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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款潜逃13年,她被广场舞队友举报落网!

广东普法 2022-10-12


“确认!此人就是13年前携款潜逃的李国珍。” 近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公园广场,人群中,一名正在跳广场舞的中年妇女被黑龙江大庆市追逃专班辨认出来。



李国珍,女,1965年10月出生,原系林甸县石油公司出纳员。2008年2月,李国珍利用负责存储加油款的职务便利,伪造单据侵占公款,并携款潜逃。


案发后,林甸县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李国珍立案侦查,并于同年3月对其进行网上追逃。2010年7月,李国珍职务侵占案移交至林甸县人民检察院,并被再次网上追逃。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交由林甸县纪委监委办理。


“我知道自己贪了单位的钱,逃跑后一路躲躲藏藏,不敢与家人朋友联系。坐火车到大连后,一直使用一张名为‘李洁’的假身份证。”据李国珍交代,她到大连后买了一个车库,一半自住一半出租,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生活中唯一的爱好就是跳广场舞,“后悔当初一念之差,现在终生痛苦。”


据报道披露,此次李国珍被捕系大连一名热心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该名热心群众向追逃专班反映称,“悬赏通告上的人跟我认识的一个广场舞队友很像。”目前,林甸县纪委监委已对李国珍采取留置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实上,由于李国珍出逃时间过于久远,几乎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加之她在林甸县石油公司工作时的主要领导已去世,更增加了追逃工作的难度。


“李国珍潜逃前,她的父亲刚刚去世,这对她打击很大,加之与丈夫感情不和,觉得生活没有意义,情绪消极的她走上了歪路。”据办案人员介绍,李国珍出逃前,将正在读高三的女儿托付给亲属照顾,随之就与家庭圈、社交圈完全断绝联系。


为攻克案件瓶颈,追逃专班从查阅涉案卷宗着手,筛查户籍底册,调取相关记录,研判李国珍的行踪轨迹。数月内,追逃专班先后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等24个省和直辖市,借助媒体广泛发布悬赏通告,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今年4月、5月、9月,大庆市公安局曾三次发布李国珍悬赏通告,奖金由5万元增加至10万元再增加至20万元。


网友评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案者终必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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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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