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为恶劣!无期徒刑!
明知盗墓是违法犯罪行为
但仍有人心存侥幸
为牟利不惜铤而走险
以身试法!
案情回顾
2019年4月底,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经网上联络预谋盗墓,并选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吴越国王陵作为盗掘目标。
同年5月初,蒋明磊、李常伟从福建赶至杭州市临安区,对盗掘目标进行踩点,在临安区租房作为窝点,并购买盗墓工具。二人昼伏夜出,采用攀爬围墙、工具挖洞等方式盗掘吴越国王陵并盗得大量、各类珍贵文物。后通过刘丹(另案处理)等人销赃非法获利并分赃。案发后被盗文物均已追回。
2020年5月23日,蒋明磊、李常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查封、扣押蒋明磊、李常伟的赃款赃物一批。
法官说法
10月12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盗掘古墓葬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犯盗掘古墓葬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且盗掘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窃得大量珍贵文物。蒋明磊、李常伟盗掘古墓葬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依法应予严惩,虽然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坦白罪行并认罪,经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悉数追回本案被盗文物,但不足以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同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对关联案件被告人唐冬、刘丹等十人倒卖文物、敲诈勒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唐冬、刘丹等十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切忌存在侥幸心理
伸手必被捉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来源:杭州中院
推荐阅读
决策严重失误将终身追责!《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下月起施行
10-12
公示!广东这些单位、个人拟推荐为全国先进
10-11
“代扣驾驶证分数”会被拘留?是真的!
10-12
赤焰先声!风雨飘摇中的一声追问
10-12
女子醉酒后开走别人车辆,直至撞墙停下,会受到何种处罚?
10-12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