,包括重庆在内的多地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大理市致函,要求对后者查扣的口罩等防疫物资予以放行。此后,关于大理“强制征用”过境防疫物资的批评,引发舆论关注。
今日下午,大理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消息称,对于前期暂扣口罩一事致歉,并声称已兑付征用补偿款,同时与重庆方面达成共识,将对暂扣口罩予以全部放行退还。
晚间,大理官方进一步通报称,对大理市卫生健康党工委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杨砚池给予免职处理,对大理市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虎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大理权威部门一名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征用实属无奈,“大理一线医疗人员三五天才能换一个口罩。”
全文2779字 阅读约需6分钟
▲经知情人证实,该网传图片确为大理市卫生局出具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
多地过境防疫物资被“征用”
2月4日,一张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卫健局发出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下简称《通知书》)引发关注。其中称,从云南省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被“依法实施应急征用”。
《通知书》落款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时间为2020年2月2日。
与之相对应,另一则由重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的回函显示,当地“请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放行被暂扣的口罩”。
大理征用重庆的口罩,事件成为舆论焦点。多地文件显示,除重庆一地外,另有包括湖北黄石等地的防疫物资在过境大理时,被以同样的理由“紧急征用”。
一张发给云南顺丰速运大理分公司的函称,大理已处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状态,拟对后者承运的598箱无中文标识口罩实施应急征用,落款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时间为2月1日。
媒体报道,大理市方面承认,《通知书》系大理市卫健局发出,并表示,上述物资已被应急征用,并由工作组发放。
征用的口罩,能否追回?上述报道中,大理市方面称,当地已经收到重庆方面的函件,但鉴于物资(口罩)已经发放,无法追回,索要物资需要同工作组商量及同卖家(发货方)协调。
人民日报信息显示,截至6日下午6时,大理市所属的大理州,共有确诊病例10人。与之参照的是,黄石市确诊病例566人,重庆则为400人。
▲知情人出具的大理物资被截留的物流图。受访者供图
云南全省通报批评
6日下午,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大理州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卫健局征用疫情防控物资,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大理市卫健局对云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承运的发往重庆市的口罩实施“紧急征用”,“严重影响了兄弟省市防控疫情的工作和与兄弟省市人民的感情”,鉴于此,决定对大理市政府、大理市卫健局通报批评,“责令立即返还被征用物资”。
随后,大理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消息称,对于前期暂扣口罩一事,诚恳地向社会各方表示道歉。
事发后,大理市成立工作专班,“主动与被征用主体进行沟通。一是对暂扣还未使用的口罩,能退回的将全部退回被征用主体,二是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通过沟通达成有偿征收协议的及时给予补偿,三是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被征收主体又需要口罩的,将尽快补齐后退回”。
云南省的通报同时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决不允许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若有发生,将严肃追责问责”。
大理方面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紧急征用属于无奈之举,“全国物资告急,各个地方互相拉扯(调配)用一下”。上述知情人证实,目前征用的这批口罩一共598箱,涉及很多城市,重庆占比较多,黄石等地也是委托代购。
上述知情人士称,大理在宣布启动紧急情况后没几天,物资库存就告急,政府积极调集物资,但多数无法进入大理,“现在一线的同志连换的口罩都没有了,三五天都在用同一个口罩。”
大理官方回应称,目前,当地已兑付征用补偿款99.03万元。此外,大理市已与重庆方面进行沟通,于2月5日达成共识,将对暂扣口罩予以全部放行退还。
晚间,大理官方进一步通报称,针对在本次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对大理市卫生健康党工委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杨砚池给予免职处理,对大理市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虎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经知情人证实,该网传图片确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给云南顺丰大理分公司出具的暂扣通知书。
专家:不能让丛林法则生效
关于征用物资的使用情况,同样备受关注。此前一则消息称,大理市向大理州房地产协会提供口罩3万个。
据此,关于大理征用其他地方物资发放给非一线人员的质疑声再起。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大理确实给房地产协会拨过一批口罩,“现在小区物业基本都在房地产公司旗下,政府要求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他们没有物资,就给指挥部打了申请,政府在仓库家里面调了一批仅存的物资给他们,但和这次有偿征用的这批物资完全没有关系。”
央视新闻消息,云南大理市方面称,大理房地产协会申领的3万只口罩,已经全部发放到物业管理协会下属的71家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协会属于房地产协会的下属分会。3万只口罩已发放到保安、保洁等一线物管人员使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大理市政府的做法并不合法。”在其看来,无论是商业性采购的,还是政府调用防疫的物资,途经其他省份的政府部门、机构都不能对这些物资进行截留。
王锡锌认为,大理市政府这样做,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疫情防控中的属地责任,“这是导致各个地方以邻为壑、恶性竞争的原因。”针对这样的情况,需要更高层级的权威机构对物资进行统一协调分配,“不能让这种丛林法则生效,必须回归到规则。”
律师张春林称,从买卖合同来看,按照法律规定,卖方将货物交付了物流公司,相当于已经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物资应当属于买方所有。大理市不能把其他地区运输途中的物资进行截流或征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大理市截流口罩等物资,本质上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征用”。口罩作为一次性使用的防护用品,不可能被二次使用。那么所谓“征用”实际为“行政征收”,但鉴于其“征用通知”所引用的条文并不包含征收行为,故涉嫌违法。
张春林认为,各地医疗设备紧缺,物资调配尤为重要。各地采购相关物资时,如果需要征用,应当考虑征用对象是否在征用范围内,“从全国的情况考虑,实际上大理的征用行为妨碍或影响了其他地区疫情防控,不能只为了自己。”
新京报记者 张彤 实习生 郭懿萌 编辑 白馗 王煜
值班编辑 王洪春 校对 吴兴发
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和使用
欢迎朋友圈分享
----------以下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