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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事!社区服刑人员可以回家过年?

广东普法 2020-02-28

春节的团聚

对于中国人来说

弥足珍贵

能和亲朋好友唠嗑唠嗑

实属春节乐事

而对于中山的李某来说

这个春节过得不一般



李某在中山工作多年,经营一花木场,2017年1月因行贿罪被判处缓刑,在中山市西区接受社区矫正。李某已经一年没回家,春节前极其思念在肇庆老家年迈的父母、劳碌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


1月30日,李某怀着忐忑的心情向西区司法所提出了春节期间请假回家探望家人的申请。法亦有情,西区司法所协同驻点司法社工对李某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到李某自社区矫正以来认真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教育矫正活动,表现良好,经研究决定予以准假。


非常感谢西区司法所让我回家过了个团圆年,今后我一定继续好好接受改造,认真工作,遵纪守法,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月5日,李某踏上了回家路。回到家中,李某格外珍惜此次和家人共度新年的机会。请假期间,李某按要求保持每天24小时定位手环开机。同时每天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日常报道、汇报思想和行踪。2月7日,李某按期返回并及时到西区司法所销假。

法亦有情

对待服刑人员

亲情共教、宽严相济,

是社区矫正的改造正能量

普法君相信

未来一定会有

更多这样“爱”的归途~


来源:中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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