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冥婚”陋习的黑历史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反邪教 Author 南禾
前段时间,广西财经学院街舞社一段以旧社会为背景、名为《殙》的舞蹈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舞蹈刚开始时,气氛喜庆祥和,新娘和伴娘们轻盈的舞姿,诉说着对婚姻的渴望和对未来新郎的憧憬。
▲舞蹈《殙》开场喜气洋洋的结婚场景
然而欢乐的气氛下,新娘的母亲却在舞台一角哭泣。等到新郎终于上场时,新娘看到的是一具被众人抬着的尸体。
▲舞蹈《殙》中新娘被捆绑了起来
▲舞蹈《殙》中被举起的男尸和新娘
一瞬间,新娘想要逃走,但却被父亲狠狠地推向了那具尸体。最后,新娘被红绸勒死了,父亲得到了一大笔钱。
▲舞蹈《殙》中新娘父亲收到了卖女儿的钱
清晰有力的舞蹈语言,让人看得汗毛竖起。网友们纷纷表示受到了震撼。
有人难过到流泪:
有人被吓得起鸡皮疙瘩、做噩梦:
更多的网友坚决反对这种封建糟粕:
冥婚自古就被视为违背伦理
冥婚到底是什么?又为什么会有冥婚的出现呢?
冥婚又称嫁殇、迁葬、阴亲、阴配、阴婚、鬼亲等等。“殇”的意思是十九岁之前去世的人,“嫁殇”指的就是嫁给早死的人。从冥婚的几种称呼中不难看出,冥婚就是为已死的男女举行的婚礼。
历史上冥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迁葬”,也就是在早亡男女生前没有婚约的前提下,将二者的骸骨迁葬到同一墓室,使他们能够在阴间成为合法夫妻;另一种是舞蹈《殙》中表现的活人与死人之间的结婚形式。
冥婚尽管在殷商时就有了雏形,但武王伐纣后,冥婚现象鲜有记载,因为儒家经典《周礼·地官·媒氏》中明确反对冥婚。所以即便是在古代有冥婚发生,也是争议颇多。
曹操最心爱的儿子曹冲早亡,心疼儿子的曹操想给他娶一个冥妻,正好他的下属邴原刚死了女儿,曹操于是向邴原请求让他的女儿与曹冲合葬。但是邴原以这种做法不合乎礼法为由拒绝了曹操的要求。曹操不甘心,最后聘了甄氏的亡女为儿媳,与曹冲一同合葬。
▲影视剧中的曹操和曹冲
从这个历史故事可以看出两点:
一是“迁葬”要得到双方父母的同意,地位之高如曹操也不能例外。冥婚并非简单直接埋葬,它的操办程序和活人之间的婚姻一样。通常有鬼媒人作媒、主婚,并且需要双方家长同意。
二是冥婚不符合当时的礼法,这是邴原能够拒绝曹操的主要原因。以司空陈群为首的儒家士人指出冥婚不符合传统礼法,引《周礼》认为冥婚是乱伦的行为。后来曹操的孙子曹睿想要为殇女结冥婚,同样遭到了反对。
到了唐代,冥婚的现象变多了。唐中宗的儿子李重润被武则天杖杀时才十九岁。中宗即位后,追赠李重润为懿德太子,并且聘国子监丞裴粹的亡女为妻子,为他们举行了冥婚并且合葬到一起。
有皇帝带头,便有人想要效仿,甚至还有一些人试图将冥婚纳入到当时的婚姻制度中。但是,士大夫们照样是反对的。大诗人白居易曾有一篇判词控诉冥婚,称其“既违反了国家禁令,也乱了人伦”。
▲白居易画像
唐代以后,冥婚也受到了怀疑和抵制。五代时期后唐的明宗看到唐代有些地方的婚姻制度中夹杂有冥婚,感慨地说:“儒生的作用是发扬孝道,移风易俗。婚礼是吉礼的一种,怎么可以用在死人身上?”于是下诏让大臣务必废除这些陋俗。
暗藏利益链
冥婚引发众多恶性案件
社会习俗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冥婚出现并且长时间在中国一些地域流行,不外乎是三种原因:
第一主要是封建迷信思想中对死者的恐惧心理作祟。早夭未婚者不能埋入祖坟,家人担心这些早夭的子女亡灵无依无靠,会对家人产生很大的威胁。
第二是在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下,未婚早夭的男子因为没有子嗣,不能享受家族后代的祭祀。通过冥婚结成“夫妻”,便可以认为他们有子嗣,不仅能够埋入家族祖坟,也可以享受后代家族成员的祭祀。
第三是父母对子女的感情和亏欠心态。曹操就是因为心疼幼子曹冲早夭才为他聘娶鬼妻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冥婚出现的原因理应已不存在了。中国的法律对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明令禁止。但事实上,冥婚一直没有完全绝迹,直到今天仍出现在一些地区。不仅是顽固的社会陋俗,甚至还成为一些人敛财的手段。
2016年5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曾做过调查报道,称在我国一些省份存在着冥婚利益链,年轻女性尸体是明码标价的。上世纪90年代初,一场门当户对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纪初便涨到5万元;到2010年,10万元只能保证配上婚,已经不能提太多条件了。而到了2016年,15万元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
利益面前不少不法之徒铤而走险,因此冥婚也引发出包括掘墓盗尸、贩卖尸体、杀人贩尸等在内的不少恶性案件。
据齐鲁网报道,2014年3月,山东巨野的一个犯罪团伙在深夜盗窃了一具下葬不久的女性尸体,经层层转卖,女尸被以42000元的价格卖至河北邯郸想要为男性死者配阴婚的家庭。所幸,案发后尸体被追回。
又据《山西晚报》2004年10月30日报道,霍州妇女汤某因听说有女尸冥婚卖了5万元,便萌发了犯罪的念头。为了配阴婚卖尸体,汤某竟丧心病狂地将一名12岁的女学生残忍杀害,卖出尸体后得赃款2.38万元。
杀人自然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盗窃尸体同样也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说起封建迷信,总有一些人喜欢用“存在即合理”的说辞来对其进行维护。但纵观冥婚的发展历史以及当今冥婚引发的案件可见,冥婚这样的封建迷信行为早应被时代摒弃。
毋庸置疑,冥婚属于封建迷信。它所谓的“存在即合理”,恰恰是一些人为了利益去刻意迎合,根本不管其是有违人伦,只管一心促成,充实自己的钱袋子。结果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扰乱社会秩序,还很可能给自己惹来牢狱之灾。
参考文献:
江新建:《古代冥婚习俗》,《民族论坛》1993年第1期
繁原央:《中国冥婚故事的两种类型》,《民间文学论坛》1996年第2期
黄景春:《论我们冥婚的历史、现状及根源》,《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5期
黄景春:《从一篇东汉镇墓文看我国冥婚习俗》,《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李腾:《中国冥婚调查:15万元以下连骨头都买不到》,《中国新闻周刊》,2016年5月12日总第755期
往期回顾
来源:中国反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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