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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8个罪名都由它来管辖?
贪污贿赂、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这些罪名相信大家都听过
你知道
它们由谁来管辖吗?
那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各级监察委员会
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实质上,国家监察委员会
就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
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
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和监察权
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
2018年4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 (试行)》,该规定详细列举了国家监察委管辖的六大类88个职务犯罪案件罪名,主要由单独管辖的四大类和部分管辖的两大类组成。
其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四类55个罪名的犯罪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单独管辖;
而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和其他犯罪案件共计30个罪名,国家监察委按照主体是公职人员、客观方面是行使公权力过程中这两个必备要件进行专门管辖,同时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也是由国家监委专门管辖。
普法时间
六大类88个职务犯罪案件罪名分别是: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个)
二是滥用职权犯罪案件(15个)
三是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1个)
四是徇私舞弊犯罪案件(15个)
五是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11个)
六是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发生的其他犯罪案件(19个)
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自监察理论与实务(作者 王为君)、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