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涉黑组织头目犯七宗罪一审获刑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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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重拳出击!
广东肇庆一涉黑组织头目
因犯七宗罪一审获刑22年
到底怎么回事?
一起往下看!
2月22日,广东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逃税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肖惠泉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罚金人民币35.5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
2005年2月至2017年2月期间
肖惠泉在经营高要富鸿煤气站过程中,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及无业人员,通过提供免费食宿、购买摩托车、安排成员作案后逃匿等手段,有效地控制、笼络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以其为首,人数较多,有明确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和职责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12年3月至2017年2月期间
因肖惠泉在承包经营高要市富鸿煤气站期间,采取设置内账和外账的方式,虚假纳税申报,高要市富鸿煤气站少缴税费合计1292万余元,每年偷税税额均占应纳税额的80%以上。
2010年至2011年
肖惠泉三次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通过将收入转入他人银行卡、将所承包的土地和购买的车辆登记于家属或亲属名下等方式,隐藏个人财产,致使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这个组织做了啥?
该组织通过派出成员以“巡查员”的名义,对当地代充煤气从业人员采取跟踪、恐吓、殴打、损毁其财物等手段,强迫其接受富鸿煤气站提供的煤气业务。通过强行收取保证金、押金、市场管理费、哄抬价格等违法犯罪活动,警告、胁迫周边煤气经营者退出煤气交易市场,该组织逐渐控制了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等8个镇的煤气代充业务。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干扰村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个别成员还实施诈骗、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在当地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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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